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业务品种单一
产权交易市场产生至今,交易的商品主要是非标准化的实物资产,以存量资产整体交易为主,交易品种单一。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来看,产权交易最终必须普及到各类型主体,向多种所有制产权交易转变,实现全方位的产权流动。
产权交易市场与证券市场相比,其优势在于其交易品种多、交易方式灵活,为各种类型的企业提供资源优化配置的机会。但是,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实行的是以存量资产整体交易为主的模式。这种模式有其不利之处:一是仅仅交易存量,难以做到以增量资本盘活存量资产;二是资产无论大小都整体交易,限制了资产受让主体的范围,导致了交易清淡。可以说,产权交易品种的单一,限制了产权交易机构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作用的发挥。
目前,我国产权交易机构的业务范围基本上都包括企业产权、股权转让、拍卖、资产评估、产权纠纷调解、股权登记托管、信息发布和服务等,但实际上,很多产权交易机构的业务项目仅仅停留在信息发布、股权登记,而其他业务项目只是徒有虚名,并未发挥实际作用。
(4)人才培养和认证工作相对滞后
产权交易机构自身的素质和服务质量是影响产权交易活动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今,产权交易市场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政府和其他部门的大力扶持,在我国蓬勃兴起,发展势头强劲,场地、办公设施等硬件条件基本上都达到了先进水平,然而这也愈发地突显出我国产权交易机构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从业人才紧缺以及认证工作的滞后。不少交易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不能适应产权交易发展的客观要求,严重影响交易活动的开展和交易机构自身经济效益的提高。
此外,监管机构的缺乏使得对咨询、评估、法律等专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认证工作没有跟上,各地市场的管理水平差异很大,增加了交易市场的生存风险。
三、未来发展趋势与路径
1.发展趋势
产权交易市场经过20年的发展,至今已经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产权交易市场与证券市场一样,都属于资本市场范畴,但是产权交易市场比证券市场品种更为丰富,比证券市场更能满足广大投融资者不可缺失的需求。当前,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方兴未艾,其发展体现出以下几点趋势。
(1)产权交易市场整合的趋势愈发明显
国务院国资委不断推动全国产权交易机构重组联合,各地产权交易市场已经自发地开展整合。区域性的产权交易市场整合已经成为大趋势,产权交易市场的数量必然大幅缩减。整合后的产权交易市场包括: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珠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有可能在这个基础上最终形成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大市场。
(2)产权交易市场很有可能成为区域性的资本市场
产权交易市场可能发展成为区域性的股票市场,随着我国新公司法的颁布,企业转变为股份公司的成本大大降低,必将促进区域性股票市场的大力发展。随着金融改革步伐的加快,必将涌现出更多的区域性股票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演变为区域性股票市场是最低成本的交易。
(3)产权交易市场还可能继续向“纵”、“深”发展
产权交易市场的内涵和外延的丰富和扩大,决定了它的发展空间和领域更为广泛。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品种越来越丰富,不仅包括企业资产交易和资本交易,甚至包括了不局限于企业的资产和某些特殊商品的交易。产权交易市场的主要特点是交易品种多样化,交易主体多元化(政府、事业单位、企业、个人等),交易业务多样化。国内某些专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产权交易市场,在已有的企业产权交易品种的基础上,着重围绕企业权益资本的交易,按照权益资本市场的特征、要求和运行规则,深化发展成为具有资本市场全部特征的基础性权益资本市场,即私募股权交易市场。主要特征是融资与再融资功能上升为市场的主要功能,而交易功能只是市场的辅助功能。它所从事的资本交易,更多的是资本的增量交易。
(4)产权交易市场与机构投资结合是大势所趋
机构投资基金具有资金量大、风险承受能力强、投资分析能力强、善于发现企业价值等特点,因此,将机构投资基金与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充分结合,有利于双方更快更准地捕捉更多更大的市场机遇。机构投资基金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可以有效提高投资效率,并在上市不利的情形下实现退出。可以预见,产权交易市场将是机构投资基金的一片待开垦的沃土,产权交易市场将逐步成为一个重要的投资并购平台。
2.发展路径
我国除了省级产权交易所外,各地级市一般均成立市级产权交易所,甚至有些县也有自己的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市场存在着地域、行业等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推出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已经迫在眉睫,国资委有关人士也表示,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应该统一基本规则,共享信息联网。从目前的情况看,建立统一产权大市场最有可能的两条路径。
