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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绪论(1)

“周汝昌根本不懂《红楼梦》!”①

——诠释聂绀弩先生对周汝昌《红楼梦》研究的经典评价

标题这句话是聂绀弩先生对周汝昌《红楼梦》研究的评价,真是一针见血!

周汝昌与聂先生有着非同一般的交往。他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中有一节文字《聂公邀我进燕都》对此有着生动的记述。他在这节文字中说:“他是我的知音,也受我的治《红》、嗜诗、爱字的影响,我们的交谊,本质是文学艺术,气味是诗人与‘畸士’”,“我写过怀念聂老之文,感受他对我的知己之情愫”(第207页)。聂先生既然与他是知音、知己的关系,那“周汝昌根本不懂《红楼梦》”就不是一般的轻率评语,一定是切中要害的评价。

2003年我撰写的《20世纪红学研究历史之回顾——怎样读懂〈红楼梦〉的发展史》②中有一节文字《新红学派——贡献大而又未读懂文本的学派》,对周汝昌不懂《红楼梦》有所评价。那时的认识还比较肤浅,未能抓住问题的本质。当我读到聂先生对周汝昌的评价,受到深深的震撼,他的一句评价胜过我的数万言批评。聂先生对周汝昌的评价深刻、精警、扼要,非此道中人不易明白。因此我想对之作些诠释,这或者多少还有些意义的。

一、对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转世人物贾宝玉与林黛玉关系的错解,造成了周汝昌以后研究《红楼梦》的步步错

《红楼梦》的故事有两个根,一个是女娲炼石补天剩了一块顽石未用,听了僧道的对话也想到人世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的故事,点出作者问题;另一个是神瑛侍者帮助绛珠仙子修炼成仙体,他下凡之后绛珠也要下凡准备以自己的泪水报答他的甘露之惠,成为小说所有故事的根。顽石怎么来到人间呢?茫茫大士说:“现有一段风流公案正该了结,这一干风流冤家,尚未投胎入世,趁此机会,就将此蠢物夹带于中,使他去经历经历。”在仙界是神瑛侍者、顽石、绛珠仙子;降生人间以后他们分别成为贾宝玉、贾宝玉诞生时口中所含之玉——即“将此蠢物夹带于中”的结果、林黛玉:仙凡的对应关系很清楚。“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曹雪芹这里所说的主客关系很清楚,宝玉与黛玉的爱情是故事的中心,其他所有人物都是“陪他们去了结此案”。

周汝昌却不承认曹雪芹的这个结构安排,对此极尽歪曲之能事。他多次说过,《西游记》写了个石头变猴子的故事,曹雪芹就在《红楼梦》中也写个石头变人的故事。可是曹雪芹从来没有描写过石头变人的故事。后来读了他的《红楼夺目红》中《甄、贾二玉》《邪祟、冤疾、祸福》才明白其何所指,原来他认为“娲皇炼就、僧道点化的通灵宝玉”,“它是全书主人公怡红公子的‘前身’与‘结晶’”(《红楼夺目红》第205页),他认为贾宝玉就是顽石变的。他说:

要知道,石头经“挂了号”(批准“通过”),真到下凡时,是“混”在人家“一干情鬼”当中的,它不但见过绛珠与神瑛,而且还“偷”了神瑛的形貌——因为,大石本来不具有人之体状,僧道只把它幻化为美玉,也不曾赋予它以人的仪表。石头实际上是“效法”了神瑛的一切外秀内美。

绛珠入世成为黛玉,神瑛下凡成为甄宝玉——二人投在一处,而绛珠错认了恩人,以为石头是神瑛,难以审辨“真”“假”了。这就是双层的命运悲剧:一则“乱点”了“鸳鸯”,不会有相逢之机会。二则石头与绛珠又本无施予和酬债的缘分;所以“两边”都是不幸的结局。(《红楼夺目红》第204页)

周汝昌就这样把曹雪芹安排的人物关系颠覆了!因为只有颠覆了这种关系才能“陈仓暗度”实现他的史湘云嫁贾宝玉的目的。周先生企图实现“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但这是徒劳的,因为《红楼梦》里根本没有顽石变贾宝玉的内容,“假”变不成真,“无”也不会成为有。这是可以证明的。

女娲补天的石头有多大?清一色的“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这样的巨石要到人间享受荣华富贵,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为了帮助顽石实现愿望,那僧便念咒书符,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体倒也是个宝物了!还只没有实在的好处,须得再镌上数字,使人一见便知是奇物方妙。然后携你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镌在这块玉上的名字就是“通灵宝玉”。自此它的形体在返回仙山之前就没有变过,甄士隐所看的“蠢物”原来是镌着“通灵宝玉”四字的一块美玉;后来随神瑛侍者的肉身贾宝玉来到人世间始终是一块像扇坠大小的美玉,根本就没有过顽石变人的“龙门故事”。

