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深夜,燥热的天气,风扇在顶头轰隆隆的响个不停。三十多度的温度总是会让人提不起精神。烟晚趴在床上边听歌边摇晃着看书籍的点击率,三流的作者不入流的文风,倒也真算是独一无二了。
企鹅号闪了几下,懒得去点,翘着腿摇头晃脑的自言自语:“烟晚啊烟晚,你这小说写的也太‘潇洒’了吧。”这潇洒二字出现在此处,除了贬义还是贬义。
毫无章法的写,乱七八糟。这是看过烟晚小说的人给予她最高的评价,烟晚为此感觉到无比庆幸。
无章法,证明她是个不暗常理出牌的人,不喜和他人相同。
说来也奇怪,烟晚的小说虽然写的乱七八糟但是后援部队却是十分壮大,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旁人都折服在她的魅力之下了’,可能是真的折服了吧,折服于她的懒性子。
烟晚所有的小说,男主角永远只有一个名字——他。无论什么类型的文章,从未改变过。
“大大,你就不能好好的给男主起个名字啊~~~”
“烟晚同学,你倒也是懒的可以啊。看了你这么多书,从来不知道男主叫什么!”
“晚晚,你真的好懒……”
……
每天烟晚都会在空间里收到类似于上面的留言,烟晚总是一笑而过。“有些时候习惯就是习惯,真的是和懒无关。”烟晚总是会这么回复他们。
电脑上的企鹅号响个不听,扰了烟晚听音乐的兴致。鼠标滑下,点开,一条消息映入眼帘。
“烟晚你真是个深情的人。”
深情?真是许久没听到有人这么评价她了,久到她快忘了自己写作的初衷。
【二】
烟晚是一个长情的人,一直如此。
潇洒,懒散都只是她的一些表面现象,真正的烟晚比这个世间所有的女子都要担得起长情二字。
十八岁的烟晚,暗恋上了隔壁班的班草。那是一个钟爱白衬衫帆布鞋的男子,板寸,眉清目秀。时隔多年,烟晚只要想起他心里还是会暖暖的。
有人说暗恋是青涩的果子。烟晚这次可算是尝到了这个果子是有多么青涩,什么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什么叫恨不得穿墙而过。
每次去厕所,她都会从隔壁班级绕过去,就只为看一眼自己的心上人,可惜就可惜在她识的他,而他却只认得书。
书呆子。烟晚给他起外号书呆子,而她偏偏就喜欢这个书呆子,真是令她深恶痛疾啊。
烟晚第一次和他说上话,还是在高中毕业典礼上,烟晚的朋友怂恿的。那天喝的有点高的烟晚,晃晃悠悠的来到正在低头浅笑的男子面前,拿起他身边的啤酒罐,将上面的圆环拽下来,半蹲半跪的和自己的心爱人求婚。
烟晚这一举动可雷坏了在场的所有师生,都说女追男隔沙,可这女的也太猛了吧。在场人的心声。
当时醉的一塌糊涂的烟晚可是没想那么多,任谁劝说就是不起来非要那位班草答应她的求婚。
最后的最后,班草还是没答应她的求婚。后来听旁人和她说当时她哭的真乃叫一个惊天地而泣鬼神。烟晚却是不在意形象,她在意的是自己酒后是不是给他惹了麻烦呢?不然为什么以后每年他班级的高中聚会他都再没出现过了呢?
【三】
高中毕业,烟晚报了离家不远不近但是相当出名的C大,烟晚是一个学霸逆袭的学霸,认识烟晚的都会这般评价她。学霸这个词烟晚认为自己还真担不起,自己也就是心怀情事的小女子,一心只为追寻暗恋的他,他在那,她在那,就这么简单。
他的目标是C大,于是她寻来了。不为别的,只为离他近一些。
大学生活当真是没想象中的轻松,没来这个学校之前烟晚想的是,反正空闲时间自己有事没事就往他那个系别转转,让他认识认识我,毕竟是一个高中的毕业怎么着也要互相照顾照顾才是。
事实证明,烟晚想多了。学校太大,功课太多,偶尔想到去他那儿看看,总是找不到人。
学霸最爱去图书馆,烟晚在寻找他多久未果后,便改变了策略,天天往图书馆跑。一来二去倒是和里面的人混的很熟,每次到那儿去借书都会有值班者打招呼道:“烟晚果真是学霸啊。”
学霸个毛线。她烟晚真是没想到,自己这一来二去还由真学渣成了众人眼中的学霸了,每每想到无不汗颜。
烟晚是在大二上学期迷上写小说的,这时候课程相比于刚入学那年少了很多,自然空余时间也就多了。
进了一年的图书馆,装了一年的学霸,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了。小说看多了,最容易走火入魔。
烟晚能静下来待在图书馆那么久,完全是因为她的左边就是她心心念着的爱人,每次只要一转头就可以看到他的侧脸在阳光下闪光,迷得烟晚不知东南西北。也就是在此等美男良辰下,烟晚动笔写了她人生中第一篇小说。
《他》简单粗暴的书名,却让她写了足足五十万字才完结,满书里都是他他他,爱意不言语表。
他就是她爱的人,他是她写文的最初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