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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凌星云

参天古树的森林内,巴掌大的繁叶层层叠叠,仿若撑起的巨大雨伞,喧嚣的风穿梭在树野草丛间。漆黑的小眼睛布满了血丝,它身上坚硬的毛发纹丝不动,粗壮的四肢紧紧按在地上。

这是一只成年黑熊,足有三百多斤,站起来比成年男子还要高,一巴掌可拍倒大树,崩裂坚石。

然而此刻它如临大敌,蹲在地上低声咆哮着,妄图赶跑眼前的人。

没错,它身前蹲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这年轻人一身朴素的布衣包裹着他那瘦弱的身躯,脚上穿的是家里丫头编制的草鞋,青涩的脸庞看起来人畜无害。

他打量着黑熊,黑熊警惕的看着他。

黑熊还记得他,虽然那时他没有现在这样高大,也弱小得多。但它还记得那一天它和家人无忧无虑的在森林里撒着尿,嗅着粪便的气味,在水流边欢快的喝水。就是这个“人”大笑着冲它们跑了过来,幼小的它没有见过人类,它满心欢喜的以为晚餐有着落了。

它嗅到这个人身上散发着奇异的香味,似曾在哪里闻到过,它发誓这香味绝对比它在春季吃的那条最白最肥的鱼还要香。老妈肯定也闻到了那股香味,老妈嘴里的口水留了一地,老妈咆哮着冲了上去,然后老妈倒下了,然后它也冲了上去,然后它也倒下了。

说实话,在和他对拳的瞬间它觉得它打在了一座大山上,被他碰了一下它眼泪都痛出来了。倘若它会说话的话,那它肯定不止是抱着四肢在地上打滚,它还会哀嚎“手断了,手断了,我投降”。

“怎么又是你,走到哪都能看到你。”年轻人叹了口气说道。

它突然打了个寒颤,他不怀好意的眼神将它从地狱般的记忆深处拉回。

就是这个眼神!

它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怎么又是你!我逃到哪里都能碰到你,往东边跑你在东边,住在西方你也在,你究竟是想怎样?如果它能说话,肯定会这么大声咆哮。

他又走过来了!怎么办?要跑吗?要快点跑吗?几乎是瞬间它就有了答案,还是跑吧,快点逃吧。

但是它的腿软了,它欲哭无泪,眨巴着通红的双眼可怜兮兮的看着他。可怜它才刚刚跟它的心上人一见钟情,还没到发情期,它体内祖传的染色体可是还没有离开过它啊!

“你儿子呢?”他问道。

它怎么可能会回答,它连摇头和点头都不知道好吧!

“哦,看来你还是单身一人,真可怜。”他摇着头叹息。

“那我行行好,为你送终吧,你就安心的上路吧。”

他在干什么?又要走了吗,它回想起往日的情形,似乎也是这般,他摇头张嘴叫吼着然后就离开了。于是它眯起眼睛,哼哼的笑了起来。

咦?等等,他是要抚摸我吗?

啊,真是个好人啊!

它把头往他的手蹭了上去。

“你果然很孤单啊,别怕,不会痛的。”他低声说道。

突然之间,茂盛的草丛里一阵骚动,一只漆黑的大脚踩开了草丛,露出黝黑的头颅,如同盔甲的毛发下一双细小的眼睛紧紧盯着他。

口水再次流了出来。

他转过头,看着又一头被他吸引的黑熊,他愣了愣。

“原来不止一只熊啊,看样子还是只母熊,你两肯定有儿子了对不对?你的人生应该完美了吧,有老婆有儿子,总有一天你儿子也会离开你,到时死了也没人管,就让我给你送终吧。你放心,我会把你的骨头埋在一处风水好的地方,让你的儿子多生孩子。”

情形陡然突变,它还没来得及阻止它的心上熊,它爱的熊已经迫不及待的冲了上来。泥土飞溅,犹如散落大海的雨滴。

他看了看身旁的熊,又看了看朝自己飞扑过来的熊,犹豫了片刻。

“女人稀有,那母熊应该很稀有吧?”

