解云:谓元气是总三气之名,是故其德与之相合者谓之皇。皇者,美大之名。
注“孔子曰皇象”至“明谥”。解云:皆《春秋说》文。宋氏云“言皇之德象合元矣。逍遥犹勤动,行其德术,未有文字之教,其德盛明者,为其谥矣”。
注“德合天者”至“可放”。
解云:天者,二仪分散以后之称,故其德与之相合者谓之帝。帝者,谛也。言审谛如天矣。当尔之时,河出图,洛出书,可以受而行之,则施于天下,故曰河洛受瑞可放耳。
注“仁义合者称王”至“归往”。
解云:二仪既分,人乃生焉。人之行也,正直为本,行合於仁义者谓之王,行合人道者,符瑞应之,而为天下所归往耳。是以王字通於三才,得为归往之义。
注“天子者,爵称也”。
解云:案《辨名记》云“天子无爵”,而言天子为爵称者,言爵者,醮也。所以醮尽其材,天子有圣德,居无极之尊位,谓之爵称亦何伤?而云天子无爵者,谓无如诸侯以下九命之爵,岂谓无尊美之爵乎?《礼记·郊特牲》云“古者生无爵,死无谥。”天子有谥,有爵明矣。
注“此锡命称天子”至“不当赐也”。
解云:如此注者,决文元年“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言天王矣。彼注云“主书者,恶天子也”。古者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文公新即位,功未足施而锡之,非礼也。然则文公初受命而未有功,而王锡之,故见非也。但文公年长,故称天王。今成公幼少,当须如父教子,未当锡也,是以为之张义而言天子矣。
注“月者,例也”。
解云:正以此经书月,故知例月然外来朝聘皆例书时,天王锡命而书月,鲁人喜得王命而详录之故也。然则庄元年“锡桓公命”,文元年“锡文公命”,虽承上日,不蒙上日亦可知矣。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弃而曰卒者,为下胁杞归其丧张本文,使若尚为杞夫人。
[疏]注“弃而日卒”至“杞夫人”。
解云:外夫人之卒,经例书日,即襄三十年夏,“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何氏云“外灾例时,此日者,为伯姬卒日”是也。今此已弃而书日,故解之。其弃者,即上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是也。
注“为下胁杞归其丧”。解云:即下九年春,“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传曰“胁而归之”是也。
晋侯使士燮来聘。
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人、邾娄人伐郯。
卫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据逆女不书媵也。言来媵者,礼,君不求媵,诸侯自媵夫人。
来媵,以证反,又绳证反。
[疏]注“据逆女不书媵也”。
解云:盖通内外言之,何者?隐二年“纪履緰来逆女”,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皆不书媵故也。
录伯姬也。伯姬以贤闻诸侯,诸侯争欲媵之,故善而详录之。媵例时。解云:即下九年夏,“晋人来媵”,庄十九年“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之属是也。然则此经文承日月之下,不蒙日月明矣。
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据巳弃也。内辞也,胁而归之也。言以归者,与忿怒执人同辞,而不得专其本意,知其为胁也。已弃而胁归其丧,悖义耻深恶重,故使若杞伯自来逆之。
悖,布内反。
[疏]注“言以归”至“为胁”。
解云:言忿怒执人同辞者,即襄十六年春,“晋人执莒子、邾娄子以归”;昭十三年秋,“晋人执季孙隐如以归”之属是也。
注“而不得专其本意”。
解云:正以以者,行其意之辞故也。是以桓十四年冬,“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传云“以者何?行其意”,何氏云“以巳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今叔姬之丧言以归,不得专其本意,明知杞伯有忿怒,是以知其被胁耳。言知其为胁者,为读如“子为卫君乎”之为也。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不日者,巳得郑盟,当以备楚,而不以罪执之,旋使离叛,楚缘隙溃莒,不能救,祸由中国无信,故讳为信辞。使若莒溃非盟失信,所以甚中国,因与下溃日相起。
[疏]注“不日者已”至“信辞”。
解云:正以《春秋》之义,不信者日,故以不日为信辞矣。言巳得郑盟者,有郑伯也。当以备楚者,正以楚人数为诸夏之患故也。
注“而不以罪执之”。
解云:即下文秋“晋人执郑伯”是也。正以僖四年传曰“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今经称人,故曰不以罪执矣。
注“旋使离叛者”。
解云:即其下文云“晋栾书帅帅伐郑”是也。
注“楚缘隙溃莒”。
解云:即下文冬“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是也。言楚人缘其有不和之隙来伐莒而溃之,故曰缘隙溃莒矣。知不能救者,正见以下遂无救文故也。
注“所以甚中国”。
解云:谓其作信辞也,所以甚恶中国之无信矣。
注“因与下溃日相起”者。
解云:其言因非正为之辞矣。言此盟不日,非直甚中国之无信,亦因欲起其下溃书日者,乃是中国无信,同盟不相救,至为夷狄所溃矣。言相者,两事相共之辞,则下溃书日,亦起此盟之不信矣。
公至自会。
二月,伯姬归于宋。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未有言致女者,此其言致女何?录伯姬也。古者妇人三月而后庙见,称妇,择日而祭於祢,成妇之义也。父母使大夫操礼而致之。必三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贞信著,然后成妇礼。书者,与上纳币同义。所以彰其絜,且为父母安荣之。言女者,谦不敢自成礼。妇人未庙见而死,归葬於女氏之党。
