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关于小镇,关于歌
圣国无疆,若真论起疆廓,便是那分割南北的天河。
天河无疆,便是真的无疆。
天河以北,乃是圣国,以南,便是妖灵族修行的妖国。
自古,水火难容,妖与人自然更是难容,所以,便出现了天河。
自古,邪不胜正,代表正义的人族修行者,自然便高踞上风。
自古,天意难测,所以即便人族与妖族在上千年的抗争中,都是处于绝对优势,但仍旧无法一统。而天意难测的更好证明,则是在一个很平常,平常得令圣国亿万子民都无所察觉的日子里,悄然发生了。
那一场关于天意的捉弄,圣域中很多神灵都不远多语,因为他们亦不知详情。十方圣人或许知晓全部事情的来龙去脉,但他们贵为圣人,并不需要对这片他们更替庇佑了不知多少个千年的疆域,多说些什么事后的废话。
所以,即便是那场大事发生了,在圣域,在王城中也很少能听见关于那事的风声。偶尔有些闲言风语,但亦都只如普通的和风细雨般,一抚而过,除了一些极细微的痕迹,很快便消匿在了所有人的眼前,记忆里。
就如这般,过了十六年。
十六年光景过了,这件事情应该再无人会提及,因为在十六年前那等风口浪尖,都未曾有太多关于那一战的人或事被那一战有关的人或事提及。
事到如今,即便是当年都不愿意过多提及的人或事,现在又怎么会有人拿出来说呢?
……
圣域有五圣殿,如五座高山支撑着北方的这片苍穹,万年不倒。五座高山上有十根圣柱,遮掩着外来的风雨,令圣地风调雨顺。
王城中有四灵宫,如四尊王神,守护着五座圣山,十方圣人;四灵宫中有千万剑,如四尊王神身前最锋利却坚固的盾。
圣域王城外,乃是凡土。
凡人修行的土地。
……
无忧镇,便是圣国亿万万里疆域中,最平凡的一块土地。即便这里靠近天河边缘,一些强大的封妖师,偶尔会来这天河分流处碰碰运气。如果前来的封妖师,运气真是好到家了,在这条河中炼出一两滴灵髓,他们自然会眉开眼笑,称这里为灵土。
若他们眼神不济,半滴灵髓都未弄到,他们会破口大骂,这里仍是凡土。
所以,在让很多封妖师无功而返,气得跳脚之后,无忧镇一如既往的重新响亮地被冠上凡土之称号。
不过,这样的称号对于一个不喜杀戮,热衷真善的边陲小镇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恩赐?
他们本不喜那些修为高绝,自命不凡的修行者大驾,所以更不会在意他们的褒奖,在头顶天河分流光环的无忧镇,迎来了一段修行者来往不绝的喧嚣时光,最后终于是清净了下来。
为了表示那种令他们很不喜的喧嚣气氛彻底消弭在小镇,于是小镇中最具文采的私塾先生,竟主动放下迂腐身段,作诗一首,以表内心愉悦之情——
你我皆凡人,共生人世间,终日奔波苦,无非力与权。
你自命非凡,我甘于清闲,你王宫贵宿,我布衣度年。
若真是王侯,若真是神仙,你自当高贵,你自当千年。
若没有贵气,何来锦衣食?若只是凡人,何不放歌始?
