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哲轩不记得是谁说过:爱情是天使,也是魔鬼,它可以改造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而他就是属于被爱情毁灭的那一种。
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感情专一的人,事实上也是,但痴情总被多情伤,在无数次与若云的情感纠缠中,他始终是个可怜的乞丐,不管他如何作贱自己,甚至是践踏自己的尊严,都无法挽回那份无望的爱情。
于是,他开始堕落,开始滥情,于是,就经常有女孩说他花心,歇斯底里地追求他,到底爱不爱她。明明知道是逢场作戏,却总要为他要死要活,用尽手段纠缠,不肯放手。
刘哲轩永远记得那个华灯闪烁的晚上,那个时候若去再一次离他而去,他黯然神伤从广州回到长沙。
车灯、路灯、舞厅与商店门口霓虹灯光照得长沙城如同白昼。
正是下班的高峰期,工作了一天的人们显然累了,都急着往家赶。喧哗了一天的城市却永远没有疲惫的时候,像日以继夜不停运转的车间流水线按部就班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夜空是灰暗的深蓝色,没有其他杂色,一如刘哲轩的心情:沉静。
开始泛黄的枫叶稀稀疏疏飘落在干净的路面上,悄无声息。硕大的梧桐叶像猎鹰捕食般重重地落在地面上,似乎在向人们展示着它们毅然飘落的决心。
负荷累累的公交车慢腾腾辗过落叶,而漂亮的小汽车则风驰电掣而去,把路两边的落叶甩得飞扬起来。
路上行人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好像是在追赶时代的末班车。街灯显得特别的明亮,好像它的心情也不错。人们的脸像是涂用一种特效护肤霜,自然而光润。
风轻轻吹起了人们的衣襟,拂过脸颊,轻柔却有些许寒意。
不经意间,初秋已来临,被一场夏后缠绵的雨盅惑而来,就像一个剽悍的男人被心爱的女人软化了一样。要不,昨天还是烈日炎炎的酷暑,今天怎么会急骤降温,大雨涟涟呢?
雨下了半个小时,终于停了。秋天也不知不觉悄然而至。城市的路面很快就变干了。一切似乎被沐浴了,变得那么纯净、剔透。
刘哲轩的心情也好像是洗了个澡,显得心无牵绊了。
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不断,但莫过于男人和女人,而且大多是男人和女人的组合体—情侣。情侣显然是这个城市里的主角,他们如漆似胶“合二为一”。
这个城市也似乎是个四季都忙于恋爱的城市。年轻男女忙于恋爱,甚至连懵懂的学生都大言不惭地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恋爱无疑成为了一种时髦。
孤独的人不仅是落伍的,而且是可耻的。因为他们无法逃避充当配角的命运。主宰命运的唯一的选择便是接受恋爱,就像无孔不入的流行歌曲,尽管你不喜欢,你不愿去按受它们,但你不去习惯它们,你就会显得落伍了,显得与时尚格格不入了。你选择了这个时代,你就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同样你选择了这个城市,你就必须选择恋爱。
在小孩子都忙于暧昧的城市,刘哲轩显得有些落伍了,他为了一朵玫瑰,而错过了整座的玫瑰花园。这其中包括对谢珊爱意的辜负,但这一次跟若云的彻底了断,他干涸的心开始荡漾,不,是开始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