第八回《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描写宝钗要欣赏贾宝玉落草时衔下来的美玉,曹雪芹这时写道:

宝玉亦凑了上去,从项上摘了下来,递在宝钗手内。宝钗托于掌上,只见大如雀卵,灿若明霞,莹润如酥,五色花纹缠护。这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下的那块顽石的幻相。

白纸黑字,曹雪芹描写贾宝玉口中所含之玉“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下的那块顽石的幻相”!何尝有顽石变贾宝玉的龙门故事!作品还接着写:

那顽石亦曾记下他这幻相并癞僧所镌的篆文,今亦按图画于后。但其真体最小,方能从胎中小儿口内衔下。今若按其体画,恐字迹过于微细,使观者大废眼光,亦非畅事。故今只按其形式,无非略展些规矩,使观者便于灯下醉中可阅。今注明此故,方无胎中之儿口有多大,怎得衔此狼犺蠢大之物等语之谤。

通灵宝玉正面图式:

通灵宝玉

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通灵宝玉反面图式:

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

这里的描写同第一回“须得再镌上数字,使人一见便知是奇物方妙”相呼应,完全合榫,密不透风。

周汝昌熟知甲戌本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描写宝玉、凤姐被赵姨娘、马道婆所害,生命垂危之际,来了一僧一道,说要用贾府的“希世奇珍”给二人疗病。曹雪芹这样写道:

贾政听说,便向宝玉项上取下那玉来递与他二人。那和尚接了过来,擎在掌上,长叹一声道:“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人世光阴,如此迅速,尘缘满日,若似弹指!可羡你当时的那段好处:

天不拘兮地不羁,心头无喜亦无悲,

却因锻炼通灵后,便向人间觅是非。

可叹你今日这番经历:

粉渍脂痕污宝光,绮栊昼夜困鸳鸯。

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孽偿清好散场!”

念毕,又摩弄一回,说了些疯话,递与贾政道:“此物已灵,不可亵渎。悬于卧室上槛,将他二人安在一室之内,除亲身妻母外,不可使外人冲犯。三十三天之后,包管身安病退,复旧如初。”(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

这里通过和尚即茫茫大士手持贾宝玉脖子上所挂的那块玉说的“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却因锻炼通灵后,便向人间觅是非”,又一次把顽石的幻相就是贾宝玉脖子上的那块玉交代得清清楚楚。

对此,周先生是了然于心的,那么我们要请教他:你编造的神瑛侍者是甄宝玉,顽石盗版神瑛侍者的形象变成贾宝玉,把“无”说成“有”,明目张胆地歪曲《红楼梦》,究竟是何居心?难道这样就能实现你把史湘云嫁给宝玉的图谋吗?这不是你瞎编的龙门故事又是什么?

对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转世人物贾宝玉与林黛玉关系这个根本问题的错误解读,就造成了周汝昌以后研究《红楼梦》的步步错,因为不歪曲作品,就实现不了他的湘云嫁宝玉的企图。

二、企图改变宝玉、黛玉相爱的事实,极尽歪曲“木石前盟”和“金玉姻缘”之能事,是从根本上对曹雪芹《红楼梦》的最大歪曲

既然绛珠仙子到人世要以自己的眼泪报答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是《红楼梦》故事的根,那么来到人世的黛玉、宝玉的爱情自然就成为所有故事的核心,其他故事包括史湘云故事都处在陪衬的地位。周先生为了实现他的史湘云嫁贾宝玉的目的,他就必须颠覆宝黛相爱的事实。他是通过以下手法实现这个目的的:

首先,鼓吹宝玉不爱黛玉,最爱的是湘云。他说:“谁得一个‘真’呢?惟推湘云一人。宝玉真爱的是湘云。”(《红楼夺目红》第69页)他又说:“宝玉对湘云,是相知相厚,真情深情。他对黛玉,并无如此渊源根柢。与其说是‘爱’,还不如说是怜是惜,是体贴关切。”(《红楼夺目红》第83页)“总结一句:在雪芹笔下与宝玉意中,只有湘云方是相当于正妻的身份品味——而并非‘续弦’之可比。”(《红楼夺目红》第93页)“暗笔也就表明了湘云是夜宿在怡红院。这段暗笔,隐藏着不愿明写的故事:湘云是夜不但是住在怡红院,而且是与宝玉同榻而眠的。”(《红楼夺目红》第106页)

