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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公主归来(2)

她喜欢过他吗?假如曾有爱意,他们应该至今仍保持书信来往,至少他应该提前知道她回国的消息。网络信息发达的时代,没有不负责的邮差,只有冷漠无情的人类。这些年的“失联”状态,他根本没法为她找到一个借口。

“没必要对她浪费时间了。”他这样想,八年不是一个小数字。

想到林百图为她接风洗尘,张至源又觉得不太对劲。难道,陈依茉对林百图真的有情意?毕竟过去他们有过密切的往来。问题是,林百图已经有女友了,他和谢妍媛的关系已不仅在吃饭约会的层面。

张至源突然振作起来,满怀救世主的慈悲,强烈地认为,十分有必要参与这场夜宴。假如座上客只有四位,那么这就是他千载难逢的机会,是该进行一场大胆而血气方刚的正式求爱了。如果还有其他人,他也不再虚掩心门,把匿藏了那么久的思念——那棵在他的心中长成参天大树的爱恋之树交还给她,哪怕再被骂大笨蛋,也要这么做。

心想着将要见到那可恨又可爱的女孩,他活力勃发。这是他从十七岁至今难忘的旖旎风光,虽然为此受伤过,失望过,憎恨过,心情平静下来后,他又精力充沛地怀念她,检讨自己,多年的涓滴意念,汇成了河,终凝成他的一剑勇毅。

培训课一结束,张至源就去找肖念雅取消约会,说临时有急事,不能随她们去听音乐了。

“怎么会这样?”肖念雅的眉头聚成八字形,嘴角却是笑着的,“我们定的是自助餐,人数都和餐厅定好了。”

“回头我补给你自助餐的钱,”张至源安慰她说,“你们好好玩,回头我再给你讲柴可夫斯基的故事。”

“这样不算数吧?”肖念雅笑得很哀伤。

“实在很抱歉。”他坚持道。

“要不然这样,”肖念雅从皮包里掏出门票,“你尽快办事,然后来音乐厅找我们,晚点入场应该可以的,音乐会要10点半才结束。”

“不用了,你把票给其他同事吧。”他一直摆手拒绝,肖念雅扯住他的深卡其色风衣,直接把票塞进口袋里,心怀期盼地笑着与同科室的两位女同事一起离开。

肖念雅的眷恋,并不能削减他对陈依茉的思念。想到即将到来的重逢,张至源活力充沛,小跑出医院,直穿马路,用力推开一家名为“心有灵犀”的水果鲜花店的玻璃门。年过四旬的店老板正双手交叠在玻璃柜台上打盹,大概是天气问题,花店里冷清得没有一丝活力,昔日那台喧闹震天的收音机变成了角落里安静的摆件。

他没打搅老板的酣睡,在百合、玫瑰、康乃馨、雏菊、菖蒲的簇拥中转来转去,眼花缭乱,不知该送她什么花才合适。

“年轻人,想买什么花呢?”店老板醒了,迎上来,在身后恭敬地问。

张至源笑笑不语,走到摆放绒毛玩具的货架看看,又转到鲜花架子前,目光落在一丛香水百合上,又拿不定主意。店老板跟在他身后,热情地说:“决定送花是吧,请问对方是您的恋人还是长辈,或者是朋友?”

“都不是。”他说。

店老板跟在他身后,耐心地套出他的情况:“那……你们是第一次见面,对吧?”

“不,我们认识很多年了。”他讪讪地答。

“那……您可以送她黄玫瑰,既是祝福,又有期待。”店老板说,“如果是年长的,送康乃馨或者小苍兰,都很得体。”

“黄玫瑰适合求婚吗?”他觉得机会难得,需要一种返璞归真的直白,不再诡谲暗涌。对于这段积蓄了八年的恋慕,他十分确定,她就是求之不得的新娘。

店老板恍悟:“求婚的话,就选红色玫瑰吧。”

他沉思了一下,“我没这方面的经验,您看着办吧。”

“价位在一百五十块左右的,能接受吗?”店老板征求意见,“花束大些好装扮,样子也好看。”

张至源满口同意,挽起衣袖看手腕上的机械表。现在是下班高峰期,打车赶到吃饭地点至少也需要一个小时。他对店老板说:“麻烦您动作快点,好吗?”

