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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初遇女神

龙宇带领众人撤到了蜘蛛岭,这里地势险要,人迹罕至,正好适合刷红名,到达后龙宇见已经五点多了,就解散众人各自下线,赵虎这家伙无情的抛弃龙宇去找他的校花了。

龙宇摇摇头下线,穿上一条沙滩短裤、背心,到海边畅游了一个小时,上岸后,来到一间特色小饭店,这里的烤鱼味道不错,有时晚上不想做饭时就会来到这里,小店靠着海边,安静、也非常干净。

经营这间小店的是一对老实的中年夫妇,进入店里,只有一桌客人,是一对年轻的情侣,龙宇坐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带有凉意的海风徐徐吹来,非常舒服。

老板娘见是龙宇欣喜异常,赶紧冲里面喊道:“老李,小龙来了,快出来!”

“大婶,我就随便吃点,就别麻烦李叔了。”

刚说完,一个穿着围裙的中年汉子从里屋走了出来,热情的说道:“诶呀是小龙来了,这一阵子怎么没见你过来?”

龙宇答道:“这些天和朋友忙些些事情,没有空,今天正好想吃烤鱼了,所以就过来了。”

他曾经打跑过来店里收保护费的黑社会人员,至今这些人都没人再敢过来,(任谁见到能将人一下扔出几十米的怪物都会被吓得够呛,为了几百块钱的保护费实在没必要拿小命开玩笑),所以两口子很感激龙宇,每次他来都准备一大桌子饭菜,虽然龙宇都硬塞钱,但上的东西确是物超所值,弄得他很是不好意思。

叫老李的老板又问道:“这次吃点什么,今天刚打的货,保证新鲜。”

“先来六条烤三文鱼、四斤椒盐基围虾、二十只清蒸螃蟹、一小盆海鲜菇花蛤汤、一大份海鲜饭,对了,再来一斤李叔你做的米酒,就这些了,不够再要!”

“好嘞,小龙你先等一下,马上就好!”说完招呼一声老伴儿,一起进了厨房。

旁边的小两口一副看怪物的表情,龙宇对这种眼神他早就习惯了,若无其事的欣赏窗外的风景。

不到二十分钟,桌上就摆满了食物,龙宇也不客气,拿起一条烤三文鱼大吃了起来,唔!肉质细腻,味道鲜美,还有一股椰子的清香,这里的三文鱼烤制前先用椰子水浸泡,这样烤鱼不但保护了三文鱼的原味,还带了椰子汁的甘香,别具一番风味,再喝上一口醇厚的米酒,吹着海风,舒服!

龙宇自斟自饮,吃一口海鲜,喝一口酒,享受这顿美味的海鲜大餐,连旁边一对情侣离开都不知道。

吃到一半,忽然走进来一身穿青色OL修身连衣短裙的年轻女子,身材高挑惹火,肌肤若雪,紧身的设计勾勒出性感的曲线,露出的粉腿浑圆修长,柔嫩白色的玉足穿着一双白色鱼嘴高跟鞋,两跟玉趾调皮的露在外面,如豆蔻般的趾甲上涂着一抹鲜红,无比诱惑,胸前高高鼓起,香肩微露,天鹅般优美的玉颈,在往上,螓首蛾眉,乌云如瀑垂肩,颊如桃花,双弯凤目若一泓秋水,挺俏的瑶鼻,朱唇樱口,眼角含媚,送出的尽是万种风情,真似嫦娥下凡间。

看到这个女子,龙宇想到一句诗:“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就见她左手拿着一个白色小手包,碎步轻盈,来到邻桌先用纸巾擦了一下椅子然后坐下,刚坐下,龙宇就闻到一阵似花非花,似麝非麝的香气,气息虽然不浓,但幽幽腻腻,令人心中一荡。见她气质高雅,神情妩媚,应该是出身富贵之家的名媛,真搞不明白为什么会来这种小店。

虽然此女美得动人动魄,龙宇却全是欣赏的心态,此时他的脑海里浮现的尽是叶灵儿清纯天真的身影,如果比较的话眼前的极品美女称得上是艳冠群芳的牡丹,叶灵儿就是皓态绝俗的莲花。

李婶迎了过来:“闺女,你想吃什么?”

美女显然也是这里的常客,“阿姨,给我来一份海鲜鸡蛋羹就行了!”声音婉转娇媚,甜如浸蜜,令人倍感舒适,诱人无比。

李婶应了一声,进了厨房,美女妙目流转,见到身边的男子刚健异常,星眸挺鼻,帅气逼人,也是多看了几眼,见龙宇的一大桌饭菜,也是吃了一惊。

龙宇见她看着自己,对她点了点头,美女嫣然一笑,打了声招呼:“你好,你的胃口也太好了,真羡慕!”

