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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头条的诱惑

从那天起,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常常在镜子前死死地盯着镜中的那个自己。呃,不是因为我自恋,而是……我只是很困惑:镜中映出的那个“我”。身高,体重,眉眼高低分明都是记忆中的那个自己,唯一不同的是头上的绷带和左臂上的石膏——绷带是终究要拆掉的——我仍旧是那个32岁的,放在人堆里就找不到了的穷**丝。一样的容貌、一样的年龄、一样的姓名、一样的时代,我还是我,没有偷了别人的身体,别人的灵魂,别人的时代,或是别人的身份……但是,一切又是那样的不一样,一觉醒来,我从一个**丝,变成了……呃,换了一种活法的**丝。可叹的是:曾经所有的梦想竟然都实现了——呃,以一种特别的方式……这个世界似乎还是这个世界,变得只有我;而这个世界却又不再像是之前那个世界,而我同样也不再像是之前的我……总之,一觉醒来,变得只剩下我的记忆对抗整个世界,我的人生似乎被抽走了一部分,也许是谁偷偷按了快进键……

想当年,真是一语成谶。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不会在十年前毕业季那个蝉狂叫的夏夜和刘光、卢小川和哈佛姐的说那样的话。那天晚上,在学校南门的露天烧烤摊前,我们四个吃着烤腰子喝着啤酒,看着还是有那么几颗星星的夜空,肆无忌惮地胡侃着将来光辉灿烂的人生。虽然那时候我们当中除了哈佛姐已经手握着世界No。1名校的录取通知,至少可以说一只脚跨进了成功人士的门槛之外,我们三个都还没有找到工作——我和刘光更甚:端盘子和卖保险几乎就是哲学系的对口工种。

“唉,都说说理想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记得好像是哈佛姐招呼的话头。

“跟着炜哥混呗!等着炜哥提携我们!”刘光和小川都笑着打哈哈。——奇怪,那时的我从来就没觉得这个称呼有点儿别扭——小川我没那么清楚,刘光这家伙的花花肠子没有人比我更明白:他想娶哈佛姐,却说不出口。尽管那时候他俩还是情侣,但那张通知书在他看来就是哈佛已经代表王母娘娘在他俩之间划了道银河了。

“我倒是想一觉醒来就已经功成名就了,跳过中间步骤,直接摘取胜利果实!比如,昨天还没有女朋友,今天一醒来就一手牵着媳妇一手拉着孩子,谈恋爱那份罪就直接省了。”——如果没记错,我当时应该是这么说的。

“你不觉得这样有点儿慎得慌么?!上来就来个结果多没劲儿。要真是这样,我打赌你一定会后悔的!”哈佛姐好像是这么说的。

十年前的我觉得:女人就是麻烦,结果有了,非要讲究个过程干什么;十年后的我觉得:哈佛姐之所以成为哈佛姐而不是蓝翔姐,果然是有原因的。当然,蓝翔姐们也都是优秀的人才。

毕业十年,我唯一的“得到”就是学会了不再抱怨“失去”;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好好工作,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至少,不要和之前的那帮朋友渐行渐远;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要向我暗恋了二十六年的章菁菁表白——当年我应该跟她去深圳,软磨硬泡死缠烂打,而不是吊儿郎当的飘在京城,连她最近的消息都不敢问;如果上天再个我一次机会,我……

上天真的再给了我一次机会,而且这个机会真是“duang”的一下砸得我头晕目眩。但此刻,站在“我”的家里死死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的我却觉得,哈佛姐当年说的那句话太对了:幸福这种东西,果然还是不能来得太突然。

这纠结的一切是从一场纠结的“公路追击”开始纠结起来的。

我叫杨炜,男,32岁,单身,至于单身的原因嘛,但愿不是因为我的名字。请不要问我为什么要叫这个有个性的名字,要问,就去问我那个有个性的爸,杨大树,这么说很惭愧,不过,这个名字确实是他留给我的唯一有那么点儿价值的东西。他二十年前和我妈聂虹离了婚,只身去了海外某个同属老少边穷地区的国家闯荡,这么多年来没有捎来过一个消息和一笔赡养费。就在我几乎肯定他大概早已死在了当地的劫匪或是地方武装的流弹下的时候,在我大学刚毕业那年六月底,我妈却突然离家出走,留下了一封不超过五十个字还包含至少五个错别字的信,大意是“儿子,我就要和你父亲团聚去了,你不用找我,也不用报警,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房子和存折留给你。你妈。”然后就人间蒸发了。仍然还是有人报了警,警察来了,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贼——楼下住的我妈原来单位的老同事黄大妈听到我家屋里有很大的响动,以为进了贼。之后消息一点点汇上来,发现我妈已经三四天没有出现在任何她平时出没的任何场所了,特别是连日日必到的广场舞也没来参加,警察怀疑是谋杀,破门而入,这才发她“失踪”的事实。