(1)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统一整合大市场
在统一整合产权交易市场过程中,可分为行政手段整合和市场手段整合,由此也可划分为现实路径和创新路径。由于产权交易市场诞生之初由行政力量促成,大部分产权交易所也是事业编制,因而行政力量在当前市场中仍具有绝对的控制力。目前产权交易市场正在推进省内市场和区域市场整合,这种整合主要通过行政力量推行。产权交易市场行业协会正在酝酿之中,这对于仍松散无序的产权交易市场来说是值得期待的凝合剂。但行业协会能否树起统领产权交易市场的大旗,能否对局势复杂的产权交易市场完成拼接还未有定论。
与行政力量对应的是市场力量,产权交易所虽然是在行政力量的驱使下产生的,但却在市场经济中获得生存和发展,市场力量与行政力量的交织主导着过去的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进程。事业制还是公司制,对当下的产权交易市场可能不具有主导性意义,因为产权交易所还未脱离行政的襁褓。另外如果产权交易所定位为公益性独立第三方,那么事业制可能还更具优势。但实际上,产权交易所有必要具备市场生存能力。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能有效规避行政力量的盲目性。通过市场优胜劣汰法则,能够破除行政条块分割,实现产权交易所的最佳配置和有效整合。
在市场自发整合的过程中,一些具备竞争优势的交易所整合兼并弱势交易所,强者恒强,最终形成数家实力雄厚的交易所。然后在这几家交易所基础上达成共识或有所侧重地分工也就实现了产权交易市场的统一整合。当然,市场和行政两种手段之间并不相互排斥,在整合过程中可以兼顾使用、扬长避短。
(2)事业制向公司制转变,由市场自身完成整合
通过市场机制,各产权交易所由事业制实现向公司制的变更后,通过自身的兼并重组,最终出现龙头企业,形成一个统一标准、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全国统一的产权大市场。
在现有的产权交易所中,事业制和公司制模式同时存在。事业制机构的优势在于公开、公平、公正,公信力较强;而公司制交易机构的优势在于市场经营运作、管理机制灵活。在建立统一产权大市场的过程中,事业制交易所要完成统一需要借助行政力量,而如果所有交易所均采用公司制模式,统一大市场的整合则可以通过市场优胜劣汰、自主组合完成。
首先完成事业制向公司制过渡。目前产权交易所已经有一部分实现了从事业制向公司制的转变,即使有一些产权交易所名义上还是事业制,但是其已经实行了经济上的独立核算,具备了向公司制转型的条件。从事业制向公司制转型,将涉及到个别人的职位和利益问题。但从长远发展角度看,公司制更有利于长远发展。在完成公司制转型后,即可引入其他形态资本进入。
在完成公司制转型后,市场机制是最有效的调节方式,根据产权交易所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一些实力较强的交易所通过市场原则兼并一些弱势交易所,完成整合。这种整合与行政干预整合不同,企业间的重组整合将打破行政条块分割状态,实现资源最优配置。行政干预整合具有地域性和非市场性特征,效率不高。
通过市场自身的这种调节,会逐步产生一些龙头企业,这样的企业有实力建立自己统一的交易标准、统一的规范,开发统一的交易软件,这就为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提供了条件,进而可以实现全国的信息共享,从而提高交易的效率和促进交易的形成及溢价。
此外,产权交易市场业务拓展大有可为。上半部分表述的是产权交易市场的各种业务拓展类型,其中左半部延续交易所交易职能定性为传统业务,右半部作为近年正在挖掘的平台功能定性为创新业务。产权交易市场的最初使命定性为国企改制服务,自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国企产权成为产权交易市场的主导交易品种,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该项业务仍然会保持一定比重,但随着国企改制深入,国企产权转让业务将最终萎缩。在国企产权进场交易之外,金融性资产、行政性资产、军工资产等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已经开始大面积推进,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仍然十分可观。
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和物权法的实施,非国有主体的参与成为产权交易市场一支生力军,这也是产权交易市场业务发展的希望所在。事实上,非国有主体交易量已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占据半壁江山。而随着物权法明晰了产权范畴之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产权都可能成为进场交易的潜在品种,这为产权交易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民营企业和个人的参与活跃了产权交易市场,产权范畴的延伸拓展了产权交易市场空间。
与单纯的交易职能相比,产权交易市场平台职能的发展空间更为广阔。作为平台而言,参与载体以股权交易为主。右上部分表述的是产权交易所作为投资并购平台,右下部分表述的是产权交易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部分。与国外无形、隐秘的并购市场相比,中国产权交易市场提供了一个有形、公开的并购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由于其信息优势和退出渠道优势而成为PE、VC等机构投资者投资的乐土。呼声最高的产权交易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一部分需依托在股权托管中心的基础之上,在拓展股权托管中心业务方面,有些交易所尝试为托管企业进行改制和融资并推动上市,交易所在这一过程中实际上扮演了投行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