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来到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是痛苦的,我不想当皇帝,不想改写历史,不想离开我那游刃有余的岗位,更不想抛妻弃子,然而我却无力改变这到了异世的事实。
我检查了一下,面包还很松软,闻上去也还是正常的味道,所以我没有担忧的几口吃了。我沉思了一下,我得做好准备,准备离开,我不知道丧尸是如何到了这里,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离开。
我找出了一个很大的背包,将所能找到的食物以及一些生活用品全都一股脑的塞进去。
为了不让外边的丧尸发现我,我几乎没有下到过一楼,而且做任何事的时候动作都非常轻缓。
转眼又到了晚上,我点燃了一根蜡烛。就在这个时候,外边的尸群骚动了起来,叫饿的声响比白天都更加响亮,我顿时明白了,他们是因为发现了与夜幕全然不同的光亮而骚动。
我发誓,我从来就不知道真正的丧尸在黑夜里会对光亮如此敏感,我很懊恼,暗骂自己太过鲁莽,把丧尸的习性完全照搬了屏幕上的假丧尸,同时也有着窃喜,我心中开始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急忙吹灭了蜡烛,趴在窗台借着微弱的星光观察着楼下的尸群,在骚动了片刻之后,尸群终于安静了一些。
我暗暗告诫自己,不能一直都在这里停留,否则迟早要完蛋。我不会隐身,所以白天我是不可能出去了,能跑路的机会就只剩下了晚上,我决定赌一赌,生死由命。
将能烧的物品全都捆在一起,爬到房顶后拿起打火机点燃,待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用力将燃烧物抛到了很远的位置。果然,丧尸全都追了过去,我借机顺着之前爬过的管道背着背包爬了下去。
我沿着尸群的反方向奔出了一大截路才停下来,曾经多年的负重训练到如今终于派上了用场,我选择走的都是山林小道,为的就是避开大路附近数量庞大的丧尸。
走走停停将近一个月,中间也曾多次遇到村子和城市,城市我当然要直接略过,虽然我很好奇这个世界城市的风格。
在经过多次和丧尸的周旋后,我顺利的在村子补给了一些食品和药品,因为两个世界药品名称的区别,所以对于药品我真的没有办法归类,不过我肯定总有一天会有大用处。
这一天,我选择在一个半山腰的房子落脚,因为这里有足够宽阔的视野和农作物。我将附近都侦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丧尸的踪迹。
回到房子里,疲惫不堪的感觉迅速充斥着我的全身。我很烦躁,我一路上除了听见风声和饿声外再没有听见任何特别的声音,那是一种孤独的感觉。
今天我有了一个收获,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今天的准确时间,一个极其简单的液晶时钟准确的告诉我今天是3121年的12月27日下午14时许,我一阵激动,这意味着我背包里的食物距离败坏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
更让我激动的,是末日发生的时间真的并不算太长,这是通过生产日期和现在的时间推算出来的,从食物产出,到今天也就短短两个半月,所以我可以肯定,今后我不大可能会是孤独的,想到这里,我的心情好了很多,只没到夜里我都会仰望星空,心中对家人的思念更加深刻。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我真希望能大大的下场雪,把外边的丧尸都给冻死,我不知道是不是能真的冻死他们,我安慰自己说至少这是个很不错的想法。
或许是上天听见了我的祈祷,当天夜里就飘起了很大片的雪花,之后又下下停停,我耐着激动的心情在房子里呆了整整的三天,三天后地面上的积雪已经有大约二十公分厚。
我很随意对屋子周边的积雪进行了清理,然后怀着激动的心情跑到距离屋子大约两千米外的一处丧尸群那里看冰冻丧尸。
远远望去,结果让我无比失望,他们除了时不时摔倒在白皑的雪地以外,都活动自如,尤其那一声声我饿更是叫的酣畅淋漓,叫的痛快无比。
怀着低落的心情,我老实的返回了屋子里。当我正准备蒙头大睡的时候,屋外传来了一些异常的响动,我的汗毛顿时立起,因为能主动制造声音的除了我自己以外就是那群饿得到处觅食的丧尸,看来不知怎么的又暴露了自己的行踪。