我是从老家警察打来的电话里知道我妈的失踪的,作为儿子,我很惭愧,也很困惑——当时在北京读书的我平时一周给她打一次电话,在上一个周末的电话里她可是显得没有什么不正常,也丝毫没有提到过我爸的一点儿消息。而且……离家出走这种人生大事做之前最好还是直接通知亲人一声,这时候就不要再吝惜电话或是信息费了……接到警察的电话后我就杀回了老家,“离家出走”大概是真的,因为那封信原本平平整整地摆在饭桌中央,压在她的手机下面,一进门就能看到,很决绝:信,确实是我妈的笔迹——小时候我模仿她在一堆不及格的试卷上签名那阵可是认真的研究过她的笔迹的;手机,也确实是我妈的手机,有卡,里面还有不少话费。而屋里什么也没丢,我甚至还发现这房间里比过年时我上次回来的时候又添置了几样电器;她应该是拿走了那只红色的旅行箱装走了贴身的衣物,洗嗽用具和几件首饰(最值钱的真金白银没有拿,拿的都是她年轻的时候那那些花哨的物件);冰箱和垃圾桶都是空的,一看就是准备出远门的样子……寻寻觅觅了三个月之后我却一点儿消息都没找到,机场、火车站和长途车站都没有她出现过的迹象,那时候老家街道上的摄像头还不多,而我断断续续问了她和我爸之前可以称得上是朋友的几个熟人,但他们也没有得到关于我爸的任何消息,他离开的时候我小学尚未毕业,只知道他最初是去了非洲,不清楚具体是哪里,而那时在我的概念里非洲那块大陆上只有草原沙漠和野生动物,我甚至都不知道那里有那么多个国家。其实,我一点儿也不相信我妈是去找了我爸,原因很简单,她连护照都没有,想去非洲,只能偷渡;而如果我爸要是回到了中国,我也不相信他会只想见前妻而连理也不屑理儿子……话虽这么说,但我唯一能做的也就只是在警察局按失踪人口立了案然后骑着车在老家全城的电线杆子上贴寻人启事,然后就是无奈的等待和无尽的失落……那年九月,我带着被亲娘抛弃的忧郁回了北京,成为了北漂队伍里的一员,老家是不准备再回去了,除非他们找到了我妈。那座城市没有了她,我也就没有了所谓的家。但老家的房子我没有卖,她留下的手机也一直都在充电,因为我总相信无论她去了哪也会再回来——这一信,也就信了十年……信念,果然是个坑爹的东西。

好了,废话少说,书归正传,在京城漂泊了十年之后,在这场突如其来的“幸福”到来之前,我的人生基本上算得上是一无是处。过了而立之年却仍旧居无定所,做的最长的一份工作就是现在这一份——一名光荣的……“狗仔”。房是租来的,只能算是个”窝“,既不宽敞,地段也不好;车倒是有一辆,二手的,买它,不过是因为那是我工作需要的”作案工具”。至今还是光棍一条,年轻时荒唐过一阵,可是近两年来,和活生生的大姑娘最亲密的接触就是被女明星当众扇耳光。因为混得不济,和刘光、卢小川这些当年肝胆相照的哥们儿也是渐行渐远——约喝酒的时候一直躲,躲着躲着就连邀请也没有了,也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怎么样,却也没脸去见他么……现在的我,接到活儿的时候,就没日没夜窝在别人家楼下,操的是做间谍的心、享受的是卖煎饼的待遇;接不到活儿的时候,就昏天黑地地窝在家里,吃着泡面,与电脑和纸巾相伴度日。即使在夏天最热的时候也舍不得开空调,恨不得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电影中的男主角一样什么都穿只打个马赛克就蜗居在屋里。我所有最值钱的家当就是那套摄影器材——被人发现的时候可谓“头可断,血可流,千万别砸我镜头”,确实,从修理费上来看,只要不残废,那这套设备那是百分之百比我的身体更重要。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狗仔”中也有的是制造出无数个“周一见”的劳动模范。而我,则在这个看惯了别人白眼的职业中仍处于食物链的最低端。熬过了威胁和唾骂,换来的不过是个温饱。如果不出意外,我的人生轨迹应该是:二十岁,猖狂;三十岁,迷茫;四十岁,投降;五十岁,凄凉;六十岁,撞墙;七十岁,悬梁……我甚至可以想象出三十年后茕茕一身抱着一盒纸巾坐在收容所里的凄惨景象……然而去年平安夜的一场车祸,却意外地挽救了一路走到黑的我,也让我对这个我所熟悉了三十年的世界一夜间产生一种难以言明的恐惧感。请让我秀一把文艺:那是一个北风凛冽的平安夜,正在追踪一个可能卷入出轨绯闻的B姓男星的我(不用猜了,他不姓毕),却在一条偏僻的小路上颠覆了我的人生观。

