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浓的血腥气钻入鼻孔,刺激着朱总煜的神经,恶心作呕。混混间,他感到有人在剧烈的摇他,耳边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哭腔:“少爷,呜呜呜,你不能死啊,老爷死了,你再死,朱家就没后了.....”
朱总煜头昏脑涨的抬开眼皮,眼珠子浑浊的厉害,布满了骇人的血丝。
“这是哪?”他条件反射的说了声。
映入眼帘的是一间破败的和尚庙,供奉的泥塑菩萨已经倒在了地上。而朱总煜则虚弱的靠在泥菩萨身上。看到这尊菩萨普普通通的面容,不知为何竟抖了几下,默念一声阿弥陀佛。
“难道不是梦?”朱总煜立刻想到菩萨许诺投胎转世的事情来,不由惊奇。一摸衣服,居然湿漉漉的,血!身上都是血水,顿时吓得脸色煞白,也是这么一吓,瞬间打了个哆嗦,清醒了大半。
中年男人见朱总煜没事,喜出望外,不停的安抚着过度紧张而上下起伏的胸脯。朱总煜打量着中年男人,满脸的皱纹,虚胖,但白白的,不像是做体力活的人。让人惊愕的是,这个人的穿着居然是圆领大袖衫,额头锃亮,显然是刚刚剃的,朱总煜拿手往他脑门后面一捏,后者猝不及防被揪出了一条毛糙的小辫子。中年男人顿时瘫软在地,连连磕头:“老仆死罪,死罪啊!呜呜呜,不该为了活命没了气节,呜呜呜……”
“这辫子如此难看,只留着后脑勺一块巴掌大的头发,辫子也比电视剧里看到的小的多,类似清初未改良前的辫子样式。我难道来了清朝?”朱总煜心道。这可不妙,朱总煜可不喜欢奴才满地走的大清。想到这,一摸自己的脑袋,想要求证。结果发现自己头上戴了一顶方巾,穿着和中年男人一样,只不过布料要考究的多。忐忑的摘下方巾,是一个高高的发髻,以及乌黑透亮的发丝。不由松了口气,但马上察觉到不对,“咦,满清的辫子,明朝的衣冠,难道说……”朱总煜想到了一种可能。
“告诉我,现在是什么年号?”
“少爷,你是不是傻了?”中年男人见朱总煜没有怪罪自己的头发,松了口气,旋即又摇了摇头,哎,少爷恐怕马上也要赴老仆的后尘,谁叫外面刀兵不长眼,不剃头只能做义军赴死。摸着朱总煜的脑门,看看是不是发烧糊涂了,在后者杀人的目光中,咽了口唾沫,嘀咕道:“弘光元年啊!只不过……”中年男人吞吞吐吐,朱总煜厉声喝问:“只不过什么!”中年男人连忙道:“南京被清兵大军破了……弘光皇帝逃到芜湖也被清军俘虏了……清军正在大肆杀我们!”
“草!”朱总煜握紧拳头,死死地打在青石地板上,破了大块皮肉,熟悉那段历史的他瞬间知道了自己到底穿越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时代。这是汉人被大肆屠戮的年代,是汉人政权最后的挽歌。尽管之后很多人前赴后继的反抗清朝暴行,但结局无一例外都是黑暗和不幸的。而在满清统治下,华夏民族沉沦了三百年。他感到一股悲凉和愤怒涌出心头,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扬州十日,嘉定三屠!”
