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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十一月,天气骤冷,秋风飒飒。晨宇已经历练出两个月的住宿经验,对此深有感慨。最具有特色的就属凤凰中学的寝室了。

每个清晨都会在宿舍演绎一场生死离别的感人场面。学生们几乎每次醒来都是被广播站肆意播放的歌曲吵醒的,致使学生们不得不在梦与现实的边缘痛苦不堪。说起这个广播站,竟有奇特功能,相传几年前的高考头一天,广播站无意中播放了一首《从头再来》,惹得诸多考生心情浮躁不安。又一个学期,这帮听了这首歌曲的学生果然都从头再来,纷纷复读一年,可见这个广播站多么有号召力和预言能力。

等广播站停止播放歌曲时,一般还会有三、四分时间就要锁住宿舍门。为了能多争取一点时间休息,这时部分学生还是会分秒必争的。待到自己能掌控的时间范围内再冲出宿舍,所以这就是一项非常能锻炼人的爆发力和预算能力的运动。假如就在锁门之时,一个人恰好能冲出宿舍,这个人无疑喜悦感与成就感顿时会油然而生。若没有在最后时间内跑出宿舍,预算失败的话,只好等待值班老师将失败者记下,然后将此事交托给班主任审理。由此可见,对于学生而言,班主任的审理算是一种痛苦的惩罚。但是有些失败者不甘如此,便又躲进宿舍与清点宿舍的管理员开始玩游击战,在宿舍楼周旋。而管理员的兵力单薄,一般情况下很难将游击者围剿了。再待到体育生早晨训练完毕回府时,大门就会再次敞开,这时值班老师与管理员就会不约而同地去食堂享用早餐。最后这些游击者理所当然就逃过一劫,成了漏网之鱼。

寝室就好比学生们的故乡一样,清晨学生们与故乡恋恋不舍地惜别,而到了晚上就有一种衣锦还乡的感觉,当然也有背井离乡的。譬如,去网吧玩通宵或者其他。通常情况下,回到寝室里的学生的心情是欢快放松的,偶尔会听到某个情歌王子因感情出现一点故障,就放肆出几句离谱而又悲伤的歌声,的确是太离谱!从而释然一些压抑的情绪,这是在教室里所不能做到的。不是因为在教室不允许大声喧哗,而多半是因为过于顾及到自己的形象在异性心中是否动摇。而没有记住歌词的情歌王子也是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来放松一下自己的神经中枢,这时他们就不遗余力地扯开嗓子放声尖叫着,从未认识到这种行为属于扰民。

伴随着这些宣泄,寝室很快就熄灯了。这时的寝室如地狱一样黑暗,仅有值班老师手中的手电筒能带来短暂的光明。夜色里的寝室更有一种生机,有的没有洗漱完毕,有的泡面充饥,当然还有情歌王子意犹未尽的时候。每当这时,值班老师会不耐其烦地催促学生睡觉。若这个“烦”到了一定程度再按捺不住的话,然后这个“烦”就神奇地化身成“爆”。如果某个宿舍在熄灯后,还在兴致勃勃地聊天,这些聊天声貌似教会的信仰一样而没有国界,很自然就不知趣地传到这个“爆”的耳朵里。在确定目标后,值班老师一般会很有经验地往后撤两步,给冲刺一点距离而有助于更好地发挥。随后就听到“砰”的一声,值班老师这时已经将门成功地踹开,这一下绝对有敲山振虎的效果。顷刻间,寝室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变得一片死寂。在这恐怖的死寂中,学生们才恍然明白宿舍的门为何是用铁皮包裹着,原来这种保护是来防御老师的暴力。这又间接地说明,踹门这项工作是每个值班老师应该享有的权利。

这个门的设计独特,不仅防踹效果极佳,而且隔音效果极差,可谓是巧夺天工。往往一宿舍里的某人正在忘我地打呼噜时,那一层人都可以免费共享。这同样也是值班老师踹门的机遇,当然值班老师会把握机遇,珍惜这次机会,尽量将学校的精心设计体现出来。这无疑是作铁门广告的又一种体现。假如这位打呼噜者的心脏不好,很有可能刚与周公投入自我地下棋,刹那间,又去阎王家做客喝凉茶了。

又是一片死寂,这死寂背后多数是刚昏昏欲睡,被轰然吓了一下,睡意就全无了。就这样寝室里的睡意是此起彼伏,直到深夜才安然入睡。最终导致第二天因睡眠不足而恋床的现象,就这样日复一日地循环着。

