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拿自己喜欢的人去跟别人比较,票数的多少不能证明什么,只要是真心喜欢就行了,我想,tfboys也不希望自己得票数是第一,然而却没有多少人喜欢他们吧!
我从来都不相信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故事,白马王子会对灰姑娘一见钟情也是因为她长得漂亮,从灰姑娘和白马王子那个时代开始,人们就已经开始看脸了,你长得好看人家自然愿意多看几眼,长得丑,别人躲你还来不及,又怎么可能喜欢你呢?
我长得并不好看,虽说也是瓜子脸大眼睛,小鼻子小嘴,但是当这些集合在我脸上的时候就不好看了,我的相貌很平常,不漂亮,也不是太丑。
所以,在这本书中,我只是一个旁观者,我亲眼见证了白马王子和公主的爱情,虽说有点舍不得,但我不至于到崩溃、消极,在开始喜欢他们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了准备,不去过度关注他们,就是淡淡的崇拜而已。
王子和公主在一起,这不是很好的结局吗?也可以断了我那份念想,真好。
我姓包名子,读起来就是包子,班里的同学经常开玩笑说我是那个“包子”别看我的名字那么活跃,但我的性格却是很安静的那种。
我出生在44世纪,也一直生活在44世纪,可是不知怎么,我的脑海里总是保留着21世纪的记忆,也许是前世,也许是前前世。
那时候我是王俊凯的同桌,我们两个都属于比较安静的类型,所以一个学期下来,我们说话的次数一双手都数的清。
我不怎么跟王俊凯说话,也不会像其他女生,下课的时候总会去打扰他,所以老师才会让我一直坐在王俊凯旁边,而这个学校的螃蟹,大多是理智的,再加上我不去缠她们的偶像,自然跟她们相处的还算融洽。
我是安静,但是我也不瞎,王俊凯对坐在我前面的那个女生的感情我也是看得出来的,他每次看她的眼神就足以证明一切,他喜欢她。
她叫李梦,长得很漂亮,心肠也很好,跟王俊凯是天生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