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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总会通四谛义释二谛义解惑相对释二谛义虚实相对释二谛义有无相对释二谛义假实相对释二谛义有为无为相对释二谛义亲疏相对释二谛义释十谛义真不真辨实谛颠倒不颠倒辨实谛虚妄不虚妄辨实谛大乘非大乘辨实谛佛说魔说辨实谛一道清净无二辨实谛有常有乐辨实谛释虚空佛性非谛是实释四谛当体是实

圣行品之第六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如来何故唱言不说。

案。僧亮曰。上说二乘有谛无实。以不识常。今明见三界苦。亦有浅深。证成上义也。僧宗曰。自上来所说四谛。各当谛下。皆有别释。唯灭谛阙会通文耳。四谛既竟。今总会今昔二教总别之旨也。

佛言善男子虽复入犹不名说。

案。僧亮曰。此下竟四谛门。第三总会通。明佛所觉了万法。如大地所生之草。而昔为二乘说。如手中草。故迦叶今捉此作问也。问佛所觉了法。如大地草。为当入四谛。为当不入者。应有五谛。佛下答言。悉摄在四谛理。而往取不出四谛。四谛名收。理岂有遗。所以故云。悉摄在四谛。虽言入中。亦犹不名说。何以然。若鉴此境。穷则生智。亦满二乘。但总相知诸法。未曲达其深旨。故生解脱劣。于知法门亦局浅。若解不如佛。当知未穷境。以见境未周。故于此人。而往望得言。取摄则不尽。虽说不名说。

善男子知圣谛有二种智(至)我于彼经竟不说之。

案。僧亮曰。生灭聚积名阴。亦是苦义。四谛本为声闻。总相说苦。别相知者。非彼经所说也。僧宗曰。若依胜鬘经为论者。有八谛。昔但说四。而无作圣谛。者所未明。今就此经。不但无作。未说作义。亦未究竟。何者。如说阴相。色则有十四种。心则想受行也。此是总相。粗分别之中。智所知也。若就细相辨明者。则如一色阴。为几尘所成。几行业所感。心则念念生灭。几刹那习起相。乃是八住九住所知。故彼经所未辨也。

善男子知诸入者名之为门(至)我于彼经亦不说之。

案。僧亮曰。入是处义。通识为门义也。

善男子知诸界者名之为分(至)我于彼经亦不说之。

案。僧宗曰。界别。皆是当位之名也。义类如上释。心以能知为性。色以质碍为性。

善男子知色坏相是名中智(至)我于彼经亦不说之。

案。僧宗曰。向已总举三聚法。今复重举一一阴为为辞耳。

善男子知爱因缘能生五阴(至)我于彼经亦不说之。

案。僧宗曰。此就四谛门辨受是集。能生五阴是苦。自下者。灭道文也。

善男子知世谛者是名中智(至)我于彼经亦不说之。

案。僧宗曰。还总收法门。为一世谛。上智所知也。一切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灭者。复收为真谛。言无常等行。生人真解。唯略空门也。涅槃是昔三心所治断处。寂灭无生。第一义谛也。

尔时文殊师利菩萨(至)第一义谛其义云何。

案。僧亮曰。为义一名异。为名义俱异耶。僧宗曰。上明四谛。其义则狭。今说二谛。其理则广。皆是智境也。所以言四谛狭者。犹此是世谛道中分别为四。今第一义。荡于前四也。又且虚空及非教缘灭。不在四谛中摄。今以二谛而收。则是世谛摄也。智秀曰。将显二谛。先设一问二难也。此即第一问二谛体相也。

世尊第一义中有世谛不世谛之中有第一义不。

案。道生曰。理无二实。而有二名。如其相有。不应设二。如其相无。二斯妄矣。法瑶曰。将明二谛名异而实同。故第一义之实。即有世谛之实。即有第一义。是以问二谛之实可得相有不耳。不问二名之义可得相有。

