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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风起

、远处山峦起伏,疏林如画,山顶积雪所化的溪水叮咚淌下。近处枯草犹盛,细弱幼嫩的绿草芽在干草围拥中,萌发出春的气息,春的韵味。

寒气未消,吹面犹寒,草叶上的湿气刚散去,宁贽已带着鸣玉和豹雏,穿着整齐利落的猎装,紧跟魏王等人的大队伍,出营围猎。

“宁哥的内伤好些没?”鸣玉悄悄问豹雏。

小豹子撇撇嘴,“装的。”他向来不喜欢生病,更不喜欢宁贽生病,这次主人得风寒,小玉紧张的不行,他却一肚子的不屑。

明明一个英武神勇的大将军,一进洛阳就成了个病秧子,谁信?手上还没完没了地擦着小玉的护手香脂。那个在冰封数十里的滹沱河畔,与众军士一起,咽几口滚烫的豆粥麦饭,单衣薄甲,夜渡冰河的坚毅将军呢?连影子都找不到了。

不如归去,这个一向懒得说话的少年,忽然想说话了。“小玉,我们回邺城吧,这洛阳,让人不舒畅。”

小玉瞪他一眼,两人年纪相差两岁,向来不分主仆大小,要不是骑在马上,说什么也得奔过去,狠狠拧他一把,“什么人呀!我觉得在洛阳很好,都是个人,为什么别人住得,咱们就住不得!非得让人吓回老家去。”

“在这里,(宁哥哥)不快乐!”小豹子能感受到,在邺城,宁贽是闪耀在温润阳光下的天使;到洛阳,他却是个活在暗魅阴影里的人,连白月光也照不到,生命活力大打折扣。他为什么不快乐呢?有吃有穿,有朋友亲人陪着,还不快乐,难道是想珍儿淼儿那三个小美人了?这个念头转一转,脸上露出几分挪揄的神色,不敢说,鸣玉会掐死他。

晚了,鸣玉挥起马鞭,照豹雏的马屁股来了一下,那马惊了,前蹄腾空,只有后面两条腿着地,暴叫一声,差点没把马上的人颠落地上,随即前腿落地,一通狂奔。这是一个警告,豹雏知道。

宁贽仍旧戴着他的鬼怪面具,穿着轻便的戎装,这样很安全,没有人能看到他的脸,他的喜怒。

大队的士兵,行动起来自是不凡,山林草丛中藏着的小兽纷纷惊出。

魏王拿起自己的宝雕弓,亲自射杀了一只羊。身边的诸位王孙公子,见魏王兴致正好,也忙着寻找猎物,射杀了争着到御前献功。宁贽未能免俗,摘下挂在马鞍旁的硬弓,搭上一支标有自己名号的白羽雕翎箭,机警地搜寻狩猎的目标。

魏王,那个糟老头子,朱颜白发,穿着轻铠,度量一下厚度——箭可以射透,人离的又近,在射程之内。旁边做护卫的,是自己的好兄弟,左将军缪冲。拍马佯装向前打猎,卧在马上,一脚腾空,身体侧挂,冷不丁反手来一箭——最好的猎物。有个小小的声音一直在叫嚣,“射死他,弓弦起处,什么国仇家恨,一下就解决了。”这样做,想来缪冲不会拿兵器帮着拦挡。

宁贽不怕死,哪怕这一箭下去,被抓,五马分尸,灰飞烟灭,不过是个身体骨肉,早晚都会消失,没什么大不了。可他还是下不去手,一人死事小,事发必然连累小玉和宁馨她们,中山盟群雄和邺城的兵们必会造反,之后是中原混战,百姓流离失所。

一声哀鸣,他的视线转向天上,一只硕大的苍鹰,展翅盘旋于寂寂蓝天之上,时而腾空高起,时而低回转侧,似乎在寻找猎物。

箭过去,落了空,再放一箭,那只鹰才应声落下。魏王已连连喝采,笑着对守在身边的宠臣左将军缪冲说,“小国舅果然武艺不错。这十几年边关历练,看来没有白费。若非皇亲,需避嫌疑,这燕云阁上也该有他的位置。”

肃王元哲冷冷地看着那只捧在士兵手里的鹰,一股悲凉的感觉自心底萌生,“他本可以不这么逞强露脸的,何苦呢?”从某个角度引申下去,越往前,想法越是不堪,不敢再想下去,仿佛那只直着两只脚,耷拉着翅膀的鹰变成了他最好的朋友。

宁贽已收好弓箭,拍马过来,看上去英武得意,冲着元哲阳光灿烂地笑笑,仿佛在安慰,“没事的。”

谁不知道小国舅武艺出众,打起仗来不要命,敌人越强,他打起来越勇猛。这样的猛将,在朝堂之上,一直做个病猫,才是大大的弄虚作假,司马懿之流,谁也不会相信。

缪冲在一旁笑着逢迎,今日他穿的是戎装,神采尤都,“小国舅做事,自是好的,可惜人家心不在政事上。你没见元泰将军留下的那个小女儿,不过几年光阴,调教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妙的很。”

“那小姑娘叫什么?”

