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2514100000006

第6章 恋爱不成,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3)

未婚同居行为有悖法律之规定,同时同居关系本身很脆弱,无需通过法律程序便可自行解除,因此一旦一方变心,对另一方极为不利,若有子女,则这种松散的同居关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也极为不利,在此,我们建议那些未婚同居的男女,积极贯彻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及时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给自己和对方一份法律“保险”,给孩子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完整家庭。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第五节 双方一起出资购置房屋,但产权登记比例与实际出资比例不符,恋爱不成如何分割

案 例

王豪杰与孙名媛系硕士研究生时期的同学,双方从研究生一年级起就确立了恋爱关系。2006年双方毕业后一起进入了上海一家事业单位,考虑到将来结婚需要有个自己的“爱巢”,同时双方工作和收入很稳定,也具备了购房的经济条件,于是在2006年11月购买了上海某区的一套二手房屋,总价款55万,其中王豪杰出资13万,孙名媛出资7万元,剩余房款35万元,以王豪杰的名义向某银行借款支付,产权登记在两人名下。房屋简单装修后,双方共同入住。

不久双方发生矛盾,2007年5月孙名媛搬出房屋。王豪杰为了挽回双方的感情,多次向孙名媛表示希望和好,希望其回心转意,最后,孙名媛同意和好,但要求王豪杰将房屋的另48%的产权份额转让给自己。无奈之下,王豪杰答应了孙名媛的要求,双方通过房屋买卖形式将产权进行了变更登记,最后,房屋产权证显示王豪杰享有房屋2%的产权份额,孙名媛享有98%的产权份额。不久,因双方再次发生矛盾,孙名媛搬出房屋,恋爱关系就此彻底破裂。王豪杰为了彻底结束双方的关系,于2008年10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诉讼中,孙名媛称自己享有房屋98%的产权份额,反诉要求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双方各持己见,那么该房屋应当如何分割呢?

律师剖析

一、王豪杰与孙名媛对于系争房屋系按份共有形式

依据我国《物权法》第103条之规定,若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有约定的依约定,那么就本案而言,是不是孙名媛对该房屋享有98%的产权份额呢?

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双方在房屋登记时进行了约定且已登记在房屋登记簿上,则双方各自享有的产权份额应以登记为准。

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只是一种推定效力,在产权人内部之间还需要考虑各自的出资及其他客观情况。就本案而言,虽然房屋登记簿记载孙名媛享有房屋98%的产权份额,而王豪杰仅享有2%的产权份额,但该记载并未体现双方的出资情况,也未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房屋最初登记在二人名下,双方既未约定为共同共有,也未约定为按份共有,故依据我国《物权法》第103条之规定,若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鉴于本案双方无家庭关系,故双方系按份共有形式。之后虽然双方通过房屋买卖形式将王豪杰的48%的产权份额变更至孙名媛名下,但双方并无买卖之合意,买卖合同本质是指一方交付标的物,另一方支付价款,而本案中双方并无支付价款的合意,只是为关系和好及日后结婚做准备而已,故不能将房屋登记簿的记载视为双方关于房屋共有份额的一种约定,否则也有失公允,故双方各自的产权份额应当根据最初购置房屋时各自的出资比例来确定,而不能简单地以房产产权登记为准。

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

二、房屋的分割原则

鉴于双方为结婚而购置房屋,且目前双方恋爱关系已终止,故符合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可以分割共有财产的情形。依据《物权法》第94条之规定,按份共有的产权人对于共有的房屋按照各自享有的产权份额享有权利,因此共有房屋分割时也应当按照各自的产权份额进行分割,鉴于本案中双方各自产权份额的确定应当以最初的购房出资比例为准而非产权登记为准,故我们认为孙名媛享有的产权份额为12.7%,而王豪杰享有的产权份额为87.3%。

三、房屋归属问题

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法院在处理该争议时,首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决定,同时也需要考虑目前房屋的居住情况,若房屋存在按揭贷款还要考虑主贷人情况及对银行权益的保护。就本案而言,鉴于王豪杰在购置系争房屋时出资较多,且是银行贷款的主贷人,并且王豪杰也实际居住在系争房屋内,因此若双方无法协商房屋所有权之归属,则从公平以及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出发,法院一般会将系争房屋判归王豪杰所有。

本案审理中,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王豪杰主张房屋归其所有的理由是其对于系争房屋贡献较大,而孙名媛主张房屋归其所有的理由是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其享有98%的产权份额。双方僵持不下致调解不成。同时法院还查明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诉讼期间,贷款均系王豪杰一人偿还,双方诉讼中一致确认系争房屋价值为126万元。

四、法院审理结果

本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争房屋属王豪杰与孙名媛为结婚而共同购置。虽系争房屋权证登记的王豪杰的产权份额为2%,孙名媛的份额为98%,但上述登记份额并未体现双方实际的出资状况。现王豪杰与孙名媛恋爱关系终止,保持房屋共有状态显然不切实际,因此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有房屋,根据公平原则并本着双方对房屋的出资额及其他客观情况,对系争房屋进行合理分割。双方现均主张系争房屋归己所有,法院考虑到该房屋有银行按揭贷款抵押,借款人又是王豪杰,且其现也居住此房屋,故将房屋所有权判归王豪杰所有,由王豪杰给付孙名媛房屋折价款为妥。最后法院判决系争房屋归王豪杰所有,王豪杰给付孙名媛房屋折价款人民币16万元整。

