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界趣有無者
十不善業。唯欲界有。是不善故。瑜伽六十云。十種不善業道。唯欲界繫故。若十善業道。通三界。及不繫通無漏故。若細分別。且十不善。准俱舍云。那落迦中。云通二種。謂麤惡語。雜穢語。瞋三種。皆通現行成熟。由相罵故。由忿恨故。由相憎故。如次有三。無可愛故無貪。現見業果故無邪見。業盡方死故無殺。無攝財女故無盜婬。以無用故無誑語。由業相現故。誑語無用。以常離故。無雜間語。北拘盧洲。貪瞋邪見。成熟不現行。不攝我故。無惱害事故。無惡意心故。如次無三。唯雜穢語。通現及成。由彼時有染歌詠故。無殺盜婬。如地獄說。欲天三州。鬼及傍生。十惡業道。皆通成現。然差別者。天鬼傍生。七業道中。唯有處中。無不律儀。天或殺天。及逼奪餘。有殺盜等。若大乘中。更未見文。准彌勒問論。說地獄有五。兩舌綺語貪瞋邪見。無殺等三。同俱舍說。以無正心。故無妄語。以常無有正念相故。無破壞心。故無惡口。所以常破壞故。此文或悞。應云無離間語。前辨相中。云起破壞心等。名離間語故。依逼惱故。有兩舌。此文亦悞。應云麤惡語。前辨相中。云起惱麤心。名惡口故。或可厭其破壞。起麤惡語。以常樂離不須破故。不起惡口。由依惱逼。求欲離故。有兩舌語。然前釋勝。以越次第故。行相違故。貪及邪見。同俱舍說。文雖說有。據當有故。故以畢竟有。故名為有。非是現有。即同俱舍。成非現行瞋。即不同俱舍許有。此說無故。以心惛昧。無是瞋故。或識業故。彼論并會。以貪瞋邪見。以畢竟有。非是現有。即有種子。無現行義故。會同處文。或說有無。北鬱單越。無前六種。有後四種。以命定故。無有殺生。無守護故。無偷盜。護女人故。無邪婬。彼欲受欲想。至樹下。樹曲枝覆。則行婬欲。若不枝覆。面愧而知。無誑他心故。無妄語。以常定心故。無兩舌。常柔輭語故。無惡口。有舞歌故。有綺語。餘意業者。以畢竟有。非是現有。餘三天下。及六欲天。具十不善。然云天不殺天。而天亦殺餘道眾生。又云。又有人言。天中亦截手足時。即時還生。若斷其頭。若中間斷。即死不生。亦有殺他物等不善業道。色無色天中。無不善業道。同俱舍義。更無差別。三州六天。鬼及傍生。意亦同彼。十善業道。俱舍論云。無貪等三。三界五趣。皆通成熟及現行二。身語七支。無色無想。但容成熟。必不現行。無色聖者。成於過未無漏律儀。無想有情。必成過未。第四靜慮律儀。此據定道。若別解者。彼皆非有。餘界趣處。除地獄北州。七皆通二。謂成熟及現行。然鬼傍生。有處中業。若於色天。唯有律儀。即定道戒。無處中故。三州欲天。皆具二種。即律儀處中。然欲天中有定道律儀。亦無別解。不許天中住梵行故。准彌勒問論。說有少別。地獄北州。意三業道。以畢竟有。非是現有。此但成熟。非是現行。八難地故。或輕微故。前七業道亦應非有。此論上亦除鬱單越。餘三天下。受十業道。既不說受。明知彼無鬼畜二趣。下云亦無受法。故亦非有。雖有不殺等。以不受戒。不成別解。以輕微故。前七業道(乃至)輕微故。成善業道故。三妙欲天具有十善。問論云。雜受法。有受法。雜受果處。非是難地。有法故。具十善道。或雜受法。法有處中。有受法。謂律儀。色天亦受。論云。色界天中。有受法現行。受善法攝取故。此說別解菩薩律儀。又說彼有無漏善業道。然不說受。以先得故。欲界天中。許有無漏受法得。初入聖故。文中不說。三洲受無漏者。以極成故。又云無色界中。唯有心業道。以成熟業。非是現有。以不受故。或心業道。彼可現有。言成熟業。據前七說。成定道故。非是別解脫。諸定成熟。皆是無表。非有表故。前來所說。多據別受。若自性成。不妨北洲三惡道有。以有信等善故。或輕微故。不成業道。有處中故。得有信等。若准菩薩三聚淨戒。既通五趣。十善亦爾。菩薩瓔珞本業經中。許皆通故。即通五趣。皆有十善。許皆受故。然除無色。無趣大故。
