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叶文赋又住了两个多月。一个是英姿飒爽男儿郎,一个是待字闺中娇滴滴的女儿家,这样日久生情,互生爱慕也是难免,何况是这标准的才子佳人型。
这对小情侣腻歪了将尽一年,张望春终于满心欢喜的将他俩拆散,其实他也不忍,对这个女儿选的女婿也不是太反感,只是他怎么忍心将心爱的女儿嫁给一个江湖中人?因而在听到叶文赋要离开的时候,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开心的,还特例允许张怡秋为叶文赋摆了送别宴。
离别那一晚就如当初二人初见的一般,满天繁星,燥热褪去,凉风习习。只是不再是张怡秋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躺在葡萄树下,而是和叶文赋坐在房梁之上,互相依偎着看着远处的灯光,偶尔抬头数数星星。
“明日,我就走了。”
“真快啊,你还是要走。”
“我出来一年多,想必大哥应该非常着急。”叶文赋的眼中泛泪,应该是思念亲人,毕竟一走就是一年。他从怀中掏出一块紫色的金蝉形状的玉石放在张怡秋手中:“这是我叶家祖传的金蝉玉佩。”
张怡秋连忙收手:“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可不要。”
“怡秋,你可愿意嫁给我?”
张怡秋羞红了脸,傻呆呆的看着叶文赋。
叶文赋继续说道:“这是我的聘礼,待我走后,必将回来迎娶你。此生此世,非卿不娶!”
“叶大哥……”张怡秋已经是感动得泪流满面,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叶文赋将金蝉放到张怡秋的纤纤玉手上:“等我,我一定回来娶你为妻。”
二人很是腻歪了说了一些山盟海誓,直到天亮,才依依惜别。
第二十三章
说到这的时候,张怡秋的脸上挂着笑,淡淡的,忧忧的,似乎是又回到了离别的早上。恐怕她这一辈子都不曾忘记,叶文赋离开万花楼的眼神,就像是天上最亮的一颗星辰,毫不犹豫的划过天际,投入到漆黑的宇宙中。
云起不懂,木非烟也不懂,这只不过是再平常不过的恋情了。
“你就这样让他走了?”云起在张怡秋沉沉思的时候问道,他心里是焦急的,他想听到更多让他意想不到的地方,比如为何叶文赋会来杀她。
“我是不想让他走,可是,我有什么好办法呢。我握着那枚金蝉玉佩,那就是他给我的诺言,给我留下的希望,只要金蝉玉佩还在,我就能一直等下去。”张怡秋淡淡的说道,如果不是亲眼看见,你绝不会相信,一个女厉鬼会这样平淡的诉说。
正如张怡秋所说的那样,带着叶文赋的誓言,握着金蝉玉佩,一直等着,想着他来迎亲的日子。虽然等待是件煎熬痛苦的事,但对心思不重的张怡秋来说,日子还是很好过的,她的思念藏得不让人看见,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独自一人握着金蝉玉佩流泪。
她以为这样的日子应该很快过去,但是这样一直持续了将尽一年。
一年的时间对男人来说就是一年,对女人来说却是半个辈子。女人的青春真的如昙花一般,尤其是花一样的十八岁。十六岁遇见了你,十七岁爱上了你,直到等到十八岁,还不见一点踪迹。
张望春可是急得团团转,在他眼里,自己的女儿可是天底下最漂亮的,他可不想心爱的女儿变成一个老姑娘守在家中,就算再舍不得,再心疼,也不能蹉跎了岁月。
张望春便在一个雨后和女儿进行了一次促膝长谈,结果却是父女二人抱头痛哭。
张怡秋不愿再接受别的男人,叶文赋已经在她的心里生了根,发了芽,开了花,就差花落成果了。
“我好傻!”张怡秋哭着说:“世界上爱你的男人不多,但你永远都不知道那个最爱你的男人,一直都在你身边。”
木非烟不明所以,只是歪着脑袋看着她。
张怡秋笑着说道:“最爱我的一直都是我的父亲。郎君,呵呵有时候只是你爱他他不爱你罢了。”
张怡秋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张望春因为她过得实在是不好,每日为她操碎了心,可父亲毕竟是父亲,不是母亲,有些话对女儿说不出口,但做出来总是那么决绝。于是,媒婆开始踏破万花楼的门槛。
张怡秋并不是一个泼辣之人,她明白父亲的良苦用心。她只能哭着通红的眼告诉父亲:“一年,我只要一年。”
张望春妥协了,一年之后十九岁,与十八岁有什么区别呢?