其次,偷天换日,颠覆绛珠仙子和“木石前盟”的内涵,生硬地用史湘云取代林黛玉。绛珠仙子、木石前盟何所指?每个健康的读者都不会弄错的。周汝昌利用曹寅的一句咏樱桃的诗“瑛盘托出绛宫珠”和湘云的牙牌令是九点满红、樱桃九熟,从而得出结论:“这就无可移易地证定了所谓‘绛珠仙子’是史湘云,并非林黛玉。”(《红楼别样红》第86页)“绛珠草本指湘云,与黛玉无关。”(《红楼别样红》第163页)他怎样把“木石前盟”中的林黛玉偷换成史湘云呢?他说:“湘云姓‘史’,原型姓李。姓李的原姓‘理’。后逃生藏于一颗李树下,得以存活,遂改姓李。‘李’是木,不是‘草’。……总之,‘石头’没有过第二个‘前盟’,这是‘铁字眼’,动是动不成的。”(《红楼夺目红》第213页)“这是说:合欢酿酒,实乃雪芹、脂砚二人幼时情事——即是一种‘前盟’;写入书中,就名之为‘木石前盟’了,这‘盟’果然历尽艰辛苦难,终于成为‘姻缘’。”(《红楼夺目红》第267页)周先生就这样轻而易举地用史湘云取代林黛玉成为木石前盟的结盟者。

第三,偷换概念,用史湘云的金麒麟取代薛宝钗的金项圈,使“金玉良缘”所指变成贾宝玉与史湘云的婚姻。“书到一半了,这才大笔点醒了一大奥秘,原来:玉佩金麟,才是一对儿——才是真的‘金玉’之姻缘。”(《红楼别样红》第121页)

“‘金玉’之缘有两局:指宝钗为‘金’的,是假局;指湘云为金的(金麒麟),方是真局,而宝玉初亦不明其故,所以反对‘金玉良缘’(如‘梦兆绛云轩’)。”(《红楼别样红》第185页)

第四,周先生为实现自己的目的,极力抬高湘云,贬低黛玉、宝钗和其他人物。“《红楼》中几位才女,群推黛、钗为首。以实论之,二人均不及湘云。”(《红楼夺目红》第76页)“‘几个异样女子’,谁为最异?我推枕霞第一。”(《红楼夺目红》第77页)“湘云是诗中主,证据是:海棠诗独作二首,众人皆服。菊花诗她是盟主,诗也最佳——回目所谓‘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者,实是脂砚所题,自谦让人,并非公论。至于五言大排律,联句,湘云的才冠群芳更是一目了然,无可争议。”(《红楼夺目红》第76页)“湘云的德、言、容、工,才貌情思,样样具备而且超群。她最难为钗、黛之流所能理解、所能企及的,是她的女儿式的英气、豪气、侠气、正义气、爽利气!”(《红楼别样红》第214页)

他说:“三首《西江月》,两首属宝玉,一首属湘云。只有他们二人才是全书的真主角——其他一干人,皆是陪客的身份,助兴的朋俦。”(《红楼夺目红》第197页)

宝、黛、钗、凤是主人公,其次是贾母、王夫人、贾政、探春、袭人、晴雯等人,就重要性说,湘云最多只能排在第11名,距离主角的地位远得很!

第五,曲解人名,连林黛玉、柳湘莲的名字都成了湘云嫁宝玉的证据。

他有一段《“林黛玉”解》的妙文说:

所以又要问“林黛玉”三字,是暗寓何音何义?若以拙见,此三字至少有两种“读法”:一是“麟代玉”,二是“麟待玉”。此外还可能有更多奥秘,如“麟带玉”——雪芹自己已然透露了“玉带林中挂”了。

……

然而林黛玉独无佩物,她只能妒忌带麟的史湘云。确实,湘云是佩麟而等待宝玉重会的后半部书的主角;而湘云见了宝玉,又得一金麒麟,真是二人奇缘——已都“聚焦”在双麟佩上——玉佩的作用反而要逊色了,是故又谓“麟代玉”。宝玉有了麒麟,可以不再强调所谓“金玉因缘”是真是假的烦恼心事了。

是之谓“林黛玉”。(《红楼别样红》第47—48页)

他在解释柳湘莲的名字时说:“‘柳湘莲’何义?柳郎‘相怜’?‘柳’与‘湘’相‘连’——有义侠救湘的经过?湘云是多次落难之人,终与宝玉重聚,应是柳郎之大力。”(《红楼夺目红》第237页)我很奇怪,既然是“‘柳’与‘湘’相‘连’”,那为什么不是史湘云嫁给柳湘莲,反倒嫁给了名字毫无关合的贾宝玉?

周汝昌就这样通过肆意的歪曲手法,把《红楼梦》的主体内容给颠覆了!这哪里是曹雪芹的《红楼梦》!它完全变成周汝昌的“龙门《红楼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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