八得果差別者
初明不善。准十地第四說。不善業各有二果。異熟等流。彌勒問論第三。瑜伽第九。及第六十。雜集第九。俱舍十七。薩遮第四。各說有三。加增上果。據法士用。亦得有士用果。然諸論中。多約人士夫。不說得士用。然異熟果。瑜伽等中。多增上說。受地獄。十地雜集。據各三品。名三惡趣。受異熟果。諸文受果。多分相似。且引十地受二果言。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果。一者短命。二者多病。餘異熟同。但等流別。盜等流二。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婬等流二。一者奴不貞良。二者妻相諍。不隨己心。妄語二者。一多被誹謗。二恒為多人誑。兩舌二者。一得破壞眷屬。二者得弊惡眷屬。惡口二者。一常聞惡聲。二所有言說。恒多諍訟。綺語二者。一所說正語。人不信受。即不威肅。二所有言說。不能辨了。貪欲二者。一貪財恒無厭足。即貪增。二者多求恒不從意。瞋恚二者。一常為他人。求其長短。二者常為他所惱害。即瞋增。邪見二者。常生邪見之家。二心恒謟曲。即痴。增上果者。雜集俱舍。略云殺生業。外乏光澤。不與取故。多遭霜雹。欲邪行故。多諸塵坌。虗誑語故。多諸臭穢。離間語故。高下險阻。麤惡語故。居地鹹鹵。磽确穢惡。雜穢語。時候乖變。貪欲故。果變尠少。瞋恚故。果味辛辣。邪見故。果味辛苦。或全無果。瑜伽六十。說之處廣。恐繁不引。二十善果者。有漏得四。除離繫。無漏得四。除異熟。若互相資。具得五果。雜集俱舍彌勒問論。多翻上說。然異熟果。通生三界。離繫果者。通得三乘。如前三乘差別文引。又前三果。如十輪經第八第九。薩遮尼乾子經第三四說。無垢稱經第一。明說增上果云。菩薩證得大菩提時。壽量決定。大富梵行。言誠諦。常以耎語。眷屬不離。善宣蜜意。離諸貪欲。心無瞋恚。正見有情來生其國。彼自性有等流果。望菩薩感。即增上果。又彌勒問論。引婆伽羅龍王所問經中。十善業道。各得十果。且不殺生。得十種離煩惱熱清凉之法。一施無畏。二住大慈。三斷煩惱。四取無病。五長壽因。六非人護。七睡窹安。八不惡夢離怨恨心。九不畏外道。十退生天中。
九依境者
瑜伽六十云。殺生邪行。妄語離間。麤語瞋恚。此六業道。有情處起。雖於非情亦起瞋。或輕非業道。不與取貪欲業道。資財處起。通情非情。綺語業道。名身處起。緣餝詞故。邪見業道。諸行處起。猶於善惡行。生誹謗故。准俱舍論第十六云。謂殺麤語瞋。有情處起。偷邪行貪。眾具處起。唯邪見一。名色處起。虗誑離間雜穢語三。名身處起。二於所說。名據增故。不爾可通。由起修意。有表無表。加行後起。方便究竟。如是多門。廣如前引。諸經論文。恐繁且止。
十問答者
一問出體之。所有三業。皆思為體。何故業道。契經中言。由身三種故思造業。作及增長不善故。能生苦果。
答成業釋云。此經意說。能動於身。以身為門。身為依處。緣殺盜婬為境。思業為因。能感苦果。異熟名身三種故思造業。非即是身表色為業。
二問既唯思業。經何說二。所謂思業。及思已業。
答即前所說三種思中。初二種思。名為思業。第三一思。名思已業。無違經過。
三問若三種業。俱思為體。於散亂心。及無心位。爾時無思。如何得有名具律儀不律儀者。
答言由差別所熏成種。不損壞故。名律不律者。
四問何名損壞。
答謂若思能發於表。因此棄捨善惡律儀。及餘捨因。亦能損壞處中業道。准此釋知。
五問釋名中云。若即業名道。皆悉能趣地獄等者。何故餘三。非是業道。此問意云。貪無貪等善惡趣。何非業道。
答云如彼七業。此三能作彼根本故。以相應故。不能如彼業故。不名善道。此意為因發業能往趣。非造作故。不名業道。
