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傻吗?”萧依依忿忿然叫道:“温暖是一座城市,暖市你都不知道么?”
杨景摇摇头:“不知道,离这儿远不远?”
萧依依懒得和这蠢货解释,她直接从书架上找了一地图,给他指明了两个城市的位置。
杨景研究了一会儿比例尺,搞明白了这方寸间的距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这距离还不近呢。依依,你干嘛非要转学,高中就最后一年了,凑合着上完得了。”
“我的人生词典中,没有凑合这两个字。”萧依依难得的认真了一次:“所以暖市是一定要去的。你在这里还有什么未了结的恩怨,抓紧时间解决。有需要依依惜别的旧情人,速度去生离死别。但是要快,最好在一星期内全部处理完。”
杨景惊道:“怎么还生离死别,难道去暖市有生命危险?”
萧依依嗔怪的喝道:“我用错形容词不行啊,你咋那么啰嗦呢。”
杨景警惕的瞅着她,总觉得这里面潜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危险。
“不管你有什么意见,我只给你一星期时间。”萧依依跳下床,大摇大摆的走出房间,留给了他一个曲线美好的背影:“今天是第一天,你现在可以自由活动了。”
看着她小人得志的模样,杨景也只能苦笑。受雇于人,自然要忠人之事,看来温暖市是非去不可了。
至于萧依依让他处理事情,他想来想去,很悲哀的发现根本没什么事情可处理。他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近二十年,始终也没什么归属感。朋友?朋友都已弃他而去。女人?女人也已背叛了他。家人?他就算死在大街上,杨家的人也不会流下半滴眼泪,甚至都不会有人为他收尸。
这样的城市,留不留也没太大的意义。
伸了个懒腰,杨景闭上眼睛,给自己点了一根烟。
在缭绕的烟雾中,他忽然想起了一个人:马小苏!
自己要是去了暖市,那肯定就无法再给马小苏当保镖了。想到这点,他的沮丧清晰的写在了脸上。事实上,他一直期待着和马小苏发生点什么,那个成熟丰韵的女人,总是能让他血液的流速变快。
美梦成空,徒呼奈何啊。
一整天,杨景都心不在焉,郁郁寡欢。萧依依跑来和他玩,他也完全没有心情。
他应付的态度惹得萧大小姐很不高兴,拎起包便出门逛街去了,把他一人留在家中。
杨景乐得清净,整了瓶五粮液,独自喝起了闷酒。
他这是第一次喝白酒,立刻被高度酒精给呛得头晕脑胀。需知唐朝时的酒,酒精含量很低,所谓烈酒也就比啤酒高一点点,只是入喉辛辣而已。从来没喝过高度酒的杨景毫无分寸,猛灌了一整瓶,过不多时就上吐下泻起来,难受的满地打滚。
还好萧依依回来的早,见他这痛苦样子吓了一大跳,一边抱怨他没酒量还逞能,一边喂他吃解酒药。杨景搂着她的腰,翻着白眼,有气无力的说:“依依,这个五粮液太有劲儿了,好酒,好酒啊!我的弟兄们要是能喝了这酒,张旭能写出一副极品草书,李白也能写出几篇好诗,至于南八,哈哈,南八饮了这酒,定能多斩得几个奸贼的头颅。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好酒,好酒啊!”
萧依依使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弄到床上躺好,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哭丧着脸直叹气:“天啊,我这是找了个保镖吗?我这是找来个祖宗啊。”
杨景嘟囔完那番话,便即昏昏沉沉的睡去,在梦里,他和李白南八醉饮狂歌,好不快意,脸上也不觉露出了浅浅的笑容。
萧依依脱了鞋,上床靠墙而坐,忍不住伸手捏了捏他的脸:“笑得既淫且荡,也不知道做了什么坏梦。这张笑脸倒是蛮可爱的,比平时凶巴巴的样子好看多了。”
她是越看越喜欢,将脑袋趴在杨景的胸膛上,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他的脸。
似乎头疼的厉害,杨景伸手去摸头,还打了两下,嘴里念叨着:“尹子琦,你这个杀千刀的杂碎,别妄想能够逃走,明年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萧依依迷惑的托着腮,旋即哭笑不得:“尹子琦不就是杀南雯云的人么。这家伙还真是南八的脑残粉啊,做梦都要惦记着的。”
“依依,我的脚丫好吃吧,好吃你就多吃点,看你那口水流的,甚是没有出息。”
萧依依的脸一下子就黑了。昨晚杨景蛮横的把她撂倒,然后将脚丫子踩在了她的脸上,甚至塞进了她的嘴里。从来没人敢这样对待她,当时她气得想从房间的暗格里掏出那把马格南左轮手枪,一枪打爆这可耻家伙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