这两个月内,军义为巩固自己来之不易的职务和树立一个好的干部形象而在班里苟喘不息,是一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学生。而于子浩发奋图色,对班花无微不至的关怀早已超越了局外人难以想象的地步。几乎每个晚自习都会给班花买一堆零食哄她高兴。于子浩自以为是地表示道:“要想打动一个人的心,就必须得俘虏她的胃!”言外之意,胃就好比心的娘一样,要想得到心,就必须设身处地地讨好未来的丈母娘。果然,黄天不负有钱人,这两人的关系是日新月异的变化,但最终没有能逾越翻进爱情的鸿沟里去。于子浩同样也是好好学习,天天想上,是一名好色的学生。宿舍里的第三人石磊仿佛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几乎很少人能见到此人。原来石磊沉溺于网络游戏,终日待在网吧而乐不思“书”,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玩物丧志”。刚开始来到学校是三点一线的学习路线,宿舍—食堂—教室。后来由于沉迷于游戏,路线就重新革新了,宿舍—网吧—教室。但随着时间的悄然流逝,经验也随之剧增。发现旷课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甚至不受老师关注。于是大胆旷课,纵容自己的游戏生涯。况且又同时认识到“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地慌!”身体乃革命的本钱,路线又再次革新,宿舍—食堂—网吧。最终定格在猖狂包夜,三点归一,定居在网吧。石磊不像军义那般屈身于名利,更不像于子浩那样贪图于美色,他是为自己的爱好放荡追逐着。是一名好好学习,天天上网的好玩学生。

而晨宇的成绩犹如逆流中的行舟,不进则退。心情也是如此,如果开心不起来,那么就会感到莫名其妙的失落。

晚上放学,晨宇在教室值日,他扫地的时候发现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他发现同学们座位下边的各种垃圾完全反映了他们上课做了什么事,这些垃圾成了破案的线索。有算过题的草纸,有各种零食的残骸,还有被揉成团的纸条,或者是被撕碎的。晨宇常坐在后排对教室所有发生的事都漠不关心,只能看见一堆后脑勺。他心想这些人平时看似规规矩矩的在班里坐着,一副安分守己的态度,却不知课堂上居然悄无声息地发生这么多事情。他像是看透了人性的本来面目,心中既兴奋又暗自鄙视这些人虚假。值完日,晨宇闲来无事随手拿起一支粉笔要在黑板上写字。晨宇的父亲是一名老师,任教小学。所以晨宇自幼就被迫开始练字,由于在父亲的监督下,他写的每一个字都着实有力,写得极慢,字自然就显得工整。小学老师看了晨宇的字直夸漂亮,把他的字贴在教室后边供其他学生瞻仰学习,引得这对父子都沾沾自信。但到了初中和高中就不允许他写字这样慢,于是他不得不提了速,字再不能一笔一划地老老实实地写了,变得潦草,面目全非了。每次父亲见了他这些进化了的字,就像看见卖国贼一样恨。

晨宇拿着粉笔不知写些什么,像是提笔忘字,心中一阵空白。晨宇感觉这些日子过得混混沌沌,时间有去无回徒然觉得无奈,灵光一闪,提笔写道:“今朝难回晨,落日欲消魂。”晨宇写每个字都踏实用力,粉笔在黑板上擦得吱吱作响,像是粉笔被粉身碎骨声嘶力竭的呻吟,十分刺耳。他对这句诗自信很满意,退了两步再瞅黑板上的字,丑的自己都不敢去认,不及在纸上写的效果的一半。字被移到黑板上,居然变得生分,羞愧地只好擦去。

每周一学校会举行升国旗仪式,就像基督教徒在星期日去做礼拜一样。而不同的是,基督教徒们都会怀着一颗虔诚的心去膜拜神灵,而在飞舞的国旗在,很少有人能真正认识到这是一件很庄严的事情,反而敷衍了此事。为此老师不断努力地教育学生,并严厉声明,只要听到国歌奏起,无论你们身在何处,都要立正面朝国旗,等升完以后你们再继续做自己的事情。最受教诲的就是军义同学,军义对老师的话惟命是从,一次由于自己拉肚子没能去操场升国旗。等国歌响起的时候,军义腾空而起,笔直的站在便池边缘,高昂的头朝着国旗升起的方向,自己也忘不了哼着国歌。国歌完毕以后,军义已经热泪盈眶了,最后,无疑得重新换一条裤子。

凤凰中学的体育活动如雨后春笋般比较繁多,每到周六、日下午操场总会布满人。学校的场地少地吝啬,而人数多地可以将这些场地围N个圈,往往要想开办一场比赛必须得提前一周预约,就好比去医院看病得挂号一样。最具有热门的活动就是足球,不仅是因为足球场是学校独一无二的宝地,而且爱好足球的青年人士甚多。这便成了凤凰中学风靡一时的时尚、流行的运动。