店老板笑着说:“只要等五分钟就好。”说着,他抽出二十四枝红玫瑰扎成团,周围绕满蓝色的勿忘我,一枝扇叶做背景,再加了些米兰叶,最后用白色的塑料纸包装,扎上红色的绸缎。作品完成,张至源迅速付钱,抱起花束匆匆出门。

4.花朵风波

大概走了十米远,张至源突然意识到求婚太过草率,搞不好只会鸡飞蛋打,招来笑话。八年,能让一颗种子长成参天大树,能让青涩的梅子完全变了滋味和色彩。时光让他成长,人生渐入佳境不再自卑自负,同样,也会把她变成一个陌生的老熟人。

怎能一见面就送红玫瑰呢?唉……都怪自己一时高兴,天真过头,突然忘了所谓今非昔比,桃花依旧人不同。他掉头往回跑,推开花店的玻璃门时神色焦急地大声说:“老板,这红玫瑰不行。”

“怎么不行了?”店老板莫名其妙,“这花朵没枯萎,没伤痕,没变色,大冬天的还开得这么好,到哪家店都这样。”

“我不是说花的质量问题,”他说,“我是怕送玫瑰,万一……今后连朋友都做不了。”

“求婚不送玫瑰,人家还嫌您没诚意。”店老板不解地说,“要不您再买一束百合花,一般女性都能接受。”

“她是我初恋,”张至源吞吞吐吐道,“我希望她明白……我的心意。”

店老板挠挠头,指着一丛五彩斑斓的雏菊说:“雏菊的花语也不错,叫作‘埋在心里的爱’,花色多,可爱浪漫。”

“不太好,”张至源摇头道,“她出身书香世家,见多识广,喜欢独特的东西。我想她现在依旧如此。”

“她喜欢什么花,知道吗?”店老板没辙了。

“这个……”张至源纠结地说,“抱歉,我第一次送花给她。而且我们很多年没有联系,说实话,我真不了解她,所以才不想送玫瑰。”

店老板同情地点头,遗憾地说:“这种情况送铃兰最恰当,可惜我这里没货,向日葵也没有。”

张至源很焦急,他好担心自己会空手而去。店老板灵光一现,“您等等,我把镇店之宝拿来给您看。”说着,店老板推开花店右边的一扇白色小木门,从中抱出一盆花茎修长、含苞待放的白色风信子。“它的花语叫‘不敢表露的爱’,这个季节可没这种花开,是我自己在温室里培植的。”店老板得意地说,“把它拿去,她肯定会被这份诚意打动的。”

“很好,就它了。”张至源眉开眼笑,他已想象到陈依茉收到鲜花时的表情。

店老板拿起之前的玫瑰花束,“这样吧,我把风信子加进玫瑰花的中央,使花束更大更豪华,含义更丰富,能为您多赚些机会。”

张至源不胜感激,说了无数个谢谢。

“大叔尽量给您把花束做好看点,现在的女孩子不好追,大叔我知道。”店老板他一边扎花一边念叨,“您这样子,很像我的第一次求婚,可惜对方的家太有钱了,高攀不上。不过你们年轻人现在谈恋爱不兴门当户对了,您这么用心,肯定会有好结果的。”

张至源微微叹气,“不一定,我也只是碰运气。”

店老板诧异,“难道她就对你没一点意思?”