如其有者即是一谛。

案。僧亮曰。若名义俱异。有无一时者。则二不双合。恒是一谛也。法瑶曰。如其一实有二。则二不异实。若二不异实。二则一矣。

如其无者将非如来虚妄说耶。

案。僧亮曰。若是一谛说有二义者。则应一是虚妄。故云将非虚妄说耶。法瑶曰。如其相无。则二名无实。而有二名者。岂非虚妄耶。僧宗曰。先张两关。以求其旨。若真中有俗。则俗来同真。若俗中有真。则真来同俗。若以真同俗。则唯一世谛。以俗同真。则唯一真谛。不应有二谛之说也。若俗不容真。真不容俗者。是则天然楚越也。若真中必无俗者。而如来说色即空。此则虚妄说也。宝亮曰。世谛以虚妄故有。即体不异空也。若无有而可异于空者。岂有空之可异于有耶。故无而即一体。便二谛之名立也。若有有可无。便是世谛之中。有第一义也。无既无所。无亦无无。可异有也。若有无可异有。便是第一义中。有世谛也。两既不相有。故知有无可有。无无可无。若有有可有。有无可无。此便相有。得知诸法从本已来。空无毫末之相。但于病者为有。于解者常无。文殊致问。为彰此理也。

善男子世谛者即第一义谛。

案。道生曰。惑者皆以所惑为实。名世谛也。虽云世谛。实不遂异。故是第一义耳。第一义谛。终不变为世谛也。僧亮曰。欲明二皆是妄也。何者。两实则不可相即。既相即以明两无也。法瑶曰。名无二实。唯唯一矣。一实之理。理不可名。岂可即乎。但寄即以遣即名无二实。非有一实。而可即也。僧宗曰。一答两关也。既言即也。岂有楚越之过。即理是同。岂有妄说之失耶。所以言即者。非以空作色。以色作空也。以第一义谛。从本来不可得。今明世谛不可得。不可得者。岂可分别。故言即也。宝亮曰。病者逐生惑。今欲捉己心令住。故唱云世谛。即第一义谛。不于法外觅法。但致即之名。本就异中明耳。非两乖之说。

世尊若尔者则无二谛。

案。道生曰。若世谛即第一义者。唯有第一义。无世谛也。僧亮曰。深领相即之旨。征昔说有二谬。

佛言善男子有善方便(至)一者世法二者出世法。

案。道生曰。理如所谈。唯一无二。方便随俗。说为二耳。僧亮曰。法无明相。言语道断。岂可以二谛之名。示众生耶。善乃方便者。假真俗二称。诱道愚近耳。非谓理有二也。僧宗曰。若以不可得义而为论者。则无二也。若有可得而假用。则二名生矣。是则二名之生。约物情而立也。此下有六重解释。第一以解惑相对。第二虚实相对。第三有无相对。即文殊所问也。第四假实相对。第五有为无为相对。第六亲疏相对也。宝亮曰。善巧者。能说不有之有。不无之无。以立二名。而用导物也。然解悟不同。不开六重。更辨其旨。此下第一约凡圣二人。以辨二谛。明有假有之有。无实有可得也。无是因缘之无。亦无无可得也。称此二理而解者。则出世之人。名第一义也。若世人所说者。言有便云性有。言无便谓断灭。是则有无虚谬。俱不著理。故于此人。悉名世谛。

善男子如出世人之所知(至)而能知之名第一义谛。

案。道生曰。五阴和合。非即非离。无有定相。圣人如其相性而知。胜世人故。名第一义也。僧亮曰。世法者。谓世间八法也。反之即出世矣。出世所知者。三假及空。皆第一义。世人知有。决定有相。如牛定牛。不可为马。亦得实义。是世谛也。僧宗曰。此第一重。五阴和合。称言某甲者。此举凡夫所知。以明惑也。解阴无。此举圣人所知。以明解也。