于子浩本来是一名篮球爱好者,可由于身材的限制又只好投奔于足坛。为了能给自己一点信心,自己妄称是“黄金右脚”,令他人叹为观止,佩服其脸皮的坚韧度。课余时间,晨宇陪着于子浩练球,在走廊中,两人画饼充饥,视走廊为球门。练习点球射门,并乐此不疲。于子浩站在离晨宇有五米的距离,猖狂地炫耀自己:“没有人能接住黄金右脚的球,让你见识一下我的‘赵式弧线’”。被于子浩这么一吹捧自己,晨宇感觉球只要碰到于子浩的右脚以后,那必然会变成导弹,无人能防。晨宇显得比较惶恐,生怕会伤及无辜,回头看了一下身后,决定以身冒险。谁知于子浩竟趁此良机大力抽射,晨宇反映不及,丢失一球。还没等晨宇回身捡球,只听见一声女生的惨叫“啊”,此球貌似沾染了于子浩的秉性,命中受害者的胸部,有百步穿杨的精准度。那个受害者情绪顿时开始悲愤交加起来,仿佛这个球夺走了自己的贞操,磨刀霍霍向着晨宇而来,想为自己的贞操讨回一个公道。受害者怒气冲天地问道:“是谁踢的?”晨宇蓦然回首,试图给这个受害者一点线索,把目光投向身后。这时于子浩恰好刚从门口漫不经心地走出来,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佯装着不经意间看着晨宇。晨宇见于子浩如此狡诈,也不好意思举报他,只好无辜地解释说:“反正不是我!”

受害者见无人认罪,气愤地将作案工具纳为己有,这样仿佛是得到了一些补偿,心里会平衡一点。晨宇更加地无奈说道:“那……那球是我的!”受害者回头瞪了晨宇一眼,吓得晨宇不敢再吭声,那人便拿着球扬长而去了。

于子浩见那个受害者远去确定安全以后,才抽身而出安慰晨宇说:“区区小球何足挂齿!”于子浩自然体会不到晨宇的丧球之痛,而且晨宇的球又替于子浩义务地背了黑锅。幸好这个球在诀别前奋勇表现了一番,挽回了内心的些许悲伤。晨宇看在这么出“色”的一脚份上,就没有计较损失,只说了一句:“你的行为太令人悲哀了!”

于子浩本来无言以对,迟疑间,貌似想起了什么,笑着说:“我听说咱们班这周六要对阵文科班!到时候赢了比赛还能奖励一个足球。”听于子浩的口气如探囊取物一般简单,胸有成竹的样子。理由就显得更简单,文科班是凤凰中学的一支独秀,而且女众男寡,阴胜阳衰,况且学文科的男生一般眼镜的度数几乎与铁的熔点不分伯仲。不免会有几个弱不经风的富家子弟,这些子弟学文的目的往往不是因为学业爱好,而是个人爱好。大多略有姿色的女生向往的象牙塔无非是文秘职业,故这些富家子弟就是这样默默奉献自己的爱心,提前为这些未来文秘免费实习。所以文科班要想踢一场足球比赛,人数就是个致命问题。

提到文科班,晨宇心里不由得又想起韩雪,情不自禁地又惆怅起来。心想:自己必须要在比赛中表现一下,以此引起韩雪的注意,最好能博得她的赏识。自己又暗自祈祷:文科班一定要凑够人数,否则就等于弃权,自己表现的机会也将化为乌有。

比赛当天,晴空万里,这是北方人民求之不得的好天气,好比南方罕见的雪一样。因为周六下午学校不让学生出校门,学校操场里自然就窝着一帮没有自由可言的学生。这些人自然就充当了观众,无意间给这场比赛增添了不少喧闹的气氛,班里的四大美女也突有兴趣来给这场比赛助兴,让班里这群比赛的男同志们都受宠若惊,甚至惊魂失措。

军义作为球队的队长,战前就妥善将阵型与人员定好。安排到于子浩这个徒有虚名的“黄金右脚”时,军义纠结万分。考虑到于子浩无论是速度,还是技术,都没有显赫的优越他人之处。本打算闲置这个“王牌”,可在于子浩的再三恳求下,自己不甘堕落,博得了一个后卫的职务。才终于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差点成了黄金板凳。军义虽然球技不佳,但是速度和爆发力令人仰慕,被推荐为前锋,而晨宇被安置在中锋位置。

比赛开始的哨声响起,那颗球仿佛马上变成了芳龄少女,受众人追抢。形成了一种球滚到哪,人就跟到哪的印随场面。又随着时间的无情流逝,运动员们的体力渐渐不支,这位芳龄少女同样被时间无情摧残成了一位风烛老人,这些人见这位老人缓缓向自己驶来,立马倾尽全力一脚踹开。

半场下来,双方的守门员与观众几乎没有什么太大分别,只是精神会偶尔徒然紧张一下,然后又安然地观赏起场内的厮杀。

晨宇在比赛的时候心不在焉,一边踢球,一边极力在观众里搜索韩雪的踪影,可惜一直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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