“说不准呢!”张至源说,“我们有八年没见面了,也不知道她变了没有,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问题是她这几年一直在美国生活。”

“这个……确实是个大问题,初恋一般都不靠谱。”店老板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张至源应和地笑,心里很不是滋味。

店老板找出一张心形的粉红卡片递给张至源,“刚才忘了这个,您有什么话要说的,就在上面写。”然后又转身去找笔待店老板找来一支签字笔时,张至源已用自带的钢笔在卡片上写了一串英文。店老板惊叹,对他刮目相看,“您是英语老师吗?这ABCD写得这么老练。”

张至源笑着摇头,“不,我是一名外科医生,就在对面的第一人民医院工作。”

“真厉害,还能用英文给女孩子写情书。”店老板说,“我儿子的英语水平怎么补课都没提高,还整天对我抱怨太难学。”

店老板将包装好的花束双手递给他,“都好了,把卡片插入花里,今天晚上您会交好运的。”

“但愿如此,”张至源微笑着说,“谢谢你大叔,今后你家人有健康问题,可以来找我。”他从钱夹子里抽出一张名片递给店老板。

“好,好,没问题!”店老板开怀大笑,看了一下名片赞叹道,“在人民医院工作很不错的,您应该更有底气才对。不要怕,小伙子,大叔看好您!”

“谢谢,那我有事先走啦。”张至源抱着鲜花推门而去。由于太过高兴,他完全忘了自己带来的那把倚在门边的伞,同样也低估了自己接下来将要面对的困难。

5.爱你风雨无阻

顺利地上了一辆的士,仿佛距离陈依茉更近了,张至源的心情激动莫名,心里在反复斟酌表白时该对她说什么。“ANoiseless Patient Spider,Inoticed it stood isolated in a small headland……”他的脑海突然浮现这个诗句,那些甜蜜而酸涩的往事,飞虫一般调皮地起舞,又见自己在英语竞赛舞台的聚光灯下流利地背出沃尔特·惠特曼的《ANoiseless Patient Spider》时,站在对面的陈依茉的脸瞬间黯然,真是又可怜又可爱,就算化了红扑扑的粉妆都盖不住。

当时,他们俩是英语竞赛场上的终极对手。换成现在,他并不想重复十七岁时的做法,而是虔诚地,像信徒跪在神父的跟前,充满诚意地握住她的指尖,用世上最深沉坚定的语调对她说:“对不起,我的公主,惹你生气不是我的本意。”

不,这样还不够。他决定吟诵为她写的英文诗,这是一首用八年时间写成的毫不夸张的情诗,他要大声地对她说:“我爱你,陈依茉,请你正视我,给我回应!”

想到这,他的心怦怦直跳,多么激动人心的决定。但她会接受吗?他从来都没有把握,不禁慌了起来。他并不了解她,曾经的那些接触,反而让她变得更神秘,像仲夏夜的萤火虫,若即若离,可望而不可即,困扰他的梦境很多年。

十七岁的记忆,成了他赴约的路上缓解紧张神经的安慰剂。的士缓缓开到广源路停了下来,再也没法动弹。前方车辆密密麻麻,望不见尽头。路上的人神情烦躁,都在焦急地等待通行,而后面的路,也被跟上来的汽车和电动车堵得水泄不通。

等了片刻,前方车辆一动不动,张至源不耐烦了。的士司机说估计前面发生车祸了,否则不会堵成这个样子。又等了两分钟,张至源的心已急得要爆炸了,几乎能听到玻璃球膨胀至破裂的声音。“打票吧,我赶时间,就在这里下车。”他掏出钱包把钞票抽出来。

从的士里出来,他怀抱着鲜花奔跑向前,希望能跑过堵车路段,在前方交叉路口重新打到的士。

黄昏时分,天色提早暗了下来,雨丝更稠密,细密地覆盖在张至源的头发上,衣服胸前和肩膀上被打湿的部分颜色狼狈,却不能折损他的俊美。他在雨中奔跑,心里唱着一首老歌——《风雨无阻》,双脚充满力量,用力一蹦,似乎冲进了时光的隧道里,正在橘红色的环形塑胶跑道上奔跑,只见周围的教学楼群,身穿蓝色黄字球衣的男生从身边擦肩而过,这不就是当年读高中的易城市第五中学的风景吗?而自己,变成了那个为二十块钱的活动经费饱受委屈的小小少年,阳光明媚,绿树茂密,正是认识陈依茉的那个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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