在他为吃谁而感到犹豫时,母熊已经冲到了他身边,母熊后肢用力,盘起上身,短小的前掌张开,张开大嘴朝他的喉咙咬去。

真是赶着送死给菜吃啊,母熊迅捷的动作在他眼里就像慢动作一般缓慢,他一巴掌抓在母熊的额头上,飞起一脚踢向母熊的肚脐。

犹如那天曾经上演的情景,但是它已经不再弱小,也不是那头茫然无知的小熊了,它知道如果这一脚踢在心上熊的肚子上,心上熊将会被这个魔鬼扛在肩上离开,就像妈妈一样再也不会回来。

它也扑了过去,但扑向的人不是他,而是母熊。它笨重的身躯像是狸猫一样快,它也没有想过如果这一脚踢在它身上会发生什么,它只是不想它在山林里跑了几年才找到的心上熊在它眼前倒下。

他眼睛的余光捕捉到了它的动作,他的动作没有停下,或许对他来说无论是哪只熊都无所谓,只要晚餐有肉吃就行了。他的脚没有一丝停顿,笔直的踢在母熊的肥硕的肚皮上,同时他的手一松,母熊突然感觉视野逐渐变大,今天的风儿好凉爽,天空也好近啊,似乎伸手就能摸到。

“嘭”!

“嘭”!

两只熊几乎同时倒地,它们皮糙肉厚,这它的全力一扑却使它自己吃了大苦头。它的脑袋几乎栽进了土里,四肢也深陷如泥土里,幸好山林里的石头比较少,否则伤经断骨不可避免。

它挣扎着,埋进泥土里的头和四肢拼命的扭动,但入土易出土难,更何况它这一摔脑袋还有些晕乎乎的,它刨了半天的土不仅没有使自己脱身,反而进一步陷进了泥土里。

看着它的背影,活像一头拱地的猪。

他走上前抓住它背上的一团毛,像拔萝卜一样把它从土里拔了出来,它像一只被抓住头的小鸡一样在他手里哇哇乱叫,他手臂一弯,把它丢向了远方。

“走吧,带着你的家人逃吧。”他看着那两头趴在一块的黑熊,低声说道。

直到他离开了一段时间后它才哆嗦着站起来,它甩开身上的土,不停拍着心上熊的脑袋,伸出舌头在心上熊的脸上舔来舔去,它心里想着这次一定要逃得再远些,要是能逃到天上就好了,它仰着头颅,很是惆怅。

黑熊能逃离死亡,但他逃不掉,他只能迎着死亡前行。

他继续在山林里晃悠了一阵,没有发现猎物,想着时间不早,便打算回家了。他住在群山中最高的山峰上,距离他所在的地方有十几公里远,这里人迹罕见,没有人户不说,连砍柴的人也很少。在没有顾忌之下他健步如飞,有如脚下生风,不消片刻就已穿过了五六座山。

再走过了七八座山才来到他生活的地方,他眼前的这座山简直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产物,四面悬崖峭壁,稀疏的树木从乱石缝中生长出来,在近乎垂直的山坡上像是无视了地心引力。寻常人不借助工具根本无法攀登这山,纵然有一套高科技装备也得小心翼翼,连他上山时也得小心注意。

他小时候的每日功课就是上山下山五十次,若不是老头子身手快,他可能在第一天就摔死了。饶是内力小成后,若不是对这座山熟悉了,恐怕他也要花一个小时才能爬上山。

往常他一回家桌上就摆满了香喷喷的饭菜,今天也不例外,家里的小丫杀了几只鸡炖汤,又炒了两个小菜,一个小碗和一个脸盆般的大碗都碗盛满了饭,小丫坐在饭桌旁,拿着他做过的试卷津津有味的看着。

他已经好久都没有狩猎成功了,这倒不是因为他的手艺生疏了,而是因为方圆十里内的动物不是被杀了就是拖家带口的逃难去了,连带着十里外的动物也跑了不少,他只能捕杀一些碰巧从外地来的野兽尝尝鲜。

他摸了摸头,尴尬的到椅子上,捧起饭碗沉默的吃了起来。食不言,寝不语,这是老头子教他们的,可是一想起老头子已经不在了,他心里便有些发堵。

“我决定不等了。”他靠在椅背上,说道。

“为什么?”小丫愕然。

“以前我觉得我不怕的,就算他们有枪有钱人也多,我可以打游击,一天杀几个,总有一天会把他们杀完。”他顿了顿,说道,“但今天看到老头子的尸体,我才发现我是很怕死的,可能还没有把他们杀完我就已经疯了。”

“小丫也怕死。”小丫点了点头,凄然道。

“我们是不一样的。”

小丫之所以能活到现在,是因为他看到襁褓中奄奄一息的小丫时,他想救她,于是把她捡了起来。但他不一样,老头子一身的心血都花在了他身上,他的命是老头子给的,一身本领也是老头子教的,就连凌星云这个名字都是老头子给的。他承载了老头子的一切,不仅只有仇恨,还有悬在寿命上的达克摩斯之剑。

