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左手的无名指呢,
生来就是该给你套指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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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一……”嘴巴无声的张着,呆呆看着他的后背。
他的背真宽广。
我说。
——但不是给我的。
我把手轻轻抬起来,想要去触着那个我做梦都想贴着的地方……定会,很不错的。
也仅是把手伸出来而已。
从我这个视角来看就真的好像轻抚着辰一一样,让我好生留恋好些满足,可手在空气中没有支持很酸,终是累极,皱着眉放下了。再看了他好一会儿,才慢慢地爬起来。动作很慢,却无停顿,更没声响。
我关好浴室的门,走到洗漱台边。漱口杯就一个,然后上面放着的是我和耽辰一的牙刷。
“红色和蓝色还真是配呢。”我拿出那把红色的牙刷轻轻笑。
我抬头看向镜子,好一会儿,才缓缓的扶上自己这张脸——这就是耽辰一恶心的脸皮子啊,这就是耽辰一嫌弃的眼鼻嘴啊,这就是耽辰一不愿多看一眼的渣渣物啊。我若是改变一下,说不定辰一就不会那么介意我了?
别逗了井巷,他讨厌的是你这个人。
我钻进了厨房,从冰箱里取出昨天刚买回来的新鲜食材,都洗好了。我淘了小米放了些东西,这才盖上盖子蒸煮清粥,另一边准备烧些配吃的小菜。
这一过程我都是把动作放的很轻,一般不会弄出些什么大声响,特别是铁器之间的碰撞。因为他对我说过:“我不喜欢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
你知道的,我把耽辰一的话都当作圣旨。
明明知道隔音效果很好,明明知道他不会听见,可我就是忍不住把声音放轻,甚至在他不在的时候,我都是这样做的。
怎么办呢耽辰一,我好像是为你而活了。
耽辰一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后了,他大概是要参加什么会议,所以穿上了灰色的西装。我觉得吧,再没有什么人穿西装能比耽辰一好看的了,他是我目前认为中穿西服中最帅的男人了。我很讨厌这种衣服,觉得再英俊的人只有套上这东西都会显得老气,呆板,严肃,偏偏耽辰一就给了我不同的感觉——帅气,迷人,高大。
如此俊逸的男人是耽辰一,我的辰一,属于井巷的耽辰一啊。
我想耽辰一大概是喜欢我的手艺了,对于我来说,只要他不皱眉那都是对我的满意,就像现在一样,他静静地坐在我面前,一口一口的喝着粥。
耽辰一喝粥的样子也极其好看,不会像以往的我是大口大口的,还发出“呼噜”的声音。他就是平平常常的吃个勺子,我都觉得那会是一幅画。
大概是察觉到我的目光,耽辰一抬起头来。我对上他的眼,慌忙低下头去,掩饰着自己的尴尬。我感觉有一道厌恶的目光在我面上打转,那种感觉让我难受的几乎想要马上站起来逃回房间。
那道视线退去,压抑的感觉也随之不见,我闷闷的在心里松了口气,尽量平静的吃饭。
“你不要总是看我。”
耽辰一动作没有停顿,眼睛也没有看我,但他知道我在瞧他。
“怎么了看你帅不行啊看看都不行啊你这么精贵的,大熊猫还能被人观赏呢你怎么就不行了!”咋的了看看自己老公还要违法啊?
耽辰一只是抬头瞧了我一眼,我就马上低下头不敢再吭声。
“你也就这张嘴厉害点。”
哼笑话,以前老子可是辩论赛常驻嘉宾!
