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抱三套新衣裳的阮庶庶走起路来犹如脚下生风一般,果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谁准许你走在我前面的?”封暮苏身后揪住阮庶庶脖子后领,一把将她拖到了身后。
封暮苏是主,阮庶庶是仆,身为随从的阮庶庶自然是不能造次的走在她目前的主人封暮苏前面的。
只是阮庶庶骨子里没有这种认知,虽然不得不承认这种关系,但是承认与实行,这是两回事。
“你走快一点不就在我前面了吗?”阮庶庶不满的抱怨,她心急着去胭脂铺,走的自然快乐些,但封暮苏比她的腿长那么多,超过她完全不是难事。
“你这是在教我做事?”封暮苏面色阴沉,目光比冰刀子还冷。
阮庶庶只觉背脊一凉,心中暗道不好,惹封暮苏不高兴了,不仅没好果子吃,只怕买胭脂水粉的愿望也要泡汤了。
“我刚刚有说什么吗?哎呀,我可能真被那店掌柜说中了,我病了,病的不轻,刚刚发生什么了吗,我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阮庶庶一手抱着装衣服的包袱,一手捂着脑袋,一副头痛欲裂痛苦彷徨的模样。
封暮苏斜睨一眼阮庶庶,冷眼旁观阮庶庶在他面前演戏。捕捉到阮庶庶在偷瞄他,他不由嘴角微扯,“演完了?”
“没……没演啊……”阮庶庶死鸭子嘴硬,坚决不承认。
“那好,姑且当你说的是真的,你刚刚说你什么都不记得了?既然不记得了,那就回去吧。”封暮苏说罢便真的转身往回走了。
阮庶庶一个心急,伸脚绊住封暮苏的右腿,“不是说好要去买胭脂的么?”
封暮苏一个反勾腿,阮庶庶重心不稳咕咚一声便跌坐在了地上,换做往常,阮庶庶肯定先要为她吃痛的屁墩儿打抱不平,可此时此刻,她只想着胭脂没着落了,那是万万不能的,“别走啊,胭脂还没买呢!”
“不是什么都不记得了么?恩?”封暮苏用脚尖轻点一下仍然蹲坐在地上的阮庶庶,这路上人来人往的,给别人看见了指不定会怎么想呢,说不定还以为他一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半大毛小子。
阮庶庶耍赖般的抱住封暮苏的大腿,“刚才的事情我真的不记得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脑子里就一直有一股力量牵引着我要去买胭脂,如果不去,我可能脑子会爆掉的,我现在已经病的不轻了,难道你要眼睁睁的看着我变成傻子么?”
未免太会瞎编了!封暮苏由衷的感叹,论装疯卖傻的本事阮庶庶称第二,没人能担当第一了。
“我还真的你病的不轻?既然有病,就赶紧回去治,我会让荔香给你多扎几针的。”封暮苏俨然一副十分体恤下属的好主子模样。
扎针?阮庶庶暗暗捏把汗,她爹爹以前因为久经沙场有些旧伤时常会复发,所以会请大夫针灸,她无意间看到过一次,把针扎进肉里面,想想都觉得疼。权衡之下,阮庶庶当机立断,拍拍P股站起身,“我好像又恢复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