中年男人偷偷观察着朱总煜,他第一次见到少爷发出这种暴虐的气质,只觉以往温文尔雅甚至有点懦弱的朱家少爷变了,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他当然猜不出原来的朱家少爷已经死了,眼前这位不过是鸠占鹊巢占了其皮囊的现代人。浑然认为是变故造就的性格突变,甚至有些恶意的猜测,少爷这是返祖了,毕竟朱家人的脾气可没有一个软的。而宁王后裔的血脉里隐藏着造反,哦不,是抗争的血液。
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朱总煜才渐渐的平复下来。但眼神中透着不易察觉的狠辣。
中年男人平生第一次这么敬畏少爷,只听对方以上位者的语气不容置疑的问:“我有话要问你,你一五一十告诉我!”,他只能呆呆的点了点头。
接下来,朱总煜从中年男人口中知道了自己这具身躯主人的身份,同样,还有自己极度危险的处境。
中年男人叫王全,世世代代效力于朱家,到他这一代,做了个账房,朱家家道中落的一段时间内,有时候他还兼职管家的活计。他有一个儿子,叫王二,生的魁梧有力,不似南方人,会拳脚功夫,出去找吃的了,马上就会回来。而王二一回来,他们三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地方。
之所以这么赶,因为一旦晚个一时半会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这就不得不从朱总煜的身世说起。朱总煜姓朱,正是大明开国皇帝洪武大帝朱元璋的后裔,原本属于宗室,两百年来宗室人数恐怕已经有数十万了吧。虽然朱家会生,但毕竟是宗室,哪怕不是嫡系也会受到朝廷很好的扶持。但朱总煜这一脉的朱家却极为坑爹,应该说是坑子孙。
因为朱总煜往上数第七代,就是大名鼎鼎的第四代宁王朱宸濠。他不知道发了哪门子神经,放着安安稳稳的藩王不当,居然决定造反,而起兵的消息刚刚传到正德皇帝耳中,皇帝老儿大怒亲征讨伐,结果行至半路听说宁王的十万大军被王守仁带着农民和兵丁给平了,活捉宁王父子。原本朱宸濠想效仿靖难之役,结果仅仅维持了不到两个月就烟消云散了,活脱脱成了一场闹剧,自己还被后世的戏剧、影视剧借鉴成了丑角,比如周星星的唐伯虎点秋香里“发飙”撒尿的宁王。
其实也不能怪他无能,谁叫他遇到了儒家地位仅次于孟子的亚圣王守仁,也就是王阳明。栽了就是栽了,倒霉了后人,宁王藩被撤,子孙削爵为庶民,从此与荣华富贵没了关系。而朱总煜这一支嫡系,三十年前搬来江南的苏州地区居住,由于家境还算殷实,倒也不必学习编织草鞋的手艺为生,朱总煜老爹通过勾结官绅做无本买卖,近几年赚了大钱。去年崇祯帝自缢煤山,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北京先后沦陷于大顺和满清,江南震动,南京候补朝廷连忙把福王朱由菘推到了皇帝宝座。弘光朝廷新立,没想到一年不到,形式再次急转直下,清兵南下,朱总煜的老爹看时机来了,带着家丁数百,散财召集乡勇三千,想要支援扬州,说是支援,其实是想行“勤王”之实,借此政治意义,图谋恢复宁王藩。结果被史可法一句“逆藩后人永不录用”给撵了回来。接着就是扬州十日,南京沦陷的消息传到苏州。
“李成栋这大汉奸的清兵没几天就来了,镇压这边的起义,杀千刀的,不就是借机**掳掠!老爷抵抗了一会就被杀了,现在满苏州都在捉我们呢!少爷,你的脑袋值五百两银子!”王全急道。朱总煜的老爹死之前还不忘恢复宁王藩的大志。
“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朱总煜念叨着,原本身体主人的记忆慢慢苏醒。记得王全和王二保护着他一路逃出苏州府,进了太仓州的南郊,靠近嘉定的地方。正好遇到臭名昭著的嘉定三屠,见到大批凶神恶煞的清兵恣意屠杀百姓,朱总煜他们只能和当地农民一样,头上戴着茅草躲在水里面,祈祷着捡回一条命。饶是如此,大量的尸体被抛到水里,阻断了河流,血染红了江水,原本的那个朱总煜受了极度惊吓,居然背过了气,活活吓死了。而王全他们背着朱总煜趁夜逃入了荒郊的一个破庙里。这才有了接下来的事。
朱总煜站起身子,王全要搀扶,被他摆了摆手制止了。有点虚脱的感觉,摸了摸瘦不拉几的身子骨,微微摇了摇头,这幅身胚可不够折腾的,得好好练一下。书生无缚鸡之力,但身处乱世,不拿刀可不行。往前踉踉跄跄走了几步,很快便适应了新身体的节奏。朱总煜前一世是消防兵,很注重锻炼身体和意志的磨练,喜欢散打,还特地找教练学过几年,他相信用不了一年半载就能把这幅身子练出来,一个打十个不可能,但一对一绝对不吃亏。
南明啊,算算时间,隆武朝廷差不多要建立了,鲁王监国也来了,呵呵,都危如累卵了还要内耗。明亡于党争和内斗,南明更甚,连年年岁供的南宋都不如,朝里的和在野的大臣争先恐后的当汉奸。纵观历史,清朝得天下之易史上罕有,简直就是先摘了李自成的桃子,再南下一看,野猪皮保佑,都是猪一样的对手。要不是多尔衮抽风搞了剃头令,眼看天下就定了。
“我既然成了朱家子孙,那就让我给老朱家争这最后一口气吧。转世在歌舞升平的和平年代也就罢了,既然让我朱总煜来到了乱世,男子汉大丈夫哪能不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就用我这双手再支起大明的朗朗乾坤。刘秀能做到的事,我相信自己也能做到。”朱总煜捏紧了拳头。
忽然,外面传来几声喧闹。
王全脸色大变,朱总煜沉着起来,小心翼翼的打开一条门缝,只瞄了一眼,猛地瞳孔一缩,回头对王全沉声道:“清兵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