同类推荐
  •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宣讲丛书》的组成部分,就是努力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发展结合起来,以期加深广大读者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充分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书有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立法的同志撰写,逐条对证券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旨意、发条内涵、实务中怎样适用均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为广大读者更设刻的理解立法原意,在法条解释后将全国人大的立法文件特浮起后,同时还附上了近年来相关的重要的司法解释。 本书的体例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释义及实用指南;第二部分:法律文本及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司法解释。
  •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10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10

    奚晓明主编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10》综述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概况与要点;详细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研讨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本书权威、前沿、全面阐述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相关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时尚“折”学

    时尚“折”学

    本书汇集了作者的80篇时尚短文,每篇写一种时尚现象或知识,每篇篇幅为1000字左右。每篇文章对应一张精美的时尚照片或插画。本书从时尚新闻、时尚知识等方面进行叙述与思考,深度思考时尚与人文之间的关系。文章风格幽默,运用了一些古代文风,调侃当今一些荒诞的时尚现象。比如标榜高贵奢华的时尚顶级品牌的打折现象、时尚人士虚伪的环保意识、以大牌为装扮狐假虎威的现象等。这类图书一方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些时尚运作的内幕,提高读者的时尚品味;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读者的谈资,容趣味性和知识型于一炉。读者以白领与大学生为主,以及一些想对时尚有兴趣的读者。
  • 恶魔校草遇到她

    恶魔校草遇到她

    穷丫头和二世祖剪不断理还乱的校园生活~~一个贫穷天使,一个酒吧恶魔,相爱相杀的三年+、、、、、、
  • 时光曾善待过我们

    时光曾善待过我们

    那年那天那个时候,我们相遇在茫茫人海,从此我们的故事拉开了帷幕。那月那日那个夜晚,我们携手,共同走过一程又一程。我们一起渐渐长大,一起看过蓝天白云,这是一个又一个故事,当经历磨难时,回想起这些时光,也许会领会到,时光曾经善待过我们,只是我们没有去好好珍惜。
  • 假如情深亦未晚

    假如情深亦未晚

    “做我的情人。”为了救丽儿,我成了沈亦霆的情人。我卑微的把自己的尊严放在沈亦霆面前,任由他屈辱的用消毒水洗遍我全身,任由他看不起我,轻视我。我一直咬牙忍受着,总以为这样的日子终会熬到头,自己终会等来沈亦霆厌烦我的那天。到那时,我就可以恢复自由。后来,我也确实终于等来了那天。可同样等来的,却还有沈亦霆再次寒意彻骨的话:“陆晚之,去取悦那人,让他成为你的男人。”也是直到那时我才明白,原来,有些事不能开始,因为一旦开始了,你就再也没了回头的机会。沈亦霆,你知道吗?这一生,我最感激的人是你,可最恨的人,也是你!
  • 无限时空高校

    无限时空高校

    高校都教些什么?数理化?文史地?错!只要是你想学的,就可以在我们这所高校里学到!从小就喜欢看武侠小说?想学降龙十八掌、凌波微步、灵犀一指、小李飞刀?快来时空高校!火影完结了,但忍术还在!想学风遁、火遁、通灵术、仙人模式?快来时空高校!梦想成为格斗大师?想学泰拳、咏春、八极拳、新阴流剑术、甚至是KOF格斗术?快来时空高校!你说你最向往的是哈利波特?想学飞行咒、缴械咒、隐身咒、阿瓦达索命咒?快来时空高校!LOL排位掉段了?拜托,我们下节课学的就是易大师的无极剑道!真人PK!胜者为王!你还在乎游戏?要学技术哪家强?时空高校我最强!
  • 未来故事之花形

    未来故事之花形

    每个人或许总有一段哭笑不得的人生经历,也许令你刻骨铭心也可能令你痛不欲生,是爱情是亲情。人生中的每一个分岔的路口就或许就应该是人生的转折点,因为我们的选择不同可能我们未来就不同!人有一半的时间可能都会在做选择,当然有错有对,可是当我们选择错了的时候怎么办呢?错了我们就要承受!你知道人活着最纠结的事情是什么?其实就是无能为力!
  • tfboys我此生不复你

    tfboys我此生不复你

    当身为明星的他们,遇上了,身为全国首富的她们。又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别人又会怎么样的羡慕还是嫉妒或者狠?
  • 门派之前世因果

    门派之前世因果

    魏凡本来是在城市跟收养自己的师傅周清扬一起卖煎饼果子,然而一次学校组织的郊游却发生了意外,师傅为自己不幸身死,魏凡的命运也因此而改变。
  • 衣依

    衣依

    一次穿越,我似乎,变了。该怎么办。还痛吗?
  • 穿越之机动战士

    穿越之机动战士

    人家穿越都是去异世,去古代,而徐荒不这么干,穿越是穿越了,但是不在地球上。徐荒:纳尼,作者你去shi,有你这么弄我的么。冥鹞:萝莉要不要?徐荒:要啊!冥鹞:你当她爹。徐荒:内牛满面。忆悦:“爸爸,我要这个姐姐当我妈妈。”徐荒:“啊?好好好。”忆悦:“爸爸我还要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姐姐,都要当我妈妈”于是徐荒的穿越生活华丽丽的开始了。有机甲,有美女。新人上路,请多多指教。PS:世界架构借用了机动战士高达00的世界观,故事完全由自己编写。请大家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