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杨景脑袋立刻大了,不动声色挣脱出女孩手掌,猛的往天上一指:“看,天上有凤凰。”
“天上有你妹。”女孩却不上当,抱住他的胳膊笑嘻嘻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多大啊,家住哪里呀,家里几口人有没有兄弟姐妹啊?你功夫那么好是跟谁学的?你什么星座的?对了,你上学还是上班啊?”
杨景眼中惧意大盛,这话不是应该三姑六婆来问么,这姑娘咋就自己问上了?此时不跑,悔之晚矣!
听着女孩喋喋不休,杨景心下一横,啪的来了个过肩摔,把女孩给撂倒在地,撒丫子就跑。
“往哪里跑小子。”两个西装男拔腿就追,这会儿杨景没有了负担,施展八步赶蝉犹如追风赛电,两人哪里追的上?
“我真是信了,小屁孩指定是练田径的,跑得贼快,咱上车追。”一西装男喘着粗气跑回来,便要开车去追击。
“追什么追!”女孩趴在地上直伸腿:“还不快把我扶起来!”
“是是是。”俩西装男屁颠屁颠的把女孩给搀扶起来,耳中听得女孩磨牙的动静:“死混蛋,抓完了胸,又把我屁股摔成了八瓣,我和你没完。”
西装男仰头看天,腿抖个不停,咱啥也没听见啊,啥也没听见。
陈伯一双狭长的眼睛慢慢眯了起来,嘴角掀起一丝笑意。
“陈伯,这很好笑吗?”女孩一蹦三尺高,喷了他一脸的唾沫。
陈伯高深莫测的形象瞬间消失,连忙向她解释:“不是,我不是嘲笑你大小姐……”
回到出租屋时,已经凌晨两点了。
杨景抓起水杯大口大口的喝,灌了一肚子水,这才疲惫的歪倒在了床上。
但是还不能睡,身上起码被砍了六刀,再不包扎止血小命就不保了。可是察看了一番伤口,却发现伤处早就愈合了。犹为诡异的是,肌肤竟没有留下太深的疤痕,只有浅浅的一道红印。
“这不科学啊。”别的忘记了,可胳膊上那一刀杨景记忆犹新,那一刀砍得太结实了,要不是刀刃正好卡在骨头上,他这条胳膊估计当场就得被卸掉。当时他还看了一眼,肉都砍穿了,森森白骨露在外边,极为凄凉。这么深一道刀痕,此时也只剩下淡淡一道红印,刀口愈合了不说,连肉都自己长了出来。
“古怪啊,难道这具身体,就是传说中的不朽之体?”杨景随即摇了摇头,这身子骨都早衰了,不朽个头啊。
他躺在床上抽着烟,微闭双目,冥想琢磨,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他心中若有所悟,强撑着坐起身,把家里的菜刀拿了出来。
“应该不会有错,来吧,菜刀兄不要误我。”他一咬牙,一跺脚,一刀砍在自己手臂上,疼得他原地蹦了起来。
这被人砍,和自己砍,纯属两个不同概念,单是心里那道坎就很难迈过去。幸好杨景昔年玩过不少歃血为盟,经常割自己一刀,心理素质相当过硬。这一刀切下去极狠,痛得他五官都扭曲了起来。
既然是作实验,就不能止血包扎。杨景以专业的态度,把自己当成了小白鼠,目不转睛的盯着伤口处观察。他发现,在受伤的前十秒钟,鲜血的流量流速都是正常的,在这之后,流血速度明显见缓。一分钟后,伤口开始结疤。三分钟后,伤痕在以肉眼可辨的速度愈合……
“果然,这具身体拥有无与伦比的自愈能力。”猜想得到了证实,杨景欢欣鼓舞。自愈快,并不代表他就是不死的了。但在同等的条件下,他的确比别人多了一层生存保障。对于杨景这样的人来说,每一分生机都是可以救命的!
尽管伤势飞快的愈合,杨景还是休养了整整三天。天魔解体秘法实在是太残暴了,其强烈的副作用,足以让一个普通人精神分裂崩溃而死!杨景能够在三天之内缓过劲来,可见其心神之坚定,已是远胜常人了……
烈日当空,杨景歪坐在中心广场的长椅上,哈欠连天的看着报纸,时不时的摇摇头,嘀咕两句。
在大唐,杨景日子过得十分舒服,走到哪里都有人上赶着奉承,送金送银不说,吃的是山珍海味,穿得是绫罗绸缎,骑最快的马,用最利的剑,在三年前还要加上一条:玩最美的女人。
可惜美好的时代已一去不返,呼风唤雨的杨大侠为了食宿,也不得不找起了工作。
报纸买了五六份,专看招聘版面。让他郁闷的是,稍微靠谱的工作要么需要高学历,要么要求三到五年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