庙见,贤遍反,下同。操,七刀反。别,彼列反。且为,于伪反。
[疏]“未有言致女者”。
解云:谓《春秋》无此经也。
注“古者妇人”至“之义也”。
解云:此皆《曾子问》文也。其文云:“孔子曰: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郑注云“谓舅姑没者也,必祭成妇义者,妇有共养之礼,犹舅姑存时,盥馈特豚於室”是也。
注“书者与上纳币同义”。
解云:即上八年“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传云“纳币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注云“伯姬守节,逮火而死,贤,故详录其礼,所以殊於众女”是也。今此书其致女者,义亦然,故云书者与上纳币同义。
注“所以彰其絜”至“敢自成”。
解云:重得父母之命,乃行妇道,故曰所以彰其絜也。其女当夫,非礼不动,光照九族,父母得安,故曰荣之。
注“礼妇人未”至“氏之党”。
解云:《曾子问》文也。其文云:“曾子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於庙,不祔於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郑氏云“迁,朝庙也。婿虽不备丧礼,犹为之服齐衰”是也。
晋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义与上同。复发传者,乐道人之善。
复,扶又反。
[疏]注“义与同上也”。
解云:谓亦与上致女,皆同书纳币矣。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晋人执郑伯。
晋栾书帅师伐郑。
冬,十有一月,葬齐项公。
楚公婴齐师师伐莒。庚申,莒溃。日者,录责中国无信,同盟不能相救,至为夷狄所溃。
溃,户内反。
[疏]注“日者录责”至“狄所溃”。
解云:正以凡溃例月,即僖四年春,王正月,蔡溃;文三年春,王正月,沈溃之属是也。今而书日,故如此解。
楚人入运。
秦人白狄伐晋。
郑人围许。
城中城。
十年,春,卫侯之弟黑背,率师侵郑。
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其言乃不郊何。据上不郊不言乃,僖公不从言免牲也。
[疏]注“据上不郊不言乃”。
解云:即上七年夏,“不郊犹三望”是也。
注“僖公不从言免牲”。
解云:僖三十一年夏,“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是也。
不免牲,故言乃不郊也。不免牲,当坐盗天牲,失事天之道,故讳使若重难不得郊。
难,乃旦反。
[疏]注“使若重难不得郊”。
解云:宣八年传云“而者何?难也。乃者何?难也。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何氏云“言乃者内而深,言而者外而浅。下昃日昳久,故言乃”。然则乃者难之深,今经云“乃不郊”,故云使若重难不得郊也。重难之义,皆出於乃字。
五月,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不致者,成公数卜郊不从,怨怼,故不免牲,不但不免牲而巳,故夺臣子辞以起之。
数,所角反。怼,直类反。
[疏]注“不致者”至“牲而巳”。
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注云“此谓公与二国以上也”。然则此经“公会晋侯、宋公”以下“伐郑”,亦是二国以上,若得意宜致会,不得意宜致伐。今全不致,故如此解也。言成公数卜郊不从者,即此上文“五卜郊,不从”是也。五卜郊,卜之多者,故言数。云不但不免牲而巳者,谓成公意,卒竟而不复郊。知如此者,正以不免牲,上文巳有说。今此仍不致,故知更有罪也。
注“故夺臣子辞以起之”。
解云:谓不致也,夺其臣子之辞,以起见其罪矣。所以不致得谓之夺臣子辞者,桓二年注云“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今不书至,似若不得脱危然,故曰夺臣子辞也。桓元年注云“不致之者”至“故复夺而凡夺臣子辞,成诛文也”者,义亦通于此。
齐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三国来媵,非礼也。曷为皆以录伯姬之辞言之?妇人以众多为侈也。侈,大也。朝廷侈於妒上,妇人侈於妒下。伯姬以至贤为三国所争媵,故侈大其能容之。唯天子娶十二女。
侈,昌氏反,大也。妒,子故反。取十,七住反,本或作“娶”。
[疏]注“朝廷侈於妒上”。
解云:言妒其有贤才而居於巳上位者,是朝廷侈之妒也。
注“妇人侈於妒下”。
解云:言不能容众妾而妒恶之者,是妇人妒也。
“故侈大其能容之”。解云:考诸旧本,“大”上无“侈”字。
注“唯天子娶十二女”。
解云:《保乾图》文。孔子为后王立制,非古礼也。
丙午,晋侯獳卒。不书葬者,杀大夫赵同等。
獳,乃侯反。
[疏]注“不书葬”至“同等”。
解云:《春秋》之义,君杀无罪大夫,例不书其葬,见其合绝之。是以僖九年“晋侯诡诸卒”,何氏云“不书葬者,杀世子也”是也。其杀赵同等,即上八年“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是也。
秋,七月。
公如晋。如晋者,冬也。去冬者,恶成公,前既怨怼不免牲,今复如晋,过郊乃反,遂怨怼无事天之意,当绝之。
去,起吕反。恶,乌路反。复,扶又反。
[疏]注“过郊乃反”至“天之意”。
解云:谓明年“三月,公至自晋”,是过郊乃反,是其无事天之意。
注“当绝之”者。解云:当合绝之,不可为鲁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