他姓步——也不一定真的姓步,是个新进突然增加了曝光率的偶像剧演员——不是大红大紫的名人,因为能上头条的事儿也到不了我手里。他很年轻,20岁出头,有着180的身高,一张漂亮的脸和一副好身材。他以古装戏里的翩翩君子见长,演技什么的不是我的专业也不便做评论,我只知道他回眸一笑便能引得**声一片。

他官方的未婚妻是一个叫苏砚的名人。之所以叫“名人”,是因为没人说得清她到底是干什么的,不过她的名字却又路人皆知。她走红于网络那个虚拟世界,外形甜美,常常写一些语出惊人却又像那么回事的评论,内容涉及时事,财经,体育,文学,娱乐和艺术等方方面面,是“知性女性”的代表——言辞辛辣,却又恰到好处地对了一些人的口味。喜欢她的人坚持说支持她是因为她无畏、坦诚、幽默,喜欢她那三句话就能噎死人的文风,但不论他们承认与否,她那迷人的外表绝对影响了这些粉丝的判断力。像她的未婚夫步先生一样,她最近也是曝光率骤加:刚刚出版了一本旅行游记、又在一个门户网站主持一档访谈类节目、在各个电台的综艺节目里也是频频露面……因为没有人了解她的底细,所以所有人都认为她很牛逼……她和步先生在两年前走到一起,半年前步先生向她求婚成功,她已变成了尚未转正的步太。两人在各种场合出双入对,微博上互动频频,高调秀着恩爱。

俗话说“秀恩爱,死得快”。关于步姓男星的绯闻一直层出不穷:一个半月以前,雇佣我的那个公司更是接到“知情人”爆料说步姓男星频频在京郊某别墅区约会另一神秘女子,似有新欢。鉴于步先生和苏砚都不是一线红星,这报道出轨新闻的光荣任务就落到了业绩不佳的我的身上。不得不说,这姓步的反侦察意识很强,每次happy必拉窗帘,我跟踪了他一个半月,偷情肯定是有的,但我始终没有拍到可以示众的清晰画面、甚至连女主角的脸都没有拍到。

12月24号那天下午六点左右,我看到他出席完活动之后独自驾车到海淀某高校的校门外接了那个裹成了羽绒球的妹子——跟踪了这么久,我可以断定她是这所高校的学生,但她很谨慎,总是像明星一样在脸上全副武装——女学生扔进校园,就像鱼儿扔进了大海,其实就算我照下她的脸,想在一群群年龄和打扮都没有明显的差别的女孩中找到特定的那个她也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妹子上车之后,他们就一路开车往城外去了,我开着车在后面不远不近地跟着,果不其然,他们是直奔“偷情地”而去的。路上堵车,耽搁了不少功夫,当他们的车直接开入那片别墅区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半小时之后了。

我把车停在小区外面的人行道旁,趁着凶神恶煞的保安边抽烟边“思考人生”的片刻溜进了那片别墅区,奔到他们常去的那一幢,翻进围栏——这幢别墅的警报器不知怎的坏了,过完圣诞才有人来修——这是我五天前听他俩见面的时候说的——穿过门前不大的院子,紧贴着一楼的落地窗,使尽浑身解数试图从窗帘的缝隙中拍到什么劲爆的画面,其实窗帘拉得很严,如果勉强能称作缝隙的,就是窗户上侧两部分窗帘交汇的地方形成的一个三角形的小洞——说起来真让人惭愧:跟了他们小两个月,我都还没有查到谁是这幢别墅真正的主人。我希望就算拍不到缠绵的瞬间,至少让我拍个勾肩搭背举止亲昵的镜头也好,可他们随时随地都是一前一后,几乎没有并排走的时候。不能再拖下去了,我那时想无论如何年前都要搞到一两张有价值的照片,我得攒点儿钱过年,于是就估摸着他们缱绻了一阵之后,拼了老命爬上了屋外的一棵小树上,想居高临下透过一楼客厅落地窗窗帘闪亮的缝隙捉到我想要的东西——他们一定在客厅里,因为那是这栋二层小楼唯一亮灯的房间。这一看可不要紧,我还没看到他俩就看到一张黑白遗像正挂在正对着我的墙上,而照片中的年轻姑娘正睁大了眼睛勾勾地盯着我……突如其来看到这样与偷情违和的东西,我吓了一跳,腿一抖,险些从树上摔下来,也许我是“啊”了一声,反正至少是发出了不小的响动,屋里的人应该是听见了,我看到眼前的窗帘猛地被扯开了,室内明亮的光线一下子向我涌了过来,姓步的和他惊魂未定的小女友正站在窗前,像那遗像一样直勾勾地盯着我。我趁着那瞬间猛按了几下快门,然后才想起来现在是冬天,树上没有树叶,我是一点儿屏障都没有,而屋里的那个女孩已经不知什么时候从沙发后面摸出了一只棒球棒递给了她的男友。我估计了一下自己到地面的距离,又看到那姓步的男人已经拿着“武器”向门的方向走来,在我近四年的狗仔生涯里挨过拳,挨过脚,但确实没有挨过棒球棒,一时间吓得一激灵,几乎是摔得一样从树上跳了下来,拔腿就跑,翻出他家的院子,藏在了一街之隔的另一幢黑着灯的别墅的围墙边,死死盯着他们家的门。