复次善男子或有法(至)苦集灭道名第一义谛。

案。道生曰。热炎以不实为实。是则世谛。解其不实。是第一义谛。僧亮曰。实义如苦集等。何以断惑也。僧宗曰。第二重上。与阴和合。以明解感。今说境有虚实者。谓四谛理也。苦真是苦。不可令乐。集灭道皆如此也。世谛取重虚之义。实不可得也。知我众生者。出不实事也。又言诸阴界入者。如小不类。此乃是缘成之法。若计之为实。理不可得。何异轮等喻也。宝亮曰。此第二就虚实以明义。妄有故世谛。称理故真谛也。

善男子世法有五种(至)如实而知是名第一义谛。

案。道生曰。世之所著。为世谛。知其实故。为第一义。僧亮曰。世谛不出此五种也。初是假名众多。有众分假。相续假。相持假。亦有法假受假。总一切世谛也。下四是别众字。合名句也。众色合为缚也。音声告令为法也。衣服标相。为执著也。无此为第一义也。僧宗曰。第三重于此五法。心无颠倒。如实而知。体不可得。即第一义谛。宝亮曰。第三寄空有。以明义也。有名有用为世谛。性空为第一义。

复次善男子若烧若割(至)无死无坏是名第一义谛。

案。僧亮曰。此以相续假。名为世谛。以念念灭实法。为第一义也。僧宗曰。第四重就假实明义。如般若经灯炷品所载也。宝亮曰。释同。

复次善男子有八苦相(至)无五盛阴是名第一义谛。

案。道生曰。有多惑故。为世谛。无多解故。为第一义也。僧亮曰。上说苦是第一义。今说为世谛也。僧宗曰。第五重明金刚以还未免苦。为世谛。唯佛果对八苦相。故名第一义也。宝亮曰。释同。

复次善男子譬如一人(至)其实是一而有多名。

案。僧亮曰。上明真俗皆是世谛。随世谛利。有多有少。多者名真。少者名俗也。

依因父母和合而生名为世谛。

案。道生曰。事近远为世谛。得实为第一义。

十二因缘和合生者名第一义谛。

案。道生曰。解则见故。名第一义。惑之者为世谛也。僧亮曰。知从父母利少。名俗。知十二因缘利多。名真也。僧宗曰。第六重就亲疏为名也。十二因缘为亲者。以见在立果。由过去无明行等也。令父母为其外缘。所以疏也。寻此文旨。本明二谛空有之义。收法则旷。今六重所明。悉就事中。相待炎明此也。旨之所归。在第三句也。宝亮曰。释同。

文殊师利菩萨摩诃萨(至)所言实谛其义云何。

案。道生曰。就前说不了。如似实谛。全异四谛。故更问也。僧亮曰。问一谛总上六谛。名为实谛也。因上二乘有苦集谛。而不真实。似如二乘实谛不摄。是以明也。法瑶曰。前言二乘实谛。菩萨有之。今问菩萨所以得实谛之义也。僧宗曰。此明慧境之第三辨实谛也。上会四谛。言声闻有苦有苦谛。而无真实。菩萨解苦无苦。而有真实。若解理而真实者。为更有何境。为其所知。故致此问也。

