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俊凯,是组合TFBOYS的队长。
我每天都在公司、剧组、学校、家,四点六线的奔波。
从10岁开始,我便没有了有趣童年,每天对着镜子一遍一遍的跳舞,唱歌。
在别人的眼里,我是一直都是一个好孩子,虽然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哈哈。
由于我的梦想,我比其他人更加珍惜在学校里的日子,因为那里有很多朋友,很快乐,在那里,我就像一个普通学生一样,平平淡淡的学习。
第一次遇见顾凡凡的时候,是在我上初三的时候,我作为学生代表给新生致词。
她坐在第一排毫无形象的吃着薯片。
然后就一不小心被我们八中伟大的校长大大盯上了。
我还是第一次在学校里看见这样无所谓的学生,一般新生来到八中都是非常胆怯的,连话都不敢大声说。
于是我准备去拯救她,让她上台来说一下为什么来到树人,然后顺便提醒她一下,这样我们的校长大大就不好意思处罚她了咯。
不过貌似我迟了一点,顾凡凡身后的同学也发现了,不过提醒的时候用力过大,顾凡凡啪唧一下摔讲台上了。
刚好摔我跟前,我也不能见伤不救对吧,于是我就见义勇为一回,把她抱到了医务室。
她虽然长得很高,但是很轻,跟个小孩纸一样缩在我怀里。
不过…她受伤的是头部,蹭了我一身淡淡的血迹…
好吧,其实我是受不了那种气味的。
所以送她去医务室之后我就去宿舍借了一套校服。
我本以为我的校园生活又平静起来…
没想到一个星期后我就觉得总有一股视线注视着我,甚至我觉得在跟踪我,我本打算利用一下我学的反侦察。
不过被本班的体育委员扼杀在了摇篮之下:“王俊凯,我发现初一年级的顾凡凡在偷偷画你诶~”
我默默的记住了这个名字,表面上还装作不敢兴趣的样子:“哦,是吗?”
“我去,她可是我女神诶!”
“你…女神?”我有点不敢相信。
“没错!女神,只有一个!那就是顾凡凡!”
之后…体委给我讲了许多关于顾凡凡的事情。
比如她是快手的女网红,生日是12月29日,重庆妹子,喜欢吃西瓜冷啤,偶像是边伯贤,比较崇尚少女风。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居然对一个女孩那么感兴趣,两年来一直关注着她的微博动态,并且记住了她的一切。
直到……
直到我在那家甜品店遇见了她,她还是拿着画板在画我,我觉得她很可爱,至少她画了帅气的我两年。
我觉得我非常想和她做朋友。
于是就发生了第三章的内容。
我模仿着小说里霸道总裁的范儿,收下了她当女仆,哈哈,毕竟说出绿x口香糖的宣传词我其实是不好意思滴。
娇娇姐曾经说过,不能带朋友或者同学去公司,但是我突然特别想带她去,不知道为什么。
那天,我知道了她原来也会现代舞,也是一个毒舌的女孩,总是一种酷酷的样子。
我想,我的决定没有错,交了一个像她这样有趣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