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见竟然是一位猎户,心里顿时松了口气,缓缓的从树后走出,步履轻快的向猎户走去,并且故意弄了些动静。
猎户惊觉的向李煜那个方向望去,手中的箭矢眨眼间便搭在了弓上,轻轻将弓弦拉个半开,待看清是名青年后便将手中的弓箭放下。
见李煜虽然衣衫破旧,但面容英俊气质不凡,顿时开口问道:“小兄弟,可是遇到了什么困难。”
听猎户这般询问,李煜不解的看了眼自己,这时才发现一身白衣竟然破旧不堪,上面竟是些大小不一破开的口子,而且裤脚下竟然还粘着些暗绿色的青草。
这时李煜才想起自己这身衣物已经一年未换,刚才又是在树林内又跑又坐,就差打滚了。
不过脑中忽然灵光一闪,脸上表情立变,略显激动却又忧愁的道:“在下路上遇了马贼,钱财尽散,可那伙贼人却还要杀人灭口,要不是家仆拼死相护,半月前便去见了那阎王,当时逃的匆忙,竟是往些偏僻的地方钻,虽然摆脱了那伙贼人,但也迷了路,敢问大哥这是哪里?”
猎户见他此番模样也不疑有他,顿时气愤的道:“现在这世道还真是、真是······”可猎户学识浅薄,支支吾吾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是个什么。
赶忙尴尬的继续接道:“现在这做强盗的都没个底线,为了钱财人命都不抵那狗命,居然说杀就杀。”
李煜连声附和,可心里却想;大哥这跟世道有什么关系,还有我刚才问你这是哪,怎么答非所问。
可偏偏李煜见这猎户热情爽朗又不好马上提及刚才的问题,只好一个人苦笑。
随后又与那猎户聊了几句,互相通报了姓名,这时李煜也知道了猎户姓陈名长弓,还有个妹妹陈青青,二人相依为命,是附近陈家村的人。
恩,除了陈家村陈长弓最多还知道二十里外有个白杨镇,卿武城什么的并未听说过,而李煜也不好问这是哪个郡,怕提及多了再说漏了嘴,还好这陈长弓也是个粗心大意之人,并未好奇追问。
陈长弓自来熟的拍着李煜的肩膀,爽朗的道:“李兄弟你若是不嫌弃,便来我家暂且住上几日,稍后再打听下你那卿武城的下落,只是不要嫌老哥家粗茶淡饭便成。”
李煜赶忙摆着手连说哪里哪里,陈长弓的邀请正和他意。
见李煜同意陈长弓立即就要带他回村子,这猎说什么都不打了。
李煜拗不过他只好随他往回赶,心中却想,暂且在这住下,自己再急着回到卿武城又能怎样,难道是能斩杀得了妖魔,还是见到小乔告诉他别嫁给那个申凌鹤,好像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一切都是实力不够啊,既然自己有了无数修仙功法还怕他什么,待自己金丹一成,脚踏飞剑凌云渡,那时自己才有资格去想这些。
反正那夭央法灵说过,未到飞升天界之时,妖魔是不会吞噬小乔他们,既然他们现在有妖魔护着,只会比原来更加安全,这样想着李煜发现更应该担心的反而是自己。
陈家村离这树林大概五六里的路,不近也不远,一路上陈长弓好奇的问这问那,还好他心思单纯,李煜不答的他也不再追问,很有分寸。
绕是如此李煜也大感吃不消,他自己都记不清多少年没和人交流这么多话了。
半个时辰后李煜两人终于来到了陈家村,陈家村只有百十来户人家,只因很少有外嫁过来的,所以村子里八成以上都姓陈,于是村里只要不是血缘特别近的就内部消化了。
概因村子里实在太穷了,耕地没有多少勉强能够各家糊口,唯一赚钱的来源便是打猎,虽然穷但村子里的人特别团结,不过也有些排外。
