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芝罘公安分局领导一声令下,“神秘分队”的全体警察们顷刻间扑向福山——情报表明:这天晚上徐勇等团伙重要成员在福山龙羊大酒店聚会狂欢。
多少天的悄悄忙碌终于化成了胜利的喜悦:当警察们如天降神兵般突然出现在徐勇、王海松、张某、范丰刚及赵某的面前时,这些平时作威作福穷凶极恶的歹徒们全都傻了眼:尽管有枪护身,他们也全都乖乖束手就擒!
“哪想到公安会跟踪我们一个月?哪想到公安除夕夜都没行动反倒拖到初八才抓人?”事后的徐勇哀叹着自己嗅觉的不敏锐和“经验”的“过时”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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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神秘分队”的警察们知道:抓住了徐勇等人只是初步胜利;在严格保密的同时,专案组兵分两路,紧锣密鼓地开始了下一步的工作:一组选派有丰富审讯经验的警察们组成审讯组,加强对抓获歹徒的审讯;另一些警察组成抓捕组,针对前期调查工作和后期审讯情况,充分运用架网守候、特殊布控、技侦手段等加紧对徐勇团伙其他涉案人员的抓捕。
2月9日晚上,专案组接到情报:徐勇团伙重要成员杨某、宫某出现在招远某大酒店!抓捕组立即出动了8名警察两部车连夜赶往招远。但在路上又得到消息:杨、宫两人已经离开招远上了回烟台之路。抓捕组当即回头,在栖霞的交通要道处设卡堵截。但杨、宫两人已经如惊弓之鸟,他们开着自己的豪华跑车辗转小路又出现在烟青一级路上。抓捕组立即也火速返烟,最后终于在市区南大街与北河街相交处发现了杨、宫两人所乘的跑车。警察们立即上前拦截,但杨某驾驶的车像发了疯一样仓皇逃窜,他们以100多公里的时速快速转弯。最后杨、宫两人终于借熟悉地形和敢于冒险借助夜色逃窜于奇山小区附近的塔山上。
“哪能让歹徒在我们眼皮子底下逃走?!”专案组的8名警察一面在夜色中封住塔山的几个路口守候,一边紧急调阅案卷,查明与杨、宫有关的社会关系的地址,抽调人员到彼处秘密守候。
2月10日天亮之后,警察们动员力量进行搜山,结果没有发现杨、宫两人的踪迹。但上午近11时,喜讯传来:在二马路东首的某“特殊院落”里,架网守候的警察们将收拾好行囊准备出逃的杨、宫逮了个正着!
经过一个多月的大范围抓捕,“神秘分队”对徐勇团伙的40多名涉案人员基本进行了接触,共抓获团伙成员20名。到目前为止,徐勇等13人被正式逮捕,另有10余人被取保候审——烟台市区“打黑除恶”行动取得了“第一战役”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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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战正未有穷期”:“第一战役”尚未结束的时候,“神秘分队”已经把眼光盯上了另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团伙:这个团伙虽然在社会上并不像徐勇那样“出名”,但其大胆程度丝毫不亚于徐勇团伙:他们的活动更加隐蔽,成员分工更加明确,内部组织更为严密,“走向黑社会”的趋向也更加严重:徐勇等人还只是悄悄地买卖私藏枪支,这个团伙的人竟然在烟台某汽车修理厂内设置了一个秘密的枪支改制点!
打击了徐勇团伙之后,包括这个团伙在内的市区其他黑势力团伙受到很大的震慑,他们的活动更加隐秘,带给“神秘分队”的侦破难度也相应加大。但在斗志高昂的专案组警察面前,困难越大越增强了挑战困难的信心。他们一方面通过对在押徐勇团伙的审讯,从多个侧面了解其他黑势力团伙的构成、活动规律、作案情况;一方面动用一切力量对其他团伙的成员进行监控调查;警察们还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办法对受害人和受害单位进行工作,打消受害者的疑虑,大量获取团伙犯罪的直接证据。3月23日零时,专案组根据掌握的大量情况,突然出击集中抓捕,先后将13名团伙重要骨干成员和9名其他涉案人员抓获归案,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迅速对22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
这以后,一个又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在市区公安布下的天罗地网中相继落入法网。迄今为止,烟台市区“打黑除恶”的活动力度、破获重大团伙数和抓捕犯罪分子人数都创下了“胶东半岛之最”!消息迅速传开,百姓们也迅速传诵着几句千古名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油贪”栽在“油水”里——烟台“中石化系统窝串案”侦破始末
延杰 宝军 吴强 浩洋
不仅在烟台,就是在全国石化系统,这也算一个大案——一个地级市石化公司的一个总经理和三个副总经理以及财务、审计处长,再加上县级分公司的经理、副经理等等,仅以贪污受贿行贿罪名落马的就有十余人!烟台检察机关投入的警力多达80余人!