龙宇苦笑一声,说道:“每天都为肚子发愁,有什么好羡慕的!”

美女轻声一笑,顿觉满室生辉,她没有说什么,转头看向窗外,见她蛾眉微蹙,好像在想什么忧心之事,令人心怜。

很快,李婶端了一白色瓷碗放在美女的桌上,就见蛋羹金黄,里面含着红白色的虾仁,上面飘着一层翠色葱花,香气扑鼻。

美女轻抬皓腕,如玉葱般的手指夹起瓷勺,将嫩滑蛋羹送入檀口,姿势优雅,赏心悦目。

就在这时,门外急匆匆进来一个身穿西服的中人,面白无须,一对死鱼眼,身材瘦小,来到美女旁边,一边擦汗一边说道:“紫萱,你怎么来到这种地方,害我找了半天!”

原来美女名叫紫萱,此时她有些厌恶的看着对方,不满的说道:“宋叔,我到什么地方不用通知你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中年人有些尴尬,说道:“这不罗公子来电话了吗,今天他那里有个聚会,想请你参加,快跟我走吧,再说这中地方做出的东西能吃吗?”

龙宇一皱眉,看着他,心说这个人怎么说话如此无理。

中年人见眼前的年轻人看着自己,又见对方的穿着及桌上的东西,讥笑道:“看什么看,这种地方也就适合你这种粗鄙的人,看你的吃相就知道没有教养!”

“你说什么?”龙宇目光一凌,气势外放,逼向眼前的中年人。

中年人刚想讥讽几句,倏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气息扑面而来,仿佛被一个猛兽,不,应该是魔鬼盯着自己,双腿一软,跪坐在地,就觉得心脏被人捏住,无法呼吸,更无法呼救,吓得他冷汗直冒,浑身战栗,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就要死了。

美女见人倒地,赶紧向前相扶,急声问道:“宋叔,你没事吧!”

李氏夫妇怕事情闹大,赶紧劝道:“小龙,这个人说话虽然难听,但不像是坏人,就不要为难他了。”

龙宇也只是想教训他一下,冷哼一声,收起气势。其实气势这种东西是确实存在的,不同于那种身处高位的人所带有的威严权势,而是一种强者之势。一些站在食物链顶层的猛兽身上也有势的存在,比如从未见过见到狮子兔子突然来到狮子旁边,它会毫不犹豫的逃跑,因为兔子能感觉到狮子身上浓重的血腥气,它不跑就会被吃掉,就是因为这种势的差异,造强者与弱者的区别。在远古时代,人类身上也存在这种势,因为他们为生存为战,感觉敏锐,就像一些动物一样有天赋的能力,一些强大的勇士完全可以与猛兽相抗衡,因为那时野兽是主要的食物来源,他们必须猎杀强大的猛兽才能生存,他们天不怕地不怕,因为只要自己怕了,就会沦为别人的食物,久而久之他们身上就有了这种足与当时地上最凶猛动物相抗衡的气势。

后来人类进入文明时代,没有了生存之忧,再也不用和猛兽争夺食物,身体的敏锐机能渐渐退化,当然,也有一些人可以通过磨炼重拾祖先的能力,这种能力只有通过厮杀才能获得,比如在战场的那些百人斩,甚至千人斩,或者那些在江湖中横行的武者,他们身上就会有这种势,当然这种势普通人是无法感觉到的,因为他们的敏锐感觉已经退化,只有强者之间才会相互感觉的到。

龙宇从小长在原始森林里,在他十二岁后就常常被诸葛天独自留下,而且还不留下任何食物,所以他要生存,就要向大自然索取,森林中有许多可以食用的野果、野菜,但这些只能勉强果腹,想要吃的饱,就要猎杀野兽,有时候还会与其他掠食者相遇,不想成为食物就要相互厮杀,这个时候还不能使用武器,一旦被诸葛天发现,就会被重罚。在他十五岁时,森林中已经没有猛兽是他的对手了,那些熊虎豹狼,见到他,甚至闻到他的气味都要退避三舍。

之后又被诸葛天带到世界各地的地下搏击场,与各国的武学高手过招,有时候还使用武器相杀,两年之中,三败五百余胜,最后一次,他同时击败了十二名拳王,获得了“拳皇”的称号。

接着龙宇被送进了一个佣兵团,在非洲战场执行各种危险的任务,甚至进入正面战场,不到一年,杀人过千,被称为“魔王”。

当然这些只有他的爷爷、姥爷、老爸知道,要是三位女主人知道了那还了得。

所以他放出的那股气势连天火都要战栗,更别说普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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