……
这首诗无疑是极棒的,在整个小镇内大肆传颂,即便是小镇上生意极好的油坊伙计,也忍不住抽空学会了去,在日常工作中哼唱,于是,这首大诗作,也被冠以了打油诗的称号。
似是打油诗这个称号,让那位作诗的老先生有些觉得不妥,却又无力阻止油坊伙计工作始与工作余的消遣之乐,便开始觉得有违前贤学问,竟再也没有书写大作,以抒胸臆。
打油诗一事,原本只是这个小镇上一个很具亮点的小插曲,极尽风靡。但富有音乐细胞的乐师,觉此首打油诗传唱颇广,且声律有序,便煞费了一番苦心,为其谱了一个旋律动听的曲。
如此,这首俗称打油诗的诗,从此成了无忧镇上的一首民谣,人人传唱,传唱百世。
即便是已经过了十六年,却也仍旧被很多孩童欢快的唱在耳边。似因为小镇上从未出过什么动听的歌谣,镇上小孩只要学会说话,这首歌,便是做父母教授孩儿说话发音的首要之选。
……
无忧镇背靠大山,面临长河,自然富有。
因此,在镇上也几乎看不到面朝黄土的农民,即便是偏居山林中,也是以狩猎为生。原以为日出而始,日落而息的生活,才是真正快意温馨的生活,可没想到,即便不跟着太阳的脚步走,陈惊灵觉得也很有意思。
他们喜欢狩猎,是跟着心意在走。
因为喜欢,所以便要顺从。
这一支猎队,有十来人,是镇上各家最年轻,最有力气的壮汉。他们手持镇上西处最好打铁匠打的特大号长矛,身着家中妻母特地以各种坚韧花草藤蔓编织的伪装衣,身上露肉之处染着镇子以东那染坊中最深的染料,列队走在丛林中。
他们头戴草环,如同一群原始人。
而唯一有一些违和的,是那一群如原始人列队的首处。
首处缓慢冲前行进着一名男子,身材中等,面容显得很普通。他手上并没有与其余人一样拿着长矛,而只是轻轻的握着身侧一名少年的手。
他面容随意,并无后方十数人那般即便久入丛林,面庞上却也掩不了的警惕之色。他身着青色长袍,在他自己看来,自己这身长袍的颜色,与丛林草木的颜色已然极为接近了,但这青色,落在那些壮汉眼中,还是显得那般的格格不入,扎眼无比。
即便是他旁边牵着的少年,也是穿着草木衣裙,涂抹着一层有一层的颜料,如一个原始人。
只是,后方的十数名壮汉见此,并未有任何的埋怨之语发出,就连一个愤怒的眼色都没有。
如果封先生愿意这般穿着,那就随他好了。
只是,跟着封先生进山,显然没有那些壮汉次数多的少年,差不多要行进到大山的胸腹处时,才有些好奇的将脑袋偏转,望着封先生道,“封叔叔,为何你总是穿着这件青衣?”
闻言,封先生面庞上闪过一丝佯怒,“小屁孩儿,这是在嫌你封叔叔懒与脏?”
少年将头摇得如镇上小贩手中甩的拨浪鼓,赶紧解释,“惊灵没有那意思,封叔叔别误会…”
“只是觉得,封叔叔好像对进山猎杀凶兽,很不在意的样子。”陈惊灵接着道。
“那这和青衣有何关?”封先生问道。
“无关。”陈惊灵眼珠一转,认真的问答。
“小屁孩儿。”封先生笑了起来。
小屁孩儿也笑了。
后方十数名壮汉也是哈哈大笑。
他们此刻笑声是那般的随心,那般的不加掩饰,仿佛并不在意林间的凶兽发现,并不在意身上隐蔽衣以及脸上,手臂上,腰腹上那些涂了一层有一层的染料。
因为他们愉悦,所以便笑了。
因为愉悦,便要顺从。
……
他们与封先生进山数十次,只是觉得封先生喜欢穿青衣,这与他出入何处无关,只是很喜欢。
他们觉得封先生并非凡人,但总是齐跟着由封先生起头的“凡人歌”哼唱,哼唱在这片山林,不加掩饰。
他们觉得有封先生在,他们便会无恙,是否大笑,是否放歌,是否在身上穿了隐蔽衣,是否在脸上,手臂上,腰腹上涂了一遍又一遍的染料,这都不重要。
小屁孩儿不理解很多东西,他们都理解。
小屁孩儿很喜欢唱的凡人歌,封先生也爱哼唱,他们自然便爱唱。
“你我皆凡人,共生人世间…”
有晚风渐渐荡起在这片大山,吹走了日头,吹走了闷热,吹来了爽朗的歌声,吹得整座大山,一片静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