佛言善男子言实谛者名曰真法。

案。道生曰。常乐我净。名为真法。四谛有之。则名实义也。

善男子若法非真不名实谛(至)是则名为实谛之义。

案。道生曰。二乘虽有四谛。以无真实惑。成八倒虚空之惑也。纵令得解非大乘也。若体真四谛。则无病也。僧亮曰。佛以七义说实也。真法以体常无变故也。不倒以境智。皆实故也。不虚以言无虚妄故也。大乘以究竟尽苦故也。佛说以所言不谬故也。一道以更无异因故也。常乐以果中无上故也。此表实法无不实也。法瑶曰。常乐我净。为真法。菩萨体之。则无以倒。其解真正。确然不改。可曰为实。智无不审。慧无不识。审识之义。可曰为谛。是以菩萨之解。名曰真法。无有颠倒。无有虚妄。名曰大乘。一道清净者也。备此众义。名曰实谛也。僧宗曰。此实谛明理旷矣。何者。前二谛正摄诠耳。未摄忘诠之旨。今实谛者。即体以辨义。忘诠之处。亦复为实。是则下惑上解。岂有一理而不不尽耶。就文虽有八句。义不出六也。初明佛果行人。是实第二第三颠倒虚妄二句。解惑以明义也。第四第五就教以明实也。第六明因实。第七明果实。今六句所不收悉。还以境实而收之也。第一第七二句。前则据人。后则据法。以此为异也。颠倒虚妄者。据其重处为言也。虚妄者。从未免相惑。金刚心已还。就轻处说也。宝亮曰。七重辨实。第一明果体实也。真法者。法若不真。不名为实。故知神明妙体。非伪因所生。理相虚寂。过有言之表。唯斯一法。可称真而实也。第二就境界辨实。第三就正智为实。耶解非实。第四明大乘是实。小乘非实。第五明教实。昔教所诠。未必尽实。要是佛说。当时有益。是故为实。魔教乱真。能令行人入生死。故言非实。第六一道清净。明因实。一道是一因。若有异因。则非实也。第七常我乐净。明果实也。与第一句。何以为异。彼明果体。据得果时为语。此明佛弟子所行。必定当得此四法故。是为因中说果。以此为异。

文殊师利白佛言世尊(至)及与佛性无有差别。

案。道生曰。向云四谛有实。名为实谛。而如来虚空。佛性皆是真实。便是四谛真实。合以为三。三有不实。故须分别也。僧亮曰。文殊以常为真实。常法有三。谓果说如来。因说佛性。余说虚空。此三常无差别。可为真实。余法非实也。法瑶曰。已明菩萨得为实谛之义。似与佛齐。故发斯问。将显如来异于菩萨。有实有谛。如来唯实无谛。所以者何。谛者。用照审决之谓。如来理穷道尽。息照废审。湛然永安。是以无谛之名。常住不变。故有实之称。又有一义。夫谛者。定物之名也。如来至寂。出于名数之表。非名之所能定。故下历明四谛。释如来无谛之义也。自斯已还。既未穷理。若穷理体圆。明照审物。可以名定者也。僧宗曰。文殊领解下六句。设难。即是如来者。会三法领解之辞也。所以作此领解者。向虽言同实。如似异与果体为一。故须简也。宝亮曰。此下料简上七门也。就释第一章中有五阶。第一辨异。第二释异。第三结真。第四遣对治。第五还捉苦。以结句也。问意唯虚空等三法。为实谛三法之外。更无差别实谛耶。

佛告文殊师利有苦有谛(至)佛性非苦非谛是实。

案。僧亮曰。若以不变为实者。有常而不变。无常而不变也。常无常异。实义不异。一切皆实也。非苦非谛者。释实义。学地推求。故有谛不谛。无学无求。故非谛也。法瑶曰。凡夫有苦无谛。二乘有苦有谛。菩萨有谛有实。如来有实无谛也。僧宗曰。此下有五重明也。第一历四谛。明如来不同。次第二释所以不同。第三释人情疑。疑言。乃可不同于四谛。然此三法。何必不别体耶。今明三法一体。所以是常成不同之义。第四结非。第五总结释也。宝亮曰。此第一阶辨异也。遍历四谛。当体皆实。虽当体是实。而非上三法之实。故下言。如来非苦非谛是实。谓极果之实。非四谛之实也。

文殊师利所言苦者(至)虚空佛性亦复如是。

案。法瑶曰。苦理实尔。可以名定。审为实谛也。又名菩萨辨苦得实。为实谛也。下三谛义亦同也。如来非谛。具如前解。故不句句释。僧宗曰。第二重释所以也。言是无常迁流断坏之法也。宝亮曰。第二阶释异也。何以故。如来之实。非四谛实。苦者是可断除法。如来实不可断除。故不同也。

