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是1998年,1998年那时候香港回归了,但是澳门还没有回归。我就记得那年大街小巷都流行一手叫《相约一九九八》的歌曲,是王菲与那英唱的。我姓段,名叫段何轩。在一家邮局里面上班,当一个送报员。大学毕业以后,我在自己所在的一个名叫宣化的小镇找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不知不觉就在邮局里面上了一年多的班。
在一个寒冷的夜晚,我依稀记得那是1998年一个冬天的夜晚,我晚上下班回家路过家门口一个昏暗的路灯下,我忽然听到了一阵嘤嘤的哭声,我一听觉得不对劲,大晚上的哪里来的哭声,我赶忙扔下自行车跑了过去,发现一个用红色的棉被包裹着的婴儿躺在里面,正在哇哇大哭。我心情此刻立马乱了心智,顿时惊慌起来,又感觉到你是如此的可怜,我一把把怀中的这个孩子抱了起来,我四处观望发现周围一个人影都没有,空荡荡的街道,刺骨的寒风凛冽地吹在我的脸上,我感觉好冷好冷,此刻我把你紧紧的抱住,想给你温暖。
我一手抱着这个孩子,一手推着自行车,颤颤巍巍地走到了家门口。打开房门,把屋子里那盏仅有的不太明亮的灯泡打开。那时候小区非常简陋,还没有供暖一说。屋子里冷冷清清,就是多了几堵承重墙可以抵挡外面那刺骨的寒风。
我把家里仅有的棉被拿了出来,盖在了孩子的身上,望着旁边这个熟睡的小家伙,我的内心深处不知是欢喜还是忧愁,我脑子里胡思乱想起来:是上天赐给我一个可爱的孩子,还是谁把这个孩子遗忘在了这里。
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想起来我的大姐,我觉得这件事有必要和我的大姐商量一下,让我的大姐帮我出谋划策,告诉我这一件事该怎么办?可是那时候家里还没有电话,我得明天去我的大姐家里,和我的大姐细说一下这件事情。
从小到大,都是我的大姐照顾我,从我上小学的时候开始,我就开始跟着我的大姐一起走着去学校,放学的时候,我的大姐在我的教室门口等我,大手牵着我的小手,一起走着回家。那时候的我是幸福的,有一个疼爱我的姐姐,平常的时候有什么好吃的东西,大姐总是第一个想到我,比如给我两个大红枣,或者给我一个鸡蛋,大姐总是舍不得吃,给我留着。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到现在我还记得。
一转眼,十几年过去了,现在的我已经长大了,变成了一个23岁的大小伙子。时光如梭,奔流不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身边的这个孩子,就想到曾经的自己,曾经的过去。
她是一个女孩,我不知道是谁把她遗忘在了这里,或者还是上天送给我的“特别的礼物”。
我胡思乱想,思绪混乱,头脑空空。看着窗外漆黑的夜空,我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早早地起来了,看到身边的这个孩子还在熟睡当中,我不忍心把她叫起来,她已经一晚上没有吃东西了,我担心这孩子一晚上没吃东西,怕饿出毛病来,我洗了一把脸,赶紧把孩子抱在我的怀中,骑着自行车前往我姐姐的家中。
我大姐比我大三岁,今年26岁,我大姐高中的时候变辍学了,在外边学习了两年美容美发,一年前在这个小镇上开了一间理发店,虽然门面不是很大,但是每天也有稀稀落落的行人前来光顾,生活倒也还过得去。
理发店很小,我大姐一个人倒也还算忙的过来。每天早晨就是先把店里的卫生全部清扫一遍,然后准备好一天之内所需的东西,整理货架,最后就是等待顾客的上门光顾。
平常的时候一般都不会很忙,但也有忙的时候,虽然我并不能帮上什么大忙,但是得空的时候我就会去大姐的理发店去找大姐,给她帮帮忙,我俩之间说会话,聊一聊生活琐事。日子也就这样平平淡淡地一天天的过去。
我抱着孩子来到大姐的店里,早晨的时候,大姐的店里几乎没人,冷冷清清的,大姐刚吃完早饭,看到我怀里抱着一个熟睡的孩子,顿时愣住了忙问我:“这是谁家的孩子?”
我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向大姐说清楚这件事情。
我低着头,实话实说:“这个孩子是我在回家的路上看到路灯底下有一个红色的包袱,我走近一看是一个孩子,我看这孩子怪可怜的所以我就把她抱回家了。”
谁知我大姐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我:“你呀你呀!怎么这么好心啊!别人看到了不管,你倒好,把这个孩子抱了回来。以后这个孩子可怎么办啊?你说你打算怎么办吧?”
其实这个问题正是我此次前来的目的,我来就是想问一问大姐,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办。这可倒好,大姐反过来问我了。我一时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大姐对我说:“我看这样吧!我一会就陪你去派出所,咱们把孩子交给警察叔叔,让派出所来解决问题。”
我一听这样也好,让孩子尽快找到她的家人,也让孩子与她的家人早日相聚。
大姐把店门关了,陪着我一起来到了派出所,我和派出所的领导详细的说明了情况:“这孩子是我在回家的路上捡来的,我在一个昏暗的路灯下看到了这个孩子,她被一个红色的小褥子包裹着严严实实,外边寒冷的天气使人手都伸不出来,我就把孩子抱回了家。”
当派出所听完我说的以后,明白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然后从抽屉里翻啊翻,终于翻到了一份登记表,让我依项填写,填了好半天终于填完了。然后派出所的人对我说:“回家等着吧!有人来认领孩子我们及时通知你。”
我和我姐姐抱着孩子从派出所出来,一路上没有任何话语。该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只好等消息了。
回到家以后,我姐姐给孩子冲了一小袋奶粉,一小勺一小勺地喂给孩子吃。
看着孩子张着小嘴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奶粉,是多么的可爱啊!我竟然有点不忍心把孩子送走了。
我在离家不远的邮局里上班,每天早晨天还没亮,5:30半我就得起来,然后骑着自行车去邮局取快件啊,信件啊,还有一大摞报纸,我就得去各个地方发放。通常早晨连早饭也顾不上吃,就得去上班去。有时候连脸都顾不上洗一把,骑着我的飞鸽自行车就奔邮局去了。
5:30的小镇刚开始苏醒,街道边有几家早点店刚开门,热气腾腾的包子的香味飘满了一条街,我有时候就花5毛钱买2个包子吃。2个包子对于我这个偏瘦的年轻人来说足够了。那时候的包子各大,实惠。不像现在的小笼包了,吃5个也饱不了。
我在小镇租了个房子,房租便宜到今天不能想象。虽说都在一个小镇上,可是我骑着我那辆飞鸽牌自行车还得需要20分钟才能到达我上班的地方。我喜欢这个小镇,小镇清静,清静到早晨骑车都能听见雪的嘎吱嘎吱声。小镇祥和,从来没有在街道边发生过车辆事故。或许跟那时候车少有关系吧!
这算是你我第一次相遇,这这个寒冷的冬夜。
1998年腊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