小丫如果不发生意外,活到八十多岁是没问题的,但凌星云不同,如果不发生意外,他可能三十岁都活不到。

如果真的按照他原本的计划,他怕敌人太多太多,他怕他撑不到杀完仇人的那一天就已经疯了。他情愿死在复仇的路上,也不情愿落得和老头子一样的悲惨死法。

“其实我有时候想,老头子之所以吊着这口气不死,是想让我看他有多惨,如果我不去找心诀,为他报仇,他就是我的下场。我这么怕痛,肯定没有老头子那么能忍,可能在毒火入心时我就受不了了。”

凌星云怕两个东西,一个是死,一个是痛,但看到老头子凄惨的晚年生活,他觉得有必要把老头子的晚年列为最为可怕的。

“爷爷是坏人。”小丫说道。

“他肯定是坏人,不然也不会想把你丢掉。”凌星云说道。

小丫被捡回来时只有半口气吊着,老头子说很难救,如果凌星云想救她,等他发现救不了的时候会很痛苦的,不如在还没有付出的时候把她抛弃,这样就只会觉得有些伤心而不是难受得仿佛自己的心也跟着死去了一样。

小小的凌星云没有放弃小丫,那是他第一次认真的做一件事情,整整一个月他几乎没有睡觉,每时每刻都在关注小丫的体温和呼吸,若非看他差点毁了道基,老头子也不会出手相救。最终小丫还是得救了,但因为救治的晚,留下了不小的后遗症,每当天气炎热时全身都会酸痛不已,只能躺在床上,所以对小丫而言老头子是坏人这一点并不为奇。

“少爷还是想去读书吗?”小丫皱着眉说道。

“嗯。”凌星云笑了起来。

“可是读大学要很多钱,而且有了常住的地方很容易被找到。”他们很穷,勉强只够自己吃,如果不是凌星云能够经常打来一些野味,十天中有三天是要挨饿的。

“我会赚钱。”凌星云笑逐颜开,“县城里有很多工作,一天能赚好几百。”

凌星云在初中入学和高中入学时因为不能离家的事情跟着老师去县城办过入学手续,对只去过一次乡下集市的小丫来说凌星云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再加上小丫对凌星云的话深信不疑,哪里会想到凌星云是在电线杆上看到的招聘公主少爷的广告。

“我在书里面看到那些有钱人不仅有枪,有关系的人还有狙击枪、有大炮有坦克……”小丫对凌星云的行程很是担心。

老头子神志不清的时候说过一些胡话,小丫对他们的敌人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我会跑,到时候我往人群里一钻他们就不敢开枪不敢开炮了。”凌星云早就想好了到时候自己会面对什么,敌人会有些什么他也很了解。枪炮什么的他倒不怕,他怕的是敌人的钱和权,那些人很有钱,钱多的不仅花不完还很有钱。或许有些家族很有钱,有些家族很有权,但绝对找不出比他们更有钱或更有权的家族。

而有钱有权就意味着有人,会为了钱和权赴死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如果他们发现了我,我卷走天文器材就跑路,再找个没人的地方边研究边杀他们。”

“为什么一定要研究宇宙呢?就算知道他们真的存在,知道他们在哪里,我们又怎么才能够接触到他们呢。”小丫不明白凌星云为什么会这么喜欢星辰,闲暇时的凌星云总是躺在草地上或者靠在树上仰望星空。

“该怎么说呢,如果神灵真的存在,那我一定会找到他们,不管他们在宇宙的哪个地方。”凌星云咧嘴笑了笑,言语里充满了自信。

即使神灵在传说中消失了,但总归是会留下痕迹的,总不会一点东西都不留给信仰他的人类吧。

“嗯。”小丫说,凡是凌星云说的话都是正确的,都是有道理的。

“小丫你说我选哪所学校比较好?”凌星云也不想再提那件事情,忽然说道,“老师说首都大学和青华大学是最好的,也有天文系,里面还有很多专家教授可以请教。”

“我不喜欢首都的名字,青华大学吧。”小丫说道。

“那就青华大学。”凌星云看向放在大堂中央的老头子的骨灰盒,眼神一黯。

他想起了老头子发疯之前说的话,老头子说等他死后把他的骨灰洒进大海,他这样的人不配葬入家族的祖坟。凌星云倒不在乎什么入土为安,要不是老头子吩咐过,他估计会随便找块地刨个坑就把老头子埋了。

只是他有些奇怪,老头子的行为准则摆明了他是受传统教育的,华夏人讲究入土为安,看重家族,对看重传统的老头子而言如果死后都不能葬入祖坟,那便意味着到死都不会得到家人的原谅与接纳,他的内心该有多痛苦。

可老头子不愿说他犯了什么错,只说等凌星云去了首都便会知晓,兴许是老头子也不想再揭开那道不会因岁月而褪色的血淋淋的伤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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