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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夜话

本想沿河而下,人类文明的发展总是离不开水,四大文明古国均是沿河而建。河流旁可能会有城镇,暂时还不敢确定这个世界的科技发展如何。

虽然有着贵贱之分给人一种不发达的感觉。但现代社会,不也有着富人和穷人的区别么?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就是一种最好的阐释。

某君主立宪的国家,也是有女王和王室成员存在的。在没有亲眼所见之前。还是不能贸然的下定义。问过刑法,这个说话不靠谱的书自然是不知道。

但从另一方面来考虑。动物生活总离不开水。也许河流便是它们的饮水区。若是与不怕水的大型动物遭遇上。后果自然是不敢想。

后来陆晨亲眼目睹水中的大型动物,使得他打消了沿河而行的念头。

在刑法晒太阳的时候,陆晨本考虑下水去看是否能捕到一两只鱼作为午餐。在岸边做着热身动作时,一只巨大的鱼跳出水面,鳞片反射着阳光,很是耀眼,它在空中划了一个弧线后又钻入水中。

本是平静的湖面因为重物入水顿时水波汹涌,波浪涌上岸边。拍击在岸边的石头上,溅起漫天的水花。随之而来的,还有刑法的嗷叫,又被水打湿了。

而陆晨,早已连退了好几米。

那大鱼沿着河水逆流而上。不久就消失在远方。河水渐渐的平静下来,只留下刑法哇哇的破口大骂。

“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涉嫌故意伤害……”

陆晨不得不庆幸自己之前多做了一会热身运动。否则此时河水中说不定已经开始泛红。

尽管那大鱼只跃起短短的一瞬间,但陆晨还是瞅到那巨大的鱼类口中布满了利齿。若不是用来啃咬食物,难道是用来吃素的?啃水草?

不管刑法的絮絮叨叨,陆晨赶快将脱在岸边的衣服穿上。带着它离开河边向森林走去,这里太危险。

依旧是在森林里穿行。但至少现在陆晨不会再胡乱发声寻人了。

小心谨慎的前行,倒也没再遇到其他大型动物,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森林里开始有些看不清路。

在一棵大树下捡到几颗掉落的果实。是之前吃过的,想来这种果实应该是比较常见的,但已经腐烂。

之后抬头看到的是结满果实的树冠。

小时候在农村长大,爬树是每个小孩必备的玩耍技能。村里的每棵果树,他们都在上面游荡过。

后来随着父亲的工作调动和学习需要,离开了农村。但爬树的技能,却是一直都有的,只不过若是在城市里爬树,要么被骂为没有教养,或是被父母担心摔倒,或是直接就被手机拍照,上传到网上,随之而来的也就是各种指责,贴上不文明的标签。

当然,在城市里,也是不需要爬树的。

但这里,自然不会有人管,手脚并用的抠着树皮上的缝隙。没用多久就爬上了树。

“哟哟,你还会爬树呀,真让书意外。”刑法不知道是惊讶还是怎么,但语气听起来是调侃,这讨厌的家伙总是不会说什么好话的。

陆晨没有回话。

摘了几个果子充饥后。他索性爬到树梢上去。

入目除了让他看得厌烦的叶子就没有其他景色。不过叶子带点金黄色,一些是非长青树种类的树叶在秋季的本身的颜色,一些是阳光的渲染。

赤色的天空,火烧云,还有半边已经沉入森林的红色的太阳。

没有见到任何人工建筑之类的,看样子这里并不是森林的边缘。但现在至少可以确定大致的方向了。

秋天,太阳落下的方向应该是西南方。如果这里与地球的运行轨迹是一样的话。

如果是在地球的话,没有人打扰的美丽风景,是多么令人向往,然而现在对于陆晨来说,迫切需要的,是找到森林的出口。丛林是危险的地方。

当最后一丝阳光消失在地平线。黑夜如期的降临,夜空,繁星,明月,虫鸣,还有靠在树梢上的人。

走了一天的路,确实也是身体疲惫,靠着树却也睡不着。

“不知道爸妈怎么样了?”

