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此凯撒非彼凯撒(修)
乌里斯特伦森林秋天的早晨笼罩在深灰色的迷雾中,依稀能看见远处光秃的树木上几片枯黄的树叶随着轻风飘荡。
森林深处,偶尔能传来鸟儿的鸣叫声和野兽的嘶吼声。
‘哒、哒、哒’一阵急促的马蹄敲打在湿润的泥土路面上,打破了原本寂静的森林,森林深处传来野兽愤怒的吼叫声,宣示着对美梦被吵醒的强烈不满。一群看的并不真切的黑影在唧唧咋咋的欢叫声中飞上了天空。
随着马蹄声的越来越近,从浓厚的迷雾中闯出了一匹高大雄壮深黑色的马头,马嘴不时喷出白雾,雄壮的马腿有力的敲打着路面,在泥里留下深深的脚印。
马背上的骑士微微弓着的身体包裹在厚厚的毛绒大衣里,裹着兽皮的双腿紧紧夹着马腹。毛绒帽子遮不住的脸被冻的通红,左手紧紧的拉着战马缰绳,右手握着一根旗杆,上面是竖着一面的方型战旗,白色的旗面上绣着一头血色眼睛的狼头,王国的人一眼就能认出那是森林深处杰西特城的领主布休斯—杰西特大人家族徽章。
骑士的腰间佩戴着一把银白色骑士长剑,背上背的漆着彩色徽章的单手盾牌随着战马奔跑的动作摇摆着。紧随骑士之后迷雾后面陆续出现了一队数十人的骑士,他们一人双马装束和领头骑士一样,他们紧紧护卫着中间的两个身着华丽的骑士。
两个身着华丽铠甲的骑士,骑在两匹雪白色的战马上一前一后的夹在队伍中间奔跑着。
前面的骑士身穿红色伯爵长衣,后背绣着狼头的黑色披风随飘荡,一头银色的卷发,满脸络腮胡子配上一副不苟言笑刚毅的表情显得精神奕奕,显然对早晨行军已经习以为常。
而后面的骑士穿着贵族子弟们常穿的绸缎花色长衣,背上绑着黑色貂皮披风,隐约能看见腰间松垮垮的皮带上佩戴一把镶满宝石的贵族细剑。这家伙正耷拉着脑袋哈欠连天,像是没有睡醒一样,旁边的骑士们真怕这位主子一个不留神从马背上摔下来。
凯撒这时心里骂死前面的老头了,大早上就赶路,就算不怕森林里有老虎野兽撒的。这都快入冬了,早上还是蛮冷的嘛!这么早就在雾里赶路和淋雨有撒区别,弄的身上又湿又冷,望了望两旁嘴里冒着白气骑士凯撒只能暗骂一群变态。
到这破地已经半年了,刚开始既害怕又迷茫,害怕他们看出什么端倪。因为现在的凯撒不是这个伯爵的儿子,原本在文明世界的楚言是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初中没毕业的他就辍学在工地上打小工度日,这家伙二十岁生日那天,没想到却是他人生的终点。
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楚言以为自己得救了,未曾想自己竟复生在这个溺亡的贵族小子身上。
面对一双双关切的眼神,楚言的眼睛湿润了。曾经多么希望身边有这样关心自己的人,眼看着孤儿院里的孩子一个个被接走,而自己却只能孤单的依偎在黑暗的角落里独自哭泣。
随着这具身体的记忆慢慢涌入大脑,楚言终于知道了穿越到了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重生到了一个叫凯撒-杰西特的家伙身上,莱斯王国南部杰西特城领主布休斯伯爵的儿子,有一个父亲和一个还在王都读书的大姐。
看着眼前这个既陌生而又熟悉满脸络腮胡子的父亲,凯撒觉得自己终于有亲人了,而且还有一个非常爱自己的姐姐,自己终于不再是一个人了,自己也有亲人了。
由于凯撒私自到湖里游泳差点送命,布休斯伯爵决定对凯撒严加管教。半年里凯撒每天和父亲一样早起,吃过早餐就到军营里接受骑士训练,上到骑马射箭,下到击剑对战,凯撒对此苦不堪言。
虽然,每天都很疲惫,一回到家里到头就睡,但当凯撒知道这个该死的世界几乎每天都有战争的时候,就拼命的训练自己,希望以后能从战场上活下来。
在战场上贵族被俘虏后是有赎命权的,那也要你有命活下来才行。
布休斯见到儿子拼命训练武技,感到很欣慰很高兴,自己的混蛋儿子终于转性了。
今天天还没亮,凯撒就被老爹从被子里揪出来,说是接到国王的紧急命令,要求王国所有的直属领主十天之内必须赶到王都-德伦斯城。
杰西特城位于王国的最南端的森林深处,包括下属的镇子和村庄,总人口只有四万多人。贫戈的土地不能吸引更多的平民前来耕作,战争的俘虏就成了杰西特人口的主要来源。
杰西特城到王都坐马车起码要二十天时间,所以,为了尽快赶到王都,布休斯伯爵特意为每个人配了两匹快马。
凯撒抱怨完父亲又狠狠的骂了几句那该死的国王,难道是有意在刁难父亲吗?
