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淳是一名天才,他8岁就已经读完了小学所有的课程。忍受两年这种无聊生活的沈淳,终于在10岁那年跳级直接上了初中。
沈淳这次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学会了整个初中的课程。当所有人为沈淳的天才程度感到惊叹之时,他的第一天才之名却仿佛犹如那昙花一般刹那消失。
原因,就是他输给了一个人。那是在全国26届算数比赛上,他输给了一个叫叶寸心的天才少女。
那年沈淳11岁,少女也11岁。叶寸心赢得了第一名,他获得了第二名。
在沈淳的心中,第二名毫无意义。只有第一名,才能让他感受到自身的存在价值。
他疯狂的学习,期望在算数比赛上能够战胜叶寸心重登顶峰。
可是接下来的高中三年,却是他人生最为灰暗的一段时间。
这名叶寸心的少女,就如同一片挥不散的阴云一般。
不管是数学、化学还是生物,处处压他一头。他无法接受这种现实,心力交瘁的大病了一场。之后,他在医院修养了三年时间才恢复了过来。那一年,沈淳14岁。
终于,沈淳与叶寸心的巅峰一战展开了。那是所有的高中生,畏惧期盼的高考。
这场巅峰之战,引起了整座宜市的高层注意。
当大家以为沈淳要再次落败收场时。
一场意外却爆发了。
“叶寸心作弊!!!”
“叶寸心的母亲是某高校校长!!!”
“叶寸心的天才之名是靠她母亲事前透题!!!”
“少女叶寸心因为承受不了巨大的打击,跳楼自杀!!!”
无数的报纸、微博、微信,在疯狂的讨论这个事情。
批判者有之,惋惜一条鲜活生命的离去者也有之。
当听闻这条消息时,沈淳顿时脑袋如同被万斤巨石当头砸下,彻底的晕了过去。
他不能接受,他认为的宿命之敌,处处压他一头的叶寸心,只是一个骗子,只是一个可笑的骗子……
“叶寸心!我总有一天会追上你,我会超越你的!”
那是26届算数比赛失败时,沈淳对叶寸心说的话。他还记得那时,叶寸心对他笑的那么灿烂却又那么可恶。马尾辫的发丝,随着叶寸心的转头离去,悄然擦过沈淳的耳朵。
“不、不要走!”沈淳突然从超市的柜台后惊醒,他的额头上满是汗水,嘴唇也有些发白。
沈淳期许的看了看周围的环境,随后眼神暗淡了下来。
“沈淳,不过是眯一会,你又做那个噩梦了!?”穿着超市工作服的小美站在他的身边,正在给一名中年妇女结账,她担心道。
“嗯,没有吓着你吧。”沈淳不好意思捏了捏鼻子,起身走到收银台前道:“我来吧,你上了一晚上的夜班,肯定累了,你男朋友门外等着呢,走吧。”
小美闻言,看了看门外,果然一个长相普通的年轻人就站在门外,正对着她招手呢。
她看了下时间,才8点半。离交班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现在走是不是有些不太好,小美有些迟疑的看着沈淳。
“走吧,走吧。要不是你可怜我上了两个星期夜班,恐怕我就要累死了。这半个小时就当我报答你了,现在人不多,老板也不会这个时候来,我不说就行了。”沈淳笑道。
“那谢谢淳哥了,我晚上来的时候给你带好吃的,嘻嘻!”小美喜滋滋的拿着包下了班。
沈淳笑着摇摇头,开始上货入账。作为一名合格的营业员,他不仅要当收银员、还要当理货员、时不时还要客串一下导购员。
薪水只有可怜的两千八百块钱,这还是老板看沈淳在这里干了很长时间,没有出过什么乱子给多加的八百块。
像小美一个新人,基本工资不过一千八百块,算上伙食费也就两千元。
这些钱,想要在海城这座国际金融城市生活,可想而知是多么艰难。
沈淳想过要跳槽,不过现在的工作太难找,也就无疾而终了。
值得庆幸的是沈淳平常都在学校里住,不然这两千八百块还不够租房子呢。
他还是存了点钱,毕业后,如果一时间找不到理想的工作,还是能够用这些钱支撑一段时间,不至于被迫离开这座城市。
沈淳一边整理货物,一边给客人收银,时间很快的就到了中午十二点。
这个时间,客人基本是没有了。因为好利来超市也不是很大,除了小型的生活用品外,基本都是一些饮料和零食,占地不过百八十平米而已。
沈淳在这里干了这么久,自然知道什么时间可以让自己放松放松。
他去货架上拿了一袋康师傅方便面和一根火腿肠,这就是沈淳今天中午的午饭了。倒好热水,拿着今年刚出的山寨版苹果6,坐在柜台后就玩起了游戏。
这是一款生存探险类的游戏,名字叫极限再生。
每个人初始只有一条命,死了就需要重新花一块钱购买一条命。不知道多少人为了这个手游,投了几十上百万。
可是,沈淳他只用了一块钱来下载这个游戏后,就没有再花一分钱。
因为他只靠着这一条命,就直接打穿了这个号称史上难度最强、最接近现实生存题材的游戏,在所有服务器里留下了一个传奇神话。
现在重新拿出来玩,也不是闲暇时拿来消遣。
沈淳一只手随意的点击着,应付游戏中出现的危险,一只手吸溜着泡面。
突然!