因为响应政策,家中只有自己一个孩子。穿越之前自然没有留有什么字据之类的,现在也无法向家中报平安。算起来,自己也已经失踪两天了。掏出依旧打不开的手机,并不是防水的手机,内部估计也已经坏掉了。

他们肯定会很着急,不知道朋友会不会在朋友圈转发寻找自己的微信呢,无奈的苦笑了一下,抱歉啊!

也不知道能不能有办法回去。

“刑法,你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让我们回去原来的地方吗?”陆晨从衣服里掏出刑法。

“没有!你傻啊,能回去我早回去了,还用得着在这里吹秋风啊?”

果然是没有办法的。

“你除了会骂人,会抱怨,会说话,就没有什么用了。”

“什么,你再说一遍。”

“再说一遍又怎样。你根本一点用都没有。一天就只知道骂别人。殊不知自己现在只是一本会说话的破书而已。”随着黑夜的降临,加上对亲人的思念,陆晨的情绪变得有些不稳定。

“你你你,你侮辱诽谤!”刑法吼道:

“侮辱诽谤又怎么样,信不信我把你丢河你喂鱼。”陆晨也吼回去。

“你你,你想犯罪么?你要做杀书凶手?”刑法有些担心,口气也软了下来,它知道陆晨的情绪不稳定,之前确实也是它随便开口骂了他。

“犯罪?那些高中生高考结束以后都把书撕得粉碎。他们犯了什么罪?法律里面有规定这个罪么?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点常识我还是知道的。”

“再说,现在这里没有司法部门,谁来执行你?谁来用你?少一天什么罪什么罪的挂在嘴边。”陆晨吼道:

说完之后,两边都安静了下来。树叶随风摇动的唰唰声和虫鸣汇集成了乐章。

当然只是吓唬一下刑法而已,不会把它丢入湖中,一方面是陆晨本就很反感胡乱毁掉书本的行为,那些撕书狂欢的事情,他自然是没有做过。而另一方面,刑法现在是唯一能和他交流的,若是自己一个人在森林,估计会疯掉吧。

刑法沉默了一会,悠悠的说:“是啊,这里并没有真正的懂我,能执行我的人。所以当然是没用。但是,我还是能护你周全的。”刑法还是很担心陆晨将它扔入河中,毕竟情绪激动的人什么都能做出来,很多犯罪也是激情犯罪。

刑法很难得的严肃了起来:“你每个月能使用我一次。每个月,我的力量累积一个月的话,也可以给他人定罪量刑。然后那人就会被拉入监狱。不是关我们的那个天牢,是我自己下属的监狱。但是只能关一个人,而且这个监狱没有自己的意识。因为在这里我力量很弱,而且还有很多限制。”

刑法说出的这些话,让陆晨有些反应不过来。

“首先,那人的行为必须是触犯了我上面规定的法律。其次,那人必须是对你实施了犯罪行为。而且,必须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以后。比如有人要杀你,杀了你以后我才能给他判刑。”

这个是依据刑法的第八条【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来产生效力的。

在异域,杀死人自然是犯罪。陆晨作为中国人,自然是受本国法律保护的。所以刑法才说能保护他。

被杀死了才能获救?陆晨打了一个冷颤。“那还叫什么保护我周全,我都被杀死了还保护什么?”陆晨对于它的解释非常不满意。

“这个,当然,假如你运气好,人家是故意伤害,让你受了伤,或者是过失造成你死亡。我也可以处罚他,只是要轻一些,这个法条上规定得很清楚。我也必须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因为我受这个原则约束的。要是违反了,我自己也要被烈火焚身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将这两条法律念给了陆晨听。

学法律的他自然是知道的,刑法这样处理,也确实是遵守了罪行法定原则。

一个月只能用一次,时间相对来说太长了。而且还不能累计使用。就算是两个月不使用,也只能使用一次。因为在这个世界,只有自己一个人知晓并且相信这个刑法,故而他只能累积一次的能量。

问刑法不怕到时候和天法典对上?这里毕竟不是地球。回答当然不怕,只要他不惹别人,是别人来惹他就可以了。感情自己只能被动挨打。

将这些事情想通了以后,陆晨也就释然了,自然是希望不会用到刑法。但目前影响他生存的,不是人类,而是自然,一定要想办法活着离开这里。

其实异域的法律有诸多漏洞,后来陆晨与刑法知晓后,才感叹过去他们太过于谨慎。

一夜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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