但这个案件的起始却又非常简单:仅仅是因为烟台福山检察院收到的普通群众的几封举报信!
群众举报扯出南方商人郑某
“好车牌号害苦了我!”郑某被“追尾”抓获
“我犯大事了!”“一体化机制”剑指马总
2004年4月,福山检察院不断接到当地百姓举报:福山有实力的投资者想在当地建加油站总是困难重重,但福建商人郑某却连买带建地矗立起5座加油站,并把其中两座高价卖给了当地的中石化公司!“为什么外来的和尚总是好念经?这里面的猫腻大了……请检察机关好好查处,别让这些国家的油耗子损公肥私!”
福山区检察机关按照上级规定:“凡收集到石油系统案件线索一律在12小时内上报市院”,举报很快上报到了烟台市检察院大要案指挥中心办公室。经长时间反复调查,反贪机关将目标盯准了福建商人郑某。
此时已经在烟台赚得盆满钵溢的郑某,到处钻研新的“生意门路”。行踪不定的他今天在临沂,明天到北京,南北“飞跃”。这给检察人员的侦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但办案人员心中有数:郑某并不知道自己的狐狸尾巴已经露出,他还会在烟台露面的,因为他的汽车牌号是他引以自豪的鲁F45678。他喜欢驾着自己的汽车在港城的公众场合露面。果然,在4月上旬烟台举办的某个大型博览会上,早有准备的福山反贪局办案人员在烟台金海湾大酒店的停车场看到了“45678”的车牌号,事后明白自己被抓获只是因为办案人员按“号”索骥盯上了自己,郑某大叹“都是好车牌号害苦了我哟!”
被“请”到反贪局的郑某此时非常明白自己面临的是什么:“我犯大事了,要不怎么是烟台市检察院的人抓我?”他很快便交待出了自己在出卖福山的“金龙”和“通兴”两个加油站的时候,向中石化山东烟台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马某、副经理侯某行贿5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马某是何许人?1987年就开始担任福山石油公司经理,1990年始在市公司担任领导。如果真是他受贿,按属地管辖应该由芝罘检察院查办,按级别管辖应当由市检察院查办。但市检察院领导当机立断:石化系统一旦发案,成串案、窝案的可能性很大,直接“指定管辖”——“一体化机制”让福山区检察官们继续发挥“神威”!
4月10日下午6时许,烟台市检察院大要案指挥中心和福山区检察院的几十名干警兵分4路,开始秘密传唤马某和侯某:当马某手握一批单据趁夜色离开家门时,被干警们当场“请”进了警车;几乎同时,在酒店同朋友开怀畅饮的侯某也被“请”进了警车里。茫茫夜色中,俩人分别被押进了开发区检察院和福山区检察院。
“你是国家的,我是个人的,我赚了给你50万元!”
“30万拿还是不拿?我在酒店大堂‘斗争’了一个小时!”
“抄家时马某家里到处都是钱!”