“禀大王,叫鸣玉,今年十五岁了。”

“还小呢,等再大些,给她指个上好的人家,她父亲跟我那么多年,留下这一棵独苗,得顾着些。”转回头,又叮嘱缪冲一句,“记得提醒我。”

缪冲笑着答应,掸掸身上落的尘土,自去找宁贽他们结伴游猎。

尚书令王赞提起和亲人选时,魏王拿起笔,一下就把邺城太守宁贽的名字给抹掉。“他不能去的,这个人武艺高强,在我眼前还行,要是与柔然结亲,弄出事来,朝中无人能困住他。”

“再就是肃王殿下,他的正妃去年没了,肃王的身份在那儿摆着,柔然公主必定会嫁过来。”

“不行。”魏王断然拒绝,他的儿子,怎能娶个时不时与魏国打仗的仇敌女儿?卧榻之上,风月旖旎之时,欲望纵横之所,是人最疏于防范的地方,一时大意,往往会铸成大错。

再看下去,就是几个王公大臣的儿子。魏王有些不奈烦,这么点事也来麻烦,难怪那些朝臣们私下议论,说这王赞名实不符,是个伴食宰相。

盯住王赞那张清风朗月般平静的脸,带着不屑的样儿,说出几句话,“孔明问过刘备,怎么运粮草吗?张飞问过他大哥,你能给我多少兵吗?关云长在华容道上放曹操时,请示过当领导的吗?”

王赞一口气噎住,半天才缓过气来,以前再怎么做作,也没得到这般无礼的待遇。想是人家根本不愿理这事儿,自己拿着鸡毛当令箭,把事做大,给皇上安排了活儿干。

忙卷起那张写着满满当当人名的纸,躬身谢罪。“是微臣不好,这等与外部蛮夷周旋往来的事,交给司礼官员处理即可,不该给陛下添麻烦。”

龙城太守路承的小儿子路安民,此时如愿得到和番的美差,日里拿淡猪肉擦脸,鸡蛋清敷面,热水冷水交换着洗,生生把个男人脸作成一张美人皮。等正式的旨意下来,忙忙收拾好行李物品,带上随从,出发去柔然完婚。

“王大人,我该如何谢你这个大媒人呢?”龙城太守志遂意满,很想出个大手笔,拉拢一下这个在朝主事,一言九鼎的王尚书,可人家压根不领情。

“这事才成了一半,咱们这边定了,柔然部还没答应,现在也不必忙着谢我,先把他们的使臣买通再说。”尚书令给出意见,决定不再管这个闲事,随手拿起一本书,在手里低低抛了两下,眼睛盯着那书上下移动,暗自叹口气,“河边的柳树绿了,转眼又是一年春,不知故人可安好?”

看人家待理不理,路承有些尴尬。这个王丞相,表面上看起来,清风朗月一般的人品,说他不喜好权势,官小了不当;说他不好拍马溜须,却想遍法子钻营,直到把女儿送进宫,做了太子妃。路承宁可相信这些坊间传言,听着虽不好,却是人类的真实性情,在理论上说的过去。

接下去该是坐享荣华富贵,偏偏这尚书令王赞除了这两件有争议的事外,其他方面无欲无求,真诚坦白,清廉自守,做事循规,不肯多行一步,多言一句,再无半点不好,让人琢磨不透。

越是这样,外人越是好奇,私下里又编出好些流言,说这王赞是个信道之人,不爱人间富贵,每日吸日月精华,调汞练丹,意图飞升成仙,多少稀奇古怪的话都编排出来。

豹雏换了一只卷毛小黑狗逗着玩,引起小玉好奇,“你那只心爱的黄狗罗罗呢?”

“卖了。”

“为什么卖掉?”

豹雏往附近看看,见没有别人,伸手做个鬼脸,“不能说。”

“偏要你说。”鸣玉靠近前,在他脑壳上敲了一下。“敢不说,信不信我让宁哥哥把你一个人赶回邺城去,让珍儿姐姐,朵儿姐姐天天逼着你去相亲。”

相亲?那可是要命的事。一提这个小豹子头就大。

他刚满17岁,身体看着虽壮实,长得大人气,可心理上并不认为自己长大了,觉得还没玩儿够。那几位姐姐也是好心,觉得他家里没父母操心,是独子,每日做的又是刀头上舔血的事,该早日成个家。再说宁贽的心腹跟班,讨好他就是讨宁国舅的欢心。

找来许多漂亮或不漂亮的女孩子,隔几天就逼着见一个。其中最牛的一个,说是当地富户家的独养女儿。见面时站在绮丽的桃花树下,看上去华服靓饰,光艳非常,眉眼清秀可人,掐一朵粉红的花,装模做样地嗅。

豹雏手中正抱着罗罗,狗狗认生,冲着那小丫头叫了一声。女孩子惊叫,花掉在地上,露出全脸,却是个鼻孔朝天大猩猩般的奇葩,想起来就好笑。自那以后,豹雏基本上对珍儿朵朵淼淼三人敬而远之。

看看那三个活力四射,美艳生猛的女人,他很同情宁贽。主人能在她们中间走钢丝一样保持平衡,没被扒骨吸髓,压榨的连个油渣都不剩,活得清清爽爽,真心不容易。

“真要听?罗罗养了一窝小狗,共8个,藏在窝里,一直护着,谁都不让靠近,连着咬了好几个人。所以我找人连大的带小的,一窝全给卖了。”说完,一脸的惋惜。

鸣玉不想理他,这么点子事,也要当稀罕事说。上次打死那个黑衣人,也没见他怎么着,倒是对狗这么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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