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大宝——大宝——”有个嗓门特别大的,皮肤有点发黑的,肌肉很有型的穿运动衫的男子朝着篮球场旁边的跑道大喊。
张大宝悠闲地转过头,用眼睛迅速地扫描了一下。他正在和一位很有气质的女学生讲话。
“哎!”张大宝用力地挥挥手,生怕对方看不见,“怎么啦?”张大宝问。
“球,那边。”穿运动衫的男子名叫沈辉,他是校篮球队的头号射手,上篮命中率校内最高,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用手指指着路边一个上面印有NBA的篮球说道:“传一下过来哎。”。
“哦,没问题。”张大宝一个大步走上前,边说边用他的那双比普通人稍大一点的手,抓起那个很有手感的篮球,说:“来啦,接好了。”说完便使出浑身的力气把篮球往地上一扣,篮球由于反弹力的作用朝着沈辉的方向弹去,声音比较的大,在旁边和张大宝在一起的那个女生仿佛吓了一跳,他觉得张大宝力气大得很,他还没看过有谁这么大力扣球的,不由得生出女生对强壮有力的男生的羡慕之情。
“好嘞,谢啦兄弟。”沈辉不忘礼貌的回应道,也不忘做出他的那个标志性的手势,他伸出食指和中指放在右边额角的地方,像是敬礼一般那么比划了一下,虽然他和张大宝是孩提时的伙伴,相互比较的熟悉,可是他还是很有礼貌,哪怕他知道张大宝不会和他去计较这些东西。
沈辉是校蓝球队里的大帅哥,同时他也没有因为他的长相上的优势而骄傲自满,他对人热情有礼貌,做事认真负责,长相帅气,早已是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他的一举一动都有人看着,所以他会更加的认真,争取给人更好的印象,虽然他已经有了心仪的女生,但是喜欢他的,想要追求他和他交往的女生比比皆是,所以他没有轻易地去把爱来表白,而是把爱埋在心里。
就在刚刚沈辉拿球的一刹那,全场已经掀起了一阵阵的尖叫声,并且有人高呼:“沈辉,沈辉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大家都很兴奋,由于刚刚下过雨,空气很清新,篮球场上一派欢声笑语,打球的打球,看球的看球,气氛很热烈。
说起“爱”这个词,在沈辉他们校内是个禁忌,很少有人去谈起这个话题,当然这只是在校内,离开了学校大家还是很欢迎这个话题的,虽然是个禁忌的话题,但是大家都知道青春只有一次,过了这个店就没有第二家了,所以要想在读书之余能在“爱”这个话题上表现出色,就必须上课时眼睛紧盯老师,跟着老师的思维走,加倍用功,认真做笔记,抓紧完成作业,成绩搞上去了才会学有余力。
所以,那些既成绩好又长相清秀帅气的男生会比较占优势,可以在私底下找个女朋友不被老师和同学知道。像校篮球队的队长司马万里就是这种人,他就是私底下在外校找了漂亮的校花做女朋友,老师和同学都不知道。之所以是在外校,就是因为他的班主任是市里边名师,管得很严查得很细,就算是你有一点谈恋爱的想法都会被察觉,至于是用什么办法察觉出来的,就只有天晓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