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澄樱睡觉的时候特不老实,就在她转了身的时候。宛如黑色海藻般茂盛浓密的长发遮住了她的脸。
慕容初渲看着她的睡相以下了断言,假如有那么一天,她和他一起睡一张床的话,这古灵精怪的小妮子肯定会把自己一脚踢下床!
他有些无奈的拨开了她长长的秀发,黑曜石般深邃璀璨的星眸里注满了粼粼春水,美的夺人心魄。如果应澄樱看到他明亮的大眼睛的话,肯定会吐槽道:蓝颜祸水,受不鸟啦!妖孽,哪里跑,看姐把你收入囊中,嚯嚯~。
应澄樱只有在睡觉的时候,才会显得可爱率直。她白天一副云淡风轻对什么事都漠不关心的样子,让他感到一种浓浓的失落感和跨不过去的巍巍绵延山脉。
嘿嘿,也只有在晚上,他才能肆无忌惮的掐着她软绵绵吹弹可破的小脸蛋儿。要是在白天,他压根不会有碰到她分毫的机会。樱樱防范的好紧呐,为夫真心好忧桑。
慕容初渲这死皮赖脸的小鬼头,内心已经应澄樱归类到自己的私有甜心亲亲小娘子一类了。她要是知道的话,肯定死活不承认。
他恋恋不舍地松开了手,再摸下去,这瘾就借不掉了。啊啊,他想不明白。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有这般奇异的女子,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出浑然天成的优雅和华美。在优雅动人方面甚至超越了不可一世的贵族。
自从第一眼看见这个小萝莉时,他就发现自己不同寻常的心跳频率了。该死的,是典型的一见钟心。冷淡寡凉、冷酷无情的他爱上了一个小丫头。
最气人的是在她眼里只有美食和金钱!帅哥神马的在她眼里连浮云也比不上。
外面已接近白昼,他知道自己再不离开就大事不好了。神经兮兮的皇帝老是派人盯着他。
他轻轻撩开应澄樱的额间碎发,刚想亲一口时,发现了一个怪怪哒的印记。
应澄樱额前本来不是有十块疤痕的吗?粉嫩的疤痕并不狰狞,倒是给她增加了一分轻灵可爱的韵味。十片淡粉色疤痕像极了十片叶子的玫瑰。
等等,这不是普通的疤痕。而是血肆阎烙印!!
因为幼年内心封闭的缘故,所以他每天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练功、看书。长年呆着藏书阁里看书,日积月累。浩荡繁多的书籍竟被他一个人看完了。
一本年代悠久厚重的古书上枯燥的记载着一段文字和一副插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