随手抓起一根顺手并且足够长的钢筋,似乎从上次杀死那三个丧尸以后,我便对这种坚韧的利器有着强烈的依赖,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随身携带。
尽可能的压低脚步声,悄悄将身子倚在窗边望向窗外,除了远处的树林以外,窗外并没有任何的丧尸,正在我觉得我是不是因为长期处于恐惧和孤单下产生了幻听的时候,房子的门再次响起了刷刷的声音,我刚刚降下的肾上腺素又开始急剧回升,甚至我已经能够听得见自己心跳的声响。
现在,我确定我是正常的,我没有产生幻觉。我也很矛盾,为什么我就没有产生幻觉,今天说不定我就要栽在这里了,就在这个房子里满地红。
想太多了,我还得去面对这些现实。我本着杀一个保本,杀两个赚一个的精神,拖着沉重的脚步来到门边,就在这一瞬间,我心中竟然忘却了生死,满脑子只有自己身在异世的妻子和女儿。
数息之后,我全身绷紧,鼓着勇气猛地一把拉开了房门,门外除了风雪并没有丧尸的存在,我不由得再次对我自己的神经产生了质疑。
正待转身,却发现地上有了一些新的痕迹,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我无比陌生,我不知道那是丧尸狼还是丧尸狗,反正无论是什么,与丧尸两字沾边就一定不是好惹的。
我急忙要关门,一个金黄色的身影猛的一下从侧面窜入。我心一紧,太快了,我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脑子一盘空白,只能索性闭眼等死。
可是人生就是这么神奇,我并没有感受到死亡的到来,相反手上还传来了湿哒哒的温热。我缓缓睁开眼,惊诧的望着眼前的身影,居然是条狗,而且还是只很漂亮的金毛,我一时楞住了,眼眶忽然间有些酸楚,我发誓,它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以来第一次见过的正常生物。
我把金毛领进屋内,它似乎特别兴奋,在屋子里到处上窜下跳,我不知道它本就是属于这所房子,还是和我一样是个外来者。不过,至少我知道它是正常的,对于它的顽皮,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反有种感动。
我忙找来一些食物喂它,它很饿,吃的狼吞虎咽,大概只有老天才知道它是怎么活下来的,它吃的有点多,对此我没有任何意见,它就像是突然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一盏明灯,给了我孤独的悲伤中多了一丝希望。
金毛吃饱了,很是惬意的趴在我的身边,脑袋就那么自然的耷拉在我的腿上,我轻轻抚摸着它的毛发,心中暗想,如果不是因为这是末世,我或许觉得这是十分幸福的时刻。
对于此刻的我来说,食物不算什么,我身处村落,到处是农田,随便在田里都能找到食材,唯一遗憾的是没有鲜肉可吃,我曾经路过一次猪圈,想看一看是不是正常猪的时候,要不是因为那个猪圈有十分牢固的铁门,我可能当时就被丧尸猪吃了,异变的动物尤其可怕,好在村落里有大量的腊肉。
为了避免食物等物资受到污染,我尽可能每天都多搬一点回去。
金毛是条公狗,我给它取名弟弟,因为我太需要一个家人陪伴在身边,经过了多天的恢复,我发现弟弟的毛色真的不是一般的漂亮,金灿灿的会耀眼。
今天我又要外出去搬物资,弟弟却不安分了,我走到哪里它都会跟到哪里,我只能好好的安抚好它,直到它不再调皮,我才背上背包再次向着村落里走去。
这么多天和丧尸的周旋,我逐渐发现了一个规律,打游击才是王道,只要在远处制造出极为响亮的声响,丧尸们就会循声而来,我等丧尸的距离接近以后再绕回村里找那些我一个人就能下手的房子。但我的速度一定要快,当丧尸们失去了声响的目标后又会有部分无意识的丧尸游荡回来。
而这一次我失算了,我没有料到丧尸回来的如此迅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把“狼来了”做了太多次,丧尸开始不大感兴趣了。
我刚刚才把物资装满背包,还没来得及多挂一些在身上,就听见了屋外的响动,丧尸大军开始在门外大声高唱我饿歌。
我傻了,发现自己又一次失算,我一直以来对丧尸智商为零的观念深烙于心,这次的变化让我没法再苟同自己的那一股念头。
天色明了又暗,暗了又明,足足三天我一直憋屈在这所只装有咸菜罐的屋子里,哪里都去不得,我无数次观察过丧尸的数量,几乎没有变化。这一夜,我决定再次冒险,故技重施,顶着天气的寒冷,将身上的衣服全部脱下,再次裹成了一团后点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