复次善男子所言集者(至)虚空佛性亦复如是。

案。僧宗曰。集能令未来五阴和合。又其体是流动也。

善男子所言灭者名烦恼灭(至)虚空佛性亦复如是。

案。道生曰。案名而言。唯在结灭。不及不灭。结灭害除。理应证知。斯则名谛。谛者。审实为义。故言实耳。非前所言实谛也。僧亮曰。灭谛说以无烦恼无法为灭。不通学地。有常无常。由智证灭。故名证法。如来之性。至不名证。知者由智。称非无。能断烦恼。证非无也。无不能断结。唯是果性。不通学地非常无常。智不自证。非证法也。法瑶曰。灭有二种。一结灭。二涅槃。善有亦名为灭。善有灭即是如来。今言结灭。不言善有灭。是以所言灭者。名烦恼耳。二乘结灭。未极极者。夺之故无常也。佛结都灭。是极灭。无以易之。故为常也。虽是常灭。然体尽是灭结而已。非是如来无方之体。故可以灭名。往定谓之曰谛灭。无生灭可曰为实。是为实谛义也。又就菩萨解。为实谛也。僧宗曰。二乘灭三心。虽复无为。但未是极。更有进求。故称无常。诸佛所断之处。满足于此。无复增进。故为常也。今如来不名灭。非常无常。非二种灭也。名证知者。不名二种所证法也。宝亮曰。体无物故是常。然有满不满。故名无常。如来之性不名为灭者。明如来之灭。非是能灭烦恼之后灭。亦非断无之常。复非可证得也。常住不变者。既是断灭之灭。非真常之寂。直是性非变易。故言常住也。

善男子道者能断烦恼(至)虚空佛性亦复如是。

案。道生曰。道之名者。在用能通。不及无用也。未极则转进无常。极则常也。僧亮曰。道是灭因。故名能断。无漏不退。故说常也。体是生灭。无常有为。故名修法。如来非道。至非修法。如来不通学地。非灭因。故非道也。虽能除结。非有为道。非常无常。亦非修法也。法瑶曰。夫道之名。生生乎进趣。用功除灭。如来无此。是以非道也。僧宗曰。亦常无常者。言二乘改操。更向佛之义。名无常也。菩萨本自向佛。无所改操。故为常也。如来非道。能断烦恼者。能为解脱道证断也。非常无常。非二种道也。宝亮曰。自四时经教。无有此言。今大乘了义。其旨始判。得知神明。以真俗为质也。无漏解脱。既以寄此果报中。发一得之后。其解常存。但于俗谛用边。自可谢就真为论。则常用而不朽。此亦不关相续之常也。经言。本得不失。以胜者受名。今寻此旨。必非前生后灭之法。下文须言。烦恼亦常无常。从起烦恼后。若未得治道已来。常障行人。虽有此言。但烦恼始终。为道力所治。终归落无常门耳。然道谛始终。更无有一法。复为他所治。故始终成常。正以积十地。明解既满。成于极果。解未满时称因。若满则称果也。

复次善男子言真实者(至)佛性者即是真实。

案。僧宗曰。第三重释所以为常。以三法无别故尔也。宝亮曰。第三阶结真也。

文殊师利有苦有苦因(至)虚空佛性亦复如是。

案。法瑶曰。明四谛既周。故结上来所说如来非谛是实之义也。僧宗曰。第四重结非也。宝亮曰。第四阶明四谛。是对治故名实。如实如来非对治故。是真实之实也。

苦者有为有漏无乐(至)湛然安乐是实非谛。

案。僧宗曰。第五重结释也。宝亮曰。第五阶捉苦以结句也。明如来非是有漏。湛然安乐。所以故是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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