六問曰。如身業思得彼名。由思動身。令行殺等。動意之業。名意業者。為當動意。令起貪等。思得彼名。如身業等。為不爾耶。
答設俱何過。答二俱有失。若思動意。令起貪等。何故彼說由貪等起。若不是。何故說思。名為意業。答如殺生。雖思動發。亦以貪等為方便。此亦如是。近遠異故。遠貪等。近即在思。又思正動。貪等助緣。
七問若以貪等為貪等方便。此貪起時。非業道耶。
答加行不定。又復加行。或有或無。俱舍說無。說意地三。三為加行者。無間生故。據體加行亦成業道。不同殺等有三時。
八問業道相中。且殺生罪。色無實命。如何可殺。
答雖無實命。斷和合體。名為殺生。令彼五蘊。此期不續故。
九問何者名生。
答俱舍二說。一云息風名生。二即命根名生。准理命根名生為勝。四定已上。雖無息風。由名生故。由此命根。連持色心。令實命根。不能連持。或談生體。雖是命根。今言殺生。據總相說。由此云斷和合體。名為殺生。若爾滅不待因。彼命自滅。豈由於殺命方斷耶。答二十唯識云。令他違害命根事起。此意由殺力故。令他身違害事起。令後不續故。
十問於三世中。為殺何蘊。過去已滅。未來未至。現在不住。
答有說。住現在壞未來。復有說言。壞未來現在。以現在陰刀杖能倒。能作害事故。論二解中。不分邪正。准道理說。害未來故。如斷煩惱。
十一問於五蘊中。殺何蘊耶。
答有云唯壞色陰。以刀杖等。能割觸故。有說五陰。自餘四陰。雖不可觸。而依色陰住。色陰壞故。彼亦隨壞。如破瓶故。水乳亦失。
十二問遣使仙瞋。令殺生時。何時成根本。
答依彌勒問論說。無表根本。使及夜叉殺彼生時。始成無表根本業道。
十三問既口動心念。成殺業者。何非屬此語意業耶。
答亦彼論說。口說心念成根本業。可是語意。此時未來。非語意業。若是語意。說言心念。彼命應斷。既不如是。故屬身業。
十四問語動心念。此時此處。此等方便。而行殺彼。使等違此。成業道不。
答殺者得罪。教者無過。彼時處越期心故。不限時處。隨殺即成。
十五問若殺生時。能殺所。俱時命終。若所殺後死。得殺罪不。
答不成。所依別故。餘身中無加行故。
十六問於餘業道。心念遣使皆得成不。
答邪欲不成。餘六許成。意三業道。雖無文說。亦無遣使。要自起故。
十七問邪見如何撥善惡行。以見好施。而貪不施。而福等。此意福由施得。貪由不施。今應有習。何故相違。
答久習慳人。忽遇良田。小施獲福。久習性故。今不能施。於非福田。無信心故。不至心故。為名稱故。為求事故。求尊重故。不約富報習施成故。今生猶施。餘准此知。
十八問離殺生者。為於可殺邊離。為於不可殺邊離。為通二邪。
答於可殺不可殺眾生邊離。若唯於可殺邊。於不可殺邊。得離殺生福。不應理故。此同俱舍。以共發故。
十九問輪王亦能十善化人。成別解不。
答得是業道。非別解戒。別解戒。要由佛所成故。
二十問業道別解。有何差別。
答業道據性罪。別解亦通遮。又善惡業。不由受得。善律儀者。要由受得。
二十一問。十善別解。與十善業道。體性皆同。二有何別。
答處中律儀。二種別故。輪王化世。處中業道。佛所說受。即律儀故。輪王若依佛教受法。即律儀攝。以通七眾。為他受故。除出家戒。
二十二問。開合廢立。何不立眼等業。
答如前說。
二十三問。飲不飲酒。禮懺打縛。何不立身語業道。
答以彼輕故。
二十四問。不飲酒等為身業。為心業。若是心業。相翻有違。如殺不殺。俱身業故。若身業者。何故彌勒問論。云是心業。
答在思能防。不起身故。名為心業。理實身。定不定業。於何極重。於何現報。一思一業。一思多業。破僧五逆。三業何重。如是多問。
所有問答。廣如上引經中說。略舉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