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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玫瑰、疯子和臭石头

老嬷嬷把清平乐领到客房,简单关照了几句,就带上门离开。

南宫小姐说让清平乐留下,就是最简单的收留,床尾那套叠放整齐的麻衣,只能说是干净,甚至成色都算不上很新。对此,清平乐并没有什么不满。

他手指轻轻划过古朴的剑鞘,就像抚弄恋人的长发,满心欢喜却又小心翼翼。

……

屏风后的木桶散发着热气,烟雾缭绕。

清平乐的身躯被温热完整的包裹,疲意来袭,无声无息,眼前一切都朦胧起来,恍恍惚惚,如梦如幻。

……

天明时分,清平乐换上麻衣,精神抖擞地出了门。

城主府太大,常人没有接引都很难找对路,清平乐是路痴,所以没有任何意外的,他迷路了。

面色铁青的大管家看着姗姗来迟的少年,毫不客气宣泄起自己的失望之情。

“我原以为你能被雁声留下,应该是与众不同、出类拔萃的。所以今日我特意起了个早,来见见少年人的风采。现在看来,只对了一半,确实与众不同,疲懒!!!”

在大管家的预想之中,清平乐应该会辩解些什么,但他不会接受这些个解释,只会借势再狠狠训斥一通。

可惜少年人最擅长的就是不安套路出牌。

沉默之后还是沉默,于是气氛便有些僵。

大管家看着清平乐那“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的表情,一时竟然不知如何继续,于是身后的南四就遭了秧。

“府里养着你们这帮人干什么吃的,什么时候这种小事也要我来操心了?”

代号南四的中年男人一个激灵,面色发苦,硬着头皮开口惩罚道:“去神工苑劈五十精铁木,完成不了,晚饭就不用吃了。”

清平乐没有说什么,转身就走。

看着消失在转角的少年身影,大管家心情并不好,他觉得应该找个人分享这种情绪,于是他转身拍了拍南四,神情有些狭促:“是不是罚重了?这孩子很是讨简桐喜欢。她为你说情这事啊,看来是没有下次了。”

……

清平乐按照桐姨昨日的吩咐,寻到了演武场。

演武场百丈见方,青石砖铺地,四周零星堆放着一些假人和兵器。简单扫了几眼,清平乐便记住了这布局。

来演武场干什么,桐姨并没有细说,时间尚早,演武场内只有零星几人,还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根本没有搭理清平乐的意思,于是他找了块平坦的石头坐下休息。

随后清平乐注意到有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他转头望去,一丈开外有棵三人才能合抱的梧桐树,有位少年正倚靠着树干,好奇地打量着他。

那人大概十四五岁,皮肤白皙,眉目清秀,乌黑的头发随性地披在脑后,在晨风吹拂下显得有些散乱,浅黄色的丝质长袍和腰间那支碧绿色的玉笛透露着华贵之气,应该是个富家公子。对上清平乐疑惑的目光,他没有半分慌乱,也没有什么架子,随和地笑了笑,径直走上前来。

“这么早,吃过没?”

就像个相识多年的朋友,富家公子坐到清平乐身旁,很自然地打着招呼。

“还没有。”

对方的问候来的有些突然,但是很有诚意,虽然不适应,清平乐还是礼貌地给了回应。

也许是这个问题勾起了之前的不快,让他想起了那个让人讨厌的老头子,清平乐说完皱了皱眉。

“今日刚被送来吧?饭堂的那些食物,确实难以下咽,不习惯是正常的。”

观察敏锐的富家公子点了点头,眉眼就像会说话一样,流露出同病相怜的烦恼。

富家公子的口气虽然带着些哀怨和不满,但仍显得老气横秋。清平乐听得云里雾里,很是困惑,并不明白对方想表达什么。然后他注意到对方的目光有意无意在自己的腰间的短剑上停留,才突然意识到怕是有些误会,于是张嘴准备说些什么。

不过他显然低估了对方的热情。

“‘沁味轩’的极品糕点,来,尝尝。”美味的糕点被富家公子直接塞进了清平乐的嘴,根本容不得他开口拒绝。

直到糕点下肚,险些噎死的清平乐才缓过一口气,指了指身上的麻衣,费力地解释起来。

富家公子听完仔仔细细端详了清平乐片刻,然后仿佛想到了什么,有些尴尬地干咳了几声,小声问道:“昨天南宫小姐收留了个小乞丐?”