片刻之后,那个男人提着球棒打开了院门,站在门外四处张望:他上身只套着一间帽衫,没有穿大衣,帽衫的帽子罩在头上,腿上一条运动裤,蹬着一双球鞋——这是他刚刚在屋里的打扮,显然他出来的也很仓促。我的藏身之所不甚高明,奇怪的是他也只是东张西望地似乎没有打算走到街上细细收索。借着别墅和路灯的双重衬托,我竟然发现他很紧张,甚至可以说是非常非常的紧张。他的脸色惨白,紧紧抓着球棒的手在不停地颤抖,连球棒似乎都在微微晃着,我觉得他抖得这么厉害一定不全是因为冻的。我们隔着一条小街静默地对峙了快十分钟,他终于在我猛烈的心跳暴露我的位置之前缩回了院子里。

我看着他走到楼门口,开门,进屋,关门,那女孩也许在门口等他,也许没有,但我也没有心情去关心了。又过了半晌,我才让自己的心跳恢复到了不让我呼吸困难的程度。小心翼翼地从藏身的阴影里走出来,穿过街道,准备走回自己的汽车去。想想就后怕,那一棒要是砸在了我的相机上,今年下半年就算是白干了。走过他家的别墅门口,我下意识地又向那幢小楼望了望,却发现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画面:客厅的灯光还亮着,窗帘拉了回去。而二楼最右侧的房间的灯不知什么时候也亮了起来,不同于客厅白色的灯光,那间同样拉着窗帘的屋子正隐隐向外透出血红色的光。我跟他们来了这里多少次,也见过二楼其他的房间亮过灯,但绝不是这种颜色的,不由得站住了脚,想再仔细看看。也就是在那刹那之间,我看到那间房子的窗帘被人从下面掀起一角,一张苍白的,没有血色的脸正木然地望下面的花园。那张脸,那张脸是灯泡形的,两只巨大而漆黑的眼睛找不到一丝眼白,鼻子和嘴都很小,整张脸,分明就是科幻电影里的外星人……

乍一看到那个东西,我觉得自己的嘴几乎不受大脑控制地想放声大叫起来,不过,稍稍冷静了片刻,我便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好笑:有谁见过外星人?真是外星人怎么能长得那么符合人类对它们的想象?……姓步的是个演员,他也许就对这种怪异的面具或是玩偶感兴趣,也许他这么做不过是想吓吓刚才盯着他房子的那个不速之客……他不过二十出头,很有可能会做出这种孩子气的举动。是那个姑娘的主意也说不定……我一个三十岁的人竟然差点儿被吓得嗞哇乱叫,真是太给狗仔的队伍丢人了……

只不过,我的自怨自艾几乎在一瞬间就被自己推翻了:那间房子的窗帘猛地像帷幕一般被什么力量扯开了,在血红色的灯光的映衬下,我看到那张脸,啊不,那颗头从床边像气球似的迅速升了起来,头的下面并没有连着身体,整只头就像保龄球一样,在一个悬空的、隐形的轨道上撞来撞去……直到撞到了吊灯,那颗头终于不动了,似乎被灯罩装懵了,径自原地打着转……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我一个“啊”字尚未离口的工夫,从那颗头下面像植物的跟一般飞速长出了四肢和躯干,相对于那只大头,那一部分显得非常的小。总之,那个“外星人”就像一颗倒着的萝卜,整个身体超过二分之一的体积都是那颗头……在我发愣的功夫,那个浮在空中的小人的表情突然变了,那个应该是嘴的黑洞张开了,似乎在对窗外说些什么,然后它飞速地向玻璃的方向撞过来,那个洞越来越大,大有覆盖全脸的趋势,似乎要就这么直勾勾撞破玻璃直接向我飞过来,将我生吞活剥了……

