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宾客尽散,笨蛋甚至未有时间去看姚鸣镝与水月,即被潘玉拽上马车前往‘百味楼’。
到得百味楼才知道,今晚的百味楼除了明不珠城的商贾竟然再无宾客,看来今天真的不一般。
“潘公子,紫公子,楼上请。”笨蛋正在犹豫要坐那,只见小二前来相迎。
笨蛋看着楼上楼下的商贾,俱是不识,也不知要坐什么位置,幸得潘玉带着前往。
“今日,在座的诸位,皆是明珠城的商富,难得潘公子有心,让大家聚在一起,这第一杯酒,罗某提议大家共敬潘公子。”商贾中有一富态中年人站起举杯道。
笨蛋闻言侧首看向潘玉,原来他所说的相请是他这个东家呀,可真是大手笔呀,只是却让她为难了。
笨蛋看着众人皆举杯而起,心下为难,这酒是万万不能喝,可是明珠城的商界前辈都在这,她若是不饮下,只怕会落人口舌头。
“诸位老板客气,今日之宴,只是潘某一点心意,一来庆贺潘某与紫贤弟合作愉快,二来紫贤弟初到明珠城,借此机会让他与各位老板认识……”
笨蛋越听头越大,虽然潘玉看起来是一片好意,只是她却消受不起,古往今来,无商不奸,这些人尽皆奸商,她着实有些看不下去,别说交往了,若不是生意所需,她一定远避这些奸商。
众目睽睽之下,酒在手中,笨蛋欲弃都不能。本想趁着众人举杯相饮时,偷偷将酒倒了,可是旁边潘玉的桃花眼,却像电子眼,逼着笨蛋将酒杯送至口中。
再看众人,皆是空杯相看,唯有笨蛋还是满满一杯,桌上同人尽看向她,笨蛋心一横,喝就喝吧,只是一杯酒面已,只要没下药,应该不会有大事吧。
笨蛋看向潘玉,露了一个笑脸,尔后仰首很有豪气的饮下。
妈呀,这酒竟然不辣,看来古代的酒中果然没有酒精,不但香醇,还有一种温润的感觉,笨蛋发现自己立即就爱上了。
她却不知越是美酒,后劲越大。
席间不免多喝几杯,席散之时,笨蛋已然趴在桌上,动弹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