“好多事情不都是你一张嘴整出来的吗井巷。”
“啪。”
手中的勺子掉到了地上,很清脆又很刺耳的声音。
“那能怎么办人脑子笨不靠嘴靠什么?你说是吧。”我笑嘻嘻的,转身重新去拿了一把勺子。
他笑了笑:“没有啊井巷你聪明着呢,心机这玩意儿白痴可是玩不来的啊。”
我重新坐回椅子上,对他点点头:“暂且谢谢你的夸奖好了。”
耽辰一接着笑:“行。”
大早上吃个饭都不安生神经病。
他要走的时候,我把外套递给他。耽辰一正要拿,我却把手往后收了收,他就看着我,什么也不说。
“可是不耍心机的我会得不到你。”
……
“啊……”看着指尖上还没愈合的伤口和一旁上了药的手背,皱了皱眉头,“这还怎么洗碗……”手背没有关系,尽量不要碰到水就是了,可是指尖是绝对会触水的。
试探性的触碰一下有洗洁液的水,有微微刺痛的感觉。
“还好啦。”
这点儿根本不算什么的。
我拿着洗碗布仔细的清洗着这些好看的白瓷碗,污渍一点一点的消去,露出原本洁白光滑的样子。上面还沾着些泡沫,举起来的时候泡沫边向下移动边慢慢的消散,一颗一颗的破掉,最后有许多小粒组成的大泡泡转眼间也没剩多少了。但是因为背景是白瓷,这过程便显得美妙多了。
“白瓷真好看。”
难怪……她很喜欢。
难怪,耽辰一也会喜欢。
我还真是爱自虐啊,总是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因为手伤的缘故洗碗的速度降慢许多,好在碗也没有几个。清洗好了,擦干手,脱掉围裙便走出厨房了。
看着指尖上因为泡水而发胀的伤口,从客厅的柜子里翻出了创口贴,用手撕开想要包上去,却不小心另一边粘到了无名指上,正想把它撕掉的手,却鬼使神差的就着粘错的地方包上去。把手伸着抬到自己面前,看了又看,转了又转。
“像不像戒指?”
我对着这只手痴痴的笑了。
……
“欢迎光……”一旁在整理东西的人儿看到是我之后,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眼里透出一股哀怨,“井巷!”
“嗨……”
我弱弱地跟她打了一声招呼。
“你店是不是不要了啊你!不怕我打包搬走啊!”
“你抱得动你拿去呗,正好我录个视频没准你成了网红。”
“……”
我把蛋糕摆在桌上,冲她讨好地笑笑:“好啦好啦这不给你赔罪来了吗?”
“哼,蛋糕不够大,不过关!”
“买大了你吃多了又要长胖了。”
“嘿你会不会说话啊你会不会啊你!得了拆开拆开喂我。”
“您可拉倒吧最近手残了还是咋的?”
她干脆给我翻了一个大白眼。
“肖肖啊……”
“喊我小栀!让你喊我小栀!你是不是有毛病啊你!”栀肖肖跳起脚来,“是不是人啊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啊!叫肖肖别人以为你在喊个男的!”
“肖——肖——啊——”我提高了音量。
于是栀肖肖赶紧跑去啃蛋糕去了。
我开了个咖啡店,是在跟耽辰一领结婚证的半年后。算起来,这个店也有两年了啊。“执星”——是店的名字,听起来有点俗气,不优雅没内涵,但当初想店名的时候是毫不犹豫的定下来了。
执星。
执星啊。
咖啡店的生意虽不是特别好,却也不会冷清,来来往往总有些人会进来喝点东西。不过我也不在意这些,开店只不过是为了打发时间罢了。
一个人在家,很无聊的呢。
至于面前这个女孩,是我的唯一一位员工,也是我在这个城市唯一的一位朋友。
当初是只招一名员工,理想的是要那种安安静静本本分分的女孩子,但最后那么多人来应聘我却选择了跟我初时想法差太多的她。
不为别的,就因她那抹纯真调皮的笑容。
栀肖肖虽然好玩淘气,却是个十分老实的女孩子,我不在的时候都能把店里打理的很好,也不会趁此机会赚点小盈利。说来也怪,她今年有23了,只比我小2岁,但却显得特别稚气,光看面容也不会觉得她年纪有多少。也对,毕竟还是个大学生,只是空暇时间来这里打打工罢了。
刚来那会儿她还挺闷的,几天之后熟了,才发现她其实是个特别能闹的人,和我性格也很搭。栀肖肖脾气好,性格好,人缘也好,所以她身边有很多朋友。可是她跟我说,她一点都不快乐。
“她们都很假啊。”
一开始我也没想到会与她交好的,我以为,我们之间只存在老板和下属之间的关系。大概是招她半个月之后吧,她突然跟我说,“诶老板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一直很喜欢她。我说,我叫井巷。
她问我怎么写。
我拿过她的手,在她的手心轻轻画,边写边说,水井的井,巷子的巷。
她自己跟着重复一遍:“水井的井,巷子的巷……”
然后她抬头跟我说:“我可以直接喊你的名字吗?”
“诶?”
“我很喜欢你的名字,井巷很好听。”
那刻阳光照到她的角度刚刚好,她嘴角扬起的弧度也刚刚好。
“好啊。”
于是栀肖肖,成了我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个朋友。
是一点也不假的那种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