虽然穷困清苦,但被人称作小乞丐,清平乐还是很反感。可大概在这些富家公子眼里乞丐和穷苦人两者并无太大区别,要说服他们然后改变观念似乎更行不通。于是他只是皱了皱眉,并没有辩解什么。

“你有麻烦了!”富家公子盯着对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

“什么?”清平乐认真地问道。

“你还是离开训练营吧。”富家公子看着清平乐那坚毅的眉目,有些心软,开始同情起他的遭遇。

有些事,世人皆知,但要给一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野孩子讲明白,真不是件容易的事,譬如这片叫做瀛洲的大陆,譬如瀛洲大陆上有人族和神族两个种族,并且两者的争斗和冲突已有万年之久。好在时间充足,谈话的双方又恰好都有足够的耐心。

落、月、新、荷是人族大秦帝国北方四大边防重城,在与神族的战争中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为了保持四城强大的战力,本朝始皇帝立国起就定下规矩,四城每年都会进行一场比试。比赛得出的排名除了是种荣誉,也用来决定奖励资源的分配,而大赛中表现优秀的人才,也会被吸纳到帝国或者门派世家得到更好的培养,获得更光明的前途。

这场比试中最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环节称作“新月盛宴”,用来发掘有潜力的年轻人,只有十三到十五岁之间的少年可以参加。

城主府的一项重任便是负责选拔、培养、保护这些代表着人类未来的少年。

今年月城的初选早已过去,每逢这个时候,城主府的演武场便会被“新月”训练营征用。此时能留在这里的都是通过初试的杰出少年,所以清平乐这样的生面孔出现在演武场,难免会被富家公子误认为是哪个世家旁支的关系户。

通过富家公子,清平乐粗略了解了训练营的情况。今年月城“新月”训练营最为出众的是个女子,名叫慕容西子,而昨日被大管家家法处置的下人南九,原名叫做慕容西典,是她的堂兄。

“慕容西子这人倒是人如其名,生得一副好皮囊。但这人,”富家公子龇了龇牙,似乎没找到个贴合的词语来描述,“实在有点不知道怎么讲比较好,反正心眼有点小,所以你还是走吧。只要不来这里瞎搀和,她倒也不能把你怎样。”

清平乐没想到刚来城主府就惹上了这么一号人物,踌躇片刻,问了个看似毫不相关的问题:“你说的这些,南宫小姐都知道吧?”

“废话,不过与你何干,难道你还指望那样高高在上的人物向着你不成?”

富家公子看着清平乐,就像看着个白痴。

……

慕容西子是在众人的簇拥中走进演武场的。

她人如其名,即便洗尽铅华,素衣裹身,仍然妖艳动人。远观鲜明动人,近看宁静温柔,似乎无论到哪,都能成为焦点。

但即便是天仙下凡,也总会有个别不买账的家伙。譬如角落里那个和配剑少年侃侃而谈的富家公子,似乎就对慕容西子的美丽无动于衷。

慕容西子的眼神不经意落到了他身上,心中的快意就荡然无存了。在她那灵动双眼里,步吴迪和茅坑里的石头并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又臭又硬又让人恶心的东西。

步吴迪和其他少年是不同的。他根本没有出现在初选的赛事上,偏又这么堂而皇之住进了训练营。

因为步吴迪这个始作俑者,开了关系户的先河,对于和步吴迪凑在一块的清平乐,慕容西子倒是没有上心。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的眼里都容得下砂子,就有这么一个胖子发现了端倪。这个肥硕的胖子有个很可爱的名字,叫做唐宝宝。

“起开,起开!”唐宝宝手脚并用,灵活地挤到了慕容西子身侧,压低嗓音说道:“慕容老大,那人像是昨天进府的乞丐。”

慕容西子并不怀疑他的眼光,停下脚步,审视了下远处的佩剑少年,挑了挑眉说道:“嗯?倒是没有他们挤兑得那么不堪,人靠衣装,像那么回事。不过他为什么来这?”

当慕容西子精致玲珑的脸蛋出现在眼前时,阅历浅薄的清平乐到底还是没能抵挡住那份惊艳,有些失神。好在身边的步吴迪及时拽了他一把,化解了尴尬。

“步公子,听说之前唐宝宝和你有些误会,今日我便带他来给你请个罪,还望步公子给小女子一份薄面。当然,也是顺道见见这位新朋友。”

萍水相逢,步吴迪认为自己做的已经够多了,如果清平乐只是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草包,他也不介意看番热闹。但不替清平乐挡箭出头,并不代表他需要给谁好脸色,于是他很不客气地向慕容西子反问道:“你有什么面子?”

就当没瞧见慕容西子那阴沉到要滴出水的神情,步吴迪哼着不知名的小调调自顾自离去。

像是清风吹过的书页,也像是六月的天,慕容西子收起怒意,眉目含笑望着清平乐。

“这位公子,也是来参加特训的吗?小女子慕容西子,是否有幸结识一下?”