马某、侯某传唤到位后,检察院干警们分成了审讯、搜查、看押、取证等7个组,40多名干警开始了多方协同办案。
50多岁的马某仗着自己人老资深、位高权重,根本没把年轻的办案干警看在眼里;而侯某十多年前也曾经在外地的检察院做过批捕科的科长,有着丰富的反审讯经验。但干警们成竹在胸,他们在取得的大量人证物证后,一面利用新刑法中关于自首立功政策的“攻心战”,一面透露点他们的“蛛丝马迹”,旁敲侧击,扛不住的侯某很快便交待了自己的受贿事实。干警们接着以侯某的口供敲山震虎,重棒打击马某的抵抗信心。经过大量的排查工作发现,马某在自己的电脑上留下了一份奇特的房屋购买租赁合同,并查明这是马某辗转两个朋友,为自己购得的两套门市房。当干警们把门市房的“冰山一角”透露给马某时,他的“防线”彻底崩溃。在独自沉思近1个小时后,马某交待了自己受贿8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2001年5月,福建商人郑某找到了马某,提出把自己在福山的两个加油站卖给中石化系统。当时,郑某非常了解:收购加油站没有明确的收购定价标准,基本上是由收购方确定。加上郑某从中探听到马某也有意收购,心中的价格在1200万元上下。为此,郑某找到马某,一吐口,两个加油站的开价便是2000万元。马某一直以“一个人说了不算,需要集体研究”为由,始终没有明确答复。直到5月底的一天,郑某再度来到马某的办公室,并明确开价:“马总,你是国家收购,我是个人赚钱。反正价格你能说了算。你帮我运作运作,把价格定高些。我会给你50万元的好处费的……”于是马某在公司开会研究收购价格时,提出给郑某两个加油站一共1568.8万元的收购价。
2001年6月8日,欣喜过望的郑某与心有灵犀的马某在加油站转让合同上签了字。而郑某也并没失言,7月2日和10月1日,郑某先后将30万元和20万现金送到了马某的手中。
马某回想自己拿到郑某第一笔贿款时,懊丧地说:“当时在金海湾大酒店,郑约我吃饭并说带点东西给我,我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连司机都没带,自己打的到了酒店。吃完饭,郑给我一个装衣服的纸提袋,说里面有答谢我的30万元现金,就走了。我当时坐在大堂里呆了一个多小时,心里斗争激烈得不得了呀。收?还是不收?收了,我明白自己这就走上什么路了;不收?那可是30万现金哪!”虽然马某明白这种钱和他以前小打小闹地收受部下们的小金佛、钻石项链等贿赂是性质大不一样的钱,但最终贪欲战胜了理智——马某终于把30万元钱拿回,藏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了。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当然顺理成章:10月1日郑某给马某第二笔贿款时,马某就很高兴地在自己家楼下笑纳了。
其实,马某并不是在金海湾大酒店大堂里才完成他的人鬼转变的——此前,他也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以致于在检察院依法搜查马某的家时,马某家里到处都是钱。连马某的妻子看到自己家的顶柜、沙发夹缝等多处发现的10万元一捆、一万元一信封的钱时,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也不知道这都哪儿来的、是些什么钱。”
“马侯案”牵出牟平“油贪”
“马侯案件”被揭露之后,在市检察院领导的直接指挥下,烟台市检察院大要案指挥中心穷寇猛追,借“马侯案”对全市检察系统提出要求:第一,对所有收购加油站的过程进行排查摸底;第二,彻底查清烟台中石化系统所有分公司的帐目。
果然不出所料,查帐组先后在中石化烟台公司发现了4个小金库,“库藏”累计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在发现有笔500万元的金额来自牟平分公司后,指挥中心当即向牟平检察院通报了情况。市区两级检察院在指挥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多方布阵,深挖证据,在一番斗智斗勇之后,终于迫使牟平分公司经理杨某及其副手陈某交待了他们相互勾结贪污挪用公款近百万元的事实。在十多年前就开始遭到群众举报且多次被纪检部门调查,还每每涉险过关的杨某,在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和自己的手下以及两个部下终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消息传出,当地百姓奔走相告:“杨某这个十支猎枪打不着的狐狸终于让检察院给打着啦!”
记者在采访中深深体会到这次烟台中石化系统串案窝案的侦破难度——第一,这类案件点多、线长、面广,像烟台中石化公司就有1个总公司,13个分公司,几百个加油站,分布区域很广;第二,这种垄断行业,专业性又比较强,一般人难以了解其行业特点和运作规律;第三,这类行业的作案手段比较隐蔽,犯罪嫌疑人大多采用隐瞒收入、收款不入账或少入账、虚报支出、重复报帐等手段;第四,这类行业的行贿受贿都会采取单线联系,隐蔽性强;第五,有些还利用国家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漏洞,千方百计地在行贿受贿案中“打擦边球”,钻空子。
正是“一体化机制”使“烟台中石化廉政风暴”屡传捷报:蓬莱分公司的行贿人谢某、梁某被揭露出来了,福山的行贿人唐某暴露出来了,招远的行贿人张某浮出了水面了,烟台的渎职人曲某、袁某也牵连出来了……而当烟台检察干警在江苏徐州同行协助下,将莱阳分公司贪污225万元受贿13万元的于某抓获时,烟台检察院的上上下下,全都露出了胜利的笑容!
值此,记者的采访本上留下了这样一组数字:烟台市检察院干警辗转4个省16个地区,行程1.2万公里,历时一个半月的时间,在烟台中石化系统查处了中石化烟台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处长、审计处长、分公司经理副经理等19起窝、串案,其中大案16起,要案4起,案值达1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