当凯撒刚把这个想法告诉父亲,就被父亲给脑袋来了一个爆炒栗子,说我还没睡醒。
可能那个世界的电视剧看多了吧!东方古装电视剧里的皇帝想要害一些大臣就是这样子做的,凯撒真的希望自己是想太多了吧!这里的世界和他熟知的世界完全不一样。
两天后一行人终于走出了森林到了一望无际的莱斯平原。平原在阳光的照射下很温暖,不像森林那样常年处在阴暗之下。
又过了一天,他们终于到了离杰西特城最近的劳哈城,它不同于杰西特城的木质城墙,它由一块块巨石垒砌成五米高的城墙,虽然并不高但依然显得很雄伟。
父亲并没有在这里歇息的意思,而是直接绕过城池继续向着平原中央的王都出发。
五天后他们终于到了离王都最近的恩莱卡城,只要向北再走一天穿过一条由北向南贯穿整个王国的莱斯河就能到达王都伦德斯城。
恩莱卡城和劳哈城一样是石头垒砌而成的,是恩莱卡家族的领地,凯撒母亲的家乡。
恩莱卡城比杰西特繁荣太多,莱斯平原除了王都德伦斯城就属恩莱卡城最繁荣,便利的交通和肥沃的土地使得商人和平民都愿意到这里来做谋生。
布休斯伯爵并没有直接进入领主城堡,而是选择在城里的驿站休息。晚上吃过饭后,大家都很疲惫,便早早的休息了,伯爵只是简单的叮嘱凯撒见到了国王后要注意礼节,不要被人说他布休斯不会教儿子,凯撒敷衍了几句就拖着疲惫的身体去休息了。
翌日,傍晚的时候终于赶到了莱斯河,河岸的码头依然忙碌着,各种货物在这里装船逆流往北送到沿途的城市,甚至他们会把船划到萨兰德那个在沙漠里的王国去。
伯爵觉得到了伦德斯城也是半夜了,于是下令在河岸旁边的一个小山包上过夜。
骑士们迅速的搭好帐篷,在中间架起了几个很大的火堆,有几个带上弓箭去山里狩猎去了。凯撒少爷当然是躺着帐篷里休息,等待美食送到嘴边。
一早就起来就看见骑士们在相互帮忙穿戴着其实全身钢甲,过了河不远就是伦德斯城。伯爵叫骑士们全副甲胄的进入王都,裹着像棉球一样实在有失杰西特家族的荣誉。凯撒当然也跑不了,也穿上了几十斤重的钢甲。
中午的时候,一行人终于到了王国的中心,伦德斯城。凯撒骑在马上,看着座落在平原上这座高达十五米的雄伟城墙,南门这面墙起码有一千多米长。道路两旁的行人络绎不绝,从而证明了这座城市的繁荣和强悍的防御能力。
就在这时城门一阵骚动,靠近城门的行人急忙跪到地上,把头压的低低的。伯爵一看,回头命令大家下马。然后自己也跳下马弯腰鞠躬,凯撒随父亲一样弯腰鞠躬行贵族礼节,而骑士们则是退到父子后面行单膝跪拜的骑士礼。
“哈哈哈!我的朋友你终于赶到了。”人还没到,那爽朗的声音就先到了。声音刚落就看见一群人骑着马朝着这里赶来,其中一个满头金发戴着王冠的老帅哥,带着爽朗的笑声打马向他们奔来。
“我王万岁!”随着马队接近,骑士们急忙又对国王施礼。
国王完全以一种不符合年龄的流畅翻身跳下战马,,快步走到伯爵的面前来了个熊抱,大嗓门道:“布休斯,我的朋友,这次辛苦了,确实有要紧的事。”说着突然看到站在后面的凯撒,先是一愣后笑道:“凯撒小子?都这么大啦?有没有把屁股癫坏啊!哈哈哈”他不敢接话只能再行了次礼。
“布休斯,他们昨天还对我说你今天肯定到不了,没想到几年不见你还是这么准时,要是我,一定会垮掉的。”国王一路和父亲絮絮叨叨的聊着些成年旧事。凯撒无聊的跟在后面,眼看就要进城了,突然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回头一看,凯撒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