我撒腿就跑,退一万步讲,就算这个姓步是个魔术师,我知道看到的一切都是幻象,我******也不想再回到那间别墅去了。跌跌撞撞地溜出了别墅区的大门,我向自己的汽车冲了过去,按了半天才打开车门,一上车,我就把相机扔到了副驾驶坐上,然后瘫坐在驾驶座上摇下车窗,狠命地吸着烟。

在马路上扔了一地的烟屁股之后,我才渐渐平静下来——当然,烟盒空了也是我不得不平静下来的一个原因。我打着了车,摇上车窗,打开暖风和广播,需要一点儿热气和人气来驱散自己的恐惧。今晚我到底看到了什么:客厅里的遗像,二楼神秘房间里旋转的头,身材超差的外星人……谁******要是敢在这样的房子里、在死人和外星同胞的注视下偷情,那心理素质真******不是一般的强悍……这样刺激的夜晚也好意思叫平安夜,看来真是有文化差异啊……我正想拿起相机查看一下今晚一夜惊吓之后收获的男女主角的正面高清照,却发觉步的车正从别墅区的大门口驶出来。

根据这一个半个月的追踪得出的经验,姓步的和他的小女友从不在这幢别墅过夜,不管几点离开,他们都会在半夜之前赶回城里,有时先送小姑娘回学校自己再回家,有时却是双双到步在城里的公寓过夜。最令人不解的是,步的未婚妻苏砚也住在同一个小区,难道她就从来不怀疑未婚夫的行径很诡异吗?……

我看看车上的表,快十一点了,比起他们之前几乎午夜才离开的缠绵,今天的相聚实在是太短了——看来今天他们也许是受了我的影响,所以幽会结束得格外仓促。我看着他们的车开出别墅区,向进城的方向驶了过去,能看到正副驾驶座上坐着的正是男女主角。我等着他们的尾灯光即将消失的时候才一踩油门跟了过去,今天险些被发现,看来我得格外小心。

他的车走过了一段平坦的路之后很快绕上了盘山路,路上不时有一些运货的大卡车和运水泥的砼车经过。这段路看着有些凶险,但我走了太多遍,自诩闭着眼睛也能走下来。我拧大了广播,这里比较偏,附近又是山,广播台的信号不是很清楚,连换了几个频道都避免不了烦人的“沙沙”声。我只好矮子里面拔高个、选了个听起来稍微清晰一点儿的台费力地听主持人絮叨着都市红男绿女的情感纠葛——唉,既然恋爱这么麻烦,何不就娶了纸巾……一段广告又是一段广告,我有些烦躁地跳着换台,狠命地按着按键,似乎将信号不清楚的罪责都归咎在这些按钮上,十一点的整点的报时我是在换台中听完的,奇怪的是,信号那么差,广播中电子表的“滴滴”声却很清晰,离圣诞只有一个小时了。

熬过了盘山路,前面又是一段相对平坦的路段。不知为什么,那些运输车仿佛被施了魔法般消失不见了,步的车却也诡异地放慢了车速,在前面缓缓地行驶着。此刻,我若是也放慢车速,无异于正在告诉他我在跟踪他。我想了想,决定先超过他,往前开一小段,在前面的隧道附近等他,那一片一般车比较多,方便我杀回来。想到这里,我并到了旁边的一条车道上,猛踩了油门,向前方驶去……就在我要追上他的车的时候,忽然感到有人在用手拍我的肩膀。我的车上明明只有我一人,这一点我可以用生命来担保。我下意识地一偏头,却看到刚刚我在窗户上看到的那个外星人头正浮在我的肩膀上和我来了个脸对脸,这次不同的是,它的一只和人类的手大小差不多的苍白的前爪此刻正搭在我的肩膀上。我了个擦,我脖子一凉,那只冰冷的爪似乎正用长长的指甲划过了我的脖颈……想猛踩刹车,可前挡风玻璃外偏偏白光一闪,照得我头昏目眩,一片迷茫中,我只隐约看到一个****的苍白的有很多手足的人形生物正大张着嘴脸扭曲着朝我的挡风玻璃扑来,惊慌中,我猛打方向盘,想避开前面的怪物,然后就是“砰”的一声,我的车撞上了什么有实体的东西,有什么东西弹出来,接着,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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