谁都没有想到,十八岁与十九岁之间的区别便是阴阳两隔。
这一天,翘首盼望叶文赋的张怡秋,等来了太叔东。
太叔东身为天魁帮帮主,本以为是一个年长的人,没想到却是一个三十左右的男人,干净利索的面容,整洁的灰色短褂,腰间挎着一把弯刀,给人一种凛然的大侠之气,一点都不像张望春所说的小流氓。
当然,那时候张怡秋不认得太叔东,太叔东也不认识张怡秋,他只是寻常来吃饭的客人。
那一顿饭,太叔东吃的极其尽兴,被张怡秋做的一道口水鱼深深的折服了,说什么也要见见这个张怡秋。这样的客人见过的太多太多,张望春并未起什么戒心,便将张怡秋召唤出来。
那一日,张怡秋穿着一件寻常淡黄色小褂,腰上挂着一块沾满油垢的围裙,头发随便的绾着,并没有刻意打扮,但清秀的样子却是像极了六月荷花,别样的雍容,别样的惊艳。太叔东被眼前的厨娘深深的吸引了,看的双眼都不愿眨上那么一眨。
“这口水鱼是你做的?”
“是。”
张怡秋只是娇弱的说了这么一句话,声音却是甜在了太叔东的心坎里,他哈哈大笑的丢下一块银元宝,大步离去。所有人对他都是感到莫名其妙,但只有太叔东自己明白,张怡秋像是月光一般,照亮了他阴暗的心田。
以后的几个月里,太叔东每天都要来万花楼,明的是为了吃菜,实际上却是醉人之意不在酒。云起听到这里实在是大为震惊,这个太叔东是不是下了血本了,追一个姑娘天天在高档饭店吃饭,这让那些没有钱的人怎么讨老婆啊。
不光云起这么想,张望春也这么想,他不是瞎子,一眼就能看出他的意图,反正离女儿的一年之期逐渐接近,早早的找好人家也不为一个好办法。
张望春试探着问道:“客官每日前来,可是有别的事?”
太叔东却是红着脸说道:“贵处饭菜鲜美,在下实在喜欢的紧,一日不来心里就记挂着。”
“恐怕记挂的不是我们的饭菜吧?”
张望春已经问的很明白了,就差直接问你是不是看上我的女儿了?
但这个太叔东脸面却是极薄,没说几句已是满脸通红,难怪这么大年纪都没有老婆,可怜一代帮主叱咤风云,却在谈论老婆的时候羞得如同小姑娘。
张望春有时候都替他着急,你堂堂七尺男儿,爱慕一个姑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
偶尔张望春也会在张怡秋面前提起他,张怡秋头也不抬:“爹你就那么着急把我嫁出去?”
“你好歹看看那个太叔东啊。他看着和那个叶文赋也差不多。”
“叶大哥就是叶大哥,别人怎么比得了?”
父女之间不欢而散。
其实这样过下去也不会有什么大事,顶多算是一个磨不开面子的爱慕者每日来你这吃一顿饭,既能增加店里的人气,又能增加店里的收入,对张怡秋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只是,当损失来的时候,没有人可以控制的住。
那一天,太叔东情不自禁的走到了后厨,他对张怡秋的爱慕与日俱增,终于在一个酒后爆发了,他似乎可以鼓足勇气向心爱的女人表白了,能够跨进后厨足见他的勇气了。
或许他过于紧张吧,又或许是因为勇气还没够,总之他把忙碌的张怡秋撞倒了,那枚金蝉玉佩叮当一声摔在地上。
张怡秋也不顾自己摔疼的膝盖,抢上前去捡起金蝉玉佩。
“这玉佩..”太叔东盯着玉佩全身发抖:“你怎么会有金蝉玉佩?”
“这个是一个朋友送给我的。”张怡秋小心的收起来玉佩,颇为不悦的说道:“客官怎么进到后厨来了?”
太叔东却似变了人一般,一脸怒气,二话没说,转头就走。
他态度变化如此之快简直就像一个孩童一般,只是也只有他可以变得如此之快,因为看到了那枚金蝉玉佩,那是他仇人的宝物。
谁又能想到一枚玉佩能起什么风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