李煜看着大多数土坯砌成的房屋,一脸新奇的模样,对于一个九成九的见识都来自书中的人这便不足为奇,毕竟不是谁都能忍得住寂寞,二十几年几乎连家门都未迈出。
刚一踏进村里,李煜便迎来了十几道尖锐的目光,正在洗衣的大娘,追赶跑跳的孩童,几个正在村头调侃闲聊的老大爷都好奇的向李煜看来。
一位微胖的大娘心直口快,隐隐戒备的开口道:“大弓咋还带个外人来了。”
其余的村民也都一副询问的模样。
弄的李煜一时别扭至极,还好这时陈长弓开口介绍道:“诸位乡亲,这位是我刚认的拜把兄弟李煜,哈哈,别看他瘦吧拉几的,但人家能读书认字甚是了得。”
在陈长弓心中能够识字读书,那便和能够打杀大虫的武者划为一个级别,所以免不得一番炫耀。
李煜心中一阵腹诽,自己何时与他拜过把子,不过面上还是微笑着与众人打着招呼,可却并未有人回应,弄的他尴尬不已。
陈长弓见村民对李煜没那么热情也不在乎,告别了一声,兴高采烈的就拉着李煜往村内走去。
不过李煜却感觉一双双眼睛盯在自己的身后,直到二人走远,村民才开始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起来。
却不知李煜经过洗精伐髓后耳聪目明,听了村民的讨论却令他哭笑不得。
“看那小子长的俊俏,可穿的也太破了点吧,过的居然比咱们村还穷。”
“会读书认字有个啥用啊,俺可记得有句话怎么说来的了,百无···百无···对,百无一用是书生,看那娃细胳膊细腿的,估计杀个鸡都费劲呦。”一位老大爷赶忙显摆下自己的学问。
······
李煜嘴角微微抽搐,赶紧加快了脚下的步伐,陈长弓还当是他迫不及待想要见一见自己妹子,心中不觉暗自得意。
如果李煜知道此时陈长弓的想法,怕是又要吐血三升。
走过一条婉转的小路又拐了个弯,便来到了陈长弓家的小院前,一座精致的土房,屋顶上长满了李煜不认识的粉色的花朵。
院内也是百花齐放各有千秋,一名身穿枣红色布裙的少女,正弯着柳腰在给花儿浇水,单看背影李煜感觉这苗条的身材也不像是陈长弓的妹妹。
“小妹我回来了。”陈长弓刚到门口便扯着嗓门喊道。
陈青青先将手中的水壶放下,这才转过身看向陈长弓,看到哥哥身边还有另外一个人,轻声问道:“哥,你身边的这位是?”
陈长弓带着李煜向屋内走去,边走边炫耀的说:“这是你老哥我今天新认的拜把兄弟李煜,你以后叫他煜哥就成,我告诉你啊,你煜哥可是个能读书识字的能人。”
陈青青惊讶的轻声啊了一下,仔细的打量着李煜,眼中满是好奇。
而李煜也看着她,陈青青个头不高,乌黑的头发简单的绑在头顶,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樱桃小嘴,粉红的脸蛋,一身麻布衣裙虽然破旧却洗的很是干净。
“你会写字?”陈青青睁着大大的眼睛,惊讶的问道。
嗯,李煜有些奇怪的答道。心里却想会写字有什么奇怪的,自己认识的人中好像还没有不识字的吧。
在李煜这个“世家大少”眼中,识字写字简单的就跟喝水没什么分别。可他从前跟本不会知道,这世上还有很多穷苦人家买不起书,上不起私塾,每日只能为生计奔波。
“好了好了,小妹有什么到屋里再说,李老弟又不会跑掉,赶快准备些酒菜,老哥要和李老弟不醉不归。”陈长弓不耐烦的在屋里催促道。
陈青青愣了一下,脸色一红,看了李煜一眼,害羞的跑进屋内,李煜微微一笑也跟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