慕容西子轻启朱唇,糯糯的声音便飘散开来。

来自陌生人的问候,让清平乐有些警惕,但无故交恶对方并不是什么好主意,于是清平乐站起身简单介绍了下自己。

得到答案后,慕容西子点了点头,寒暄了几句,说了声还有些事,就转身离开。

清平乐突然感觉眼前一黑,接着胸口剧痛,还未回过神,整个人就像离弦的箭,倒飞出去,挂在演武场的墙上。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个身份卑微的贱货,再敢靠近西子妹妹一步,我先打断你的腿。”

追随慕容西子的队伍里,走出个面如冠玉的高大男子,他收起手中的折扇,指着缓缓滑落在地的清平乐,厉声喝斥道。

“你等珠玉在前,这等朽木都算不上的玩意,慕容老大怎么会看得上眼,不过是寻寻他开心罢了,姜兄何须当真。你瞧这事,待会可少不了挨顿骂。”唐宝宝有些怜悯地瞧了一眼瘫在地上的身影,拍了拍这个名叫姜暖树的高大男子,示意慕容西子已经走远。

想给清平乐来上一脚的人不少,但沉不住气出手的,就只有姜暖树一个。

“草包。”

人群中也不知谁吆喝了一句,换来众人一阵大笑。

沐浴着周边幸灾乐祸的眼神,思量起教头那野兽般的咆哮,姜暖树这一脚的畅快立马变成了沉重。

“晦气!”姜暖树吐了口唾沫,有些懊恼。

话音未落,却见先前墙边倒地不起的清平乐,不知何时已经撑起了身体,他猩红的双目死死锁住了姜暖树,一窜而起,如同蓄势待发的猎豹,直扑过来。

姜暖树不及多想,提腿便踹。

清平乐的身子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轻轻一折,恰到好处的避开了这声势迅猛的一击,手中的剑鞘准确无误地抵上姜暖树接踵而至的后手右勾拳,身躯前倾,顺势拔剑,冷冽肃杀的寒意横扫而出。

短剑架上了姜暖树的脖子。

正当人们以为两人的较劲以清平乐的偷袭成功而收尾时,意外发生了。

清平乐完全没有点到为止的意思,短剑毫不犹豫压入了姜暖树的颈肉之中。

围观者的错愕转眼变成了惊恐,他们那放大的瞳孔里,仿佛已经看到了鲜血喷发,身首两处的惨烈、血腥画面,如果那两只干枯的手指没有及时出现,铁钳般死死夹住“无悔”短剑的话。

“松手!”场间炸起的一声惊雷。

清平乐双目恢复清明,松开双手,看着流淌在剑锋上的那抹鲜红,呼吸沉重。

大管家望着清平乐,眼神里有愤怒,但更多的是震惊。

“他要杀我?!”

场间的死寂被一声歇斯的里的尖叫打破,前一瞬大脑放空的姜暖树捂着颈间,神情扭曲,充满了恐惧。

“你们把这当什么地方了?谁允许你们私自械斗的?”

大管家目光狠狠扫过众人,责问的声音冷得就像刮过背脊的冰刀。

……

一番风雨后,大管家走了,但所有人都知道,这并不是结束。南一要来了,更暴烈的风雨就要到了。

归功于这场闹剧,清平乐摆脱了下贱乞丐的身份,成了不要命的疯子。

不管是乞丐或者疯子,都是异类,仍然摆脱不了孤立的命运。但幸运的是,演武场里并不只有他一个异类,而清平乐偏偏赢得了另一个的好感。

当步吴迪再次走到清平乐身边时,那双目放光,神色激动的样子大致就像在垃圾堆里捡了个宝贝,以至于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很**,非常**!我们交友吧。”

也许是因为受了些伤,又或者是因为大管家的训斥太过刺耳,清平乐的情绪很低落,迟迟得不到回复的富家公子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叹了口气说道:“那小妞,是玫瑰,带刺的。”

“嗯,有我娘年轻时一半的风采了!”清平乐点了点头,接过话。

富家公子有些震惊,觉得有必要重新认识下眼前这人,于是他严肃地说道:“一开始先生教我‘三人行必有我师’,我是不太相信的。有时候被人骂臭不要脸,其实内心里还是蛮高兴的,起码说明那方面的本事他们拍马难及。”

清平乐跟不上富家公子的思路,有些头疼得揉了揉太阳穴。

“老师,你好!”

“我们有那么熟么?我都不知道你是谁……”

“一百年古今无双‘步吴迪’步少爷便是我。”

“你这臭屁的样子,确实是配得上这‘一百年古今无双’……”

“……”

“你和我走这么近,合适么?不怕得罪他们?”

突然想到了这事,清平乐有点担心对方的处境。

“我不去找他们麻烦,他们就得谢天谢地了。知道他们背后叫我什么吗?臭石头。”

“为什么?”

“我哪知道?可能因为我是走后门进来的?或者我不像他们那样被慕容西子迷得神魂颠倒?总之是本少爷太出众了,不合群,他们嫉妒。”

步吴迪非常自豪的说着。

“谢谢你。我叫清平乐,很高兴认识你。”

清平乐很感激对方能像个朋友一样和自己聊了这么多。虽然有些高攀对方的嫌疑,但一无所有的他也似乎只有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善意和谢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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