超市门口的风铃响了起来,沈淳连忙站起身子。他以为是老板来了,没想到却是一个穿着黑色连衣帽的人走了进来。
沈淳分不出是男是女,个子不过一米七左右的样子,背着一个黑色的双肩背包,黑色帽檐下还带着一个黑色口罩。
他顿时眉毛一皱,手不由的按向警报按钮。他怕这人是来抢劫的,不然谁大白天的把自己包的跟个粽子似的。
不过,黑帽人的动作打消了沈淳的疑虑。黑冒人快步扫荡了一圈饼干区和饮料区,抱着一大包的东西放在柜台上。在柜台上扔了一沓子钱,冷冷的说:“包起来,快。”
“好的。共计九百八十三块!”沈淳打包好一切,正当要把剩下的钱退还给这个黑帽人时,却发现人已经不见了。
顿时,沈淳的鸡皮疙瘩起了一层又一层,暗想,难不成见鬼了不成?
想到这里,他连忙看向手上的钱。他松了一口气,是真币不是冥币。
这也不怪他多想,电视剧上不都是尝尝这样演的吗?
什么怪异的人付了一笔钱,收了钱之后才发现是冥币。
沈淳捏了捏鼻子,暗自笑自己太多疑了,反正多出那么多钱,这可是九千块啊,自己收了,反正老板也不知道。
“啪!”一个徽章从沈淳手中的钱币中掉了出来。
沈淳将九千块收了起来,看向柜台上的徽章,惊异道:“这是金镶玉?”
只见一个通体血红的三角星菱角的徽章中央镶着一条倒V的金字,看不出是什么材质。
沈淳摸了摸下巴,拿起徽章仔细端详,眼神眯缝了半响,他推断这应该是金镶玉。
此玉造型古朴,年代应该超过60年,价值估计在一百万美金上下浮动。
他猜出这块徽章的价值后,脸色就变得极度难看。
他意识到,这不是自己应该拥有的东西。怀璧其罪的道理,普通人都知道。更何况以他的智商,怎么可能想不到这枚徽章会带来的灾祸。
这么珍贵的东西,就这么随意夹杂钱币之间,丢在了这么一家小便利店里,要说是无意的,是根本不可能的。
他仔细的想了想,额头慢慢冒出冷汗来。
他推断出两个可能:一是此人正在被人追杀,追杀的罪魁祸首就是这枚徽章。
所以那人将徽章留在了这个店里,留在他这个普通的营业员手中,以后好方便回来取,或者有同伙来取货。
二是此人是逃犯,被警察追踪,不想人赃并获,只能把赃物留在这里。
不管是哪个可能,沈淳都感觉到一股寒意直逼后颈。
如果是第一个,他必死无疑。
因为此人回来拿这枚价值百万美金的徽章,必定不想风声透露出去,面临他的只有死路一条。
要是第二个,恐怕此人会攀咬自己,这包庇销脏的罪名可能洗不清了。
这……这……真是无妄之灾。
沈淳额头冒汗,这时,风铃声大作,有人进来了。
这人是个孔武有力的男人,带着白色口罩。口罩男走到柜台前,冷冷说:“交出来。”
“什么交出来?”沈淳脸色一紧,手指下意识的就要按下警报。
“找死!”口罩男眼中寒芒一闪,从后腰处直接掏出手枪对着摄像头开了一枪,顺势又对着沈淳的胸口砰砰砰就是三枪。快、准、狠,丝毫不给沈淳说话的机会。
沈淳倒在血泊中,迷迷糊糊中听见那男人说:“sb,钱是店里的,命是自己的;抢点钱你还敢报警,警匪片看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