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取阚。夏,吴伐越。秋七月。冬,仲孙何忌会晋韩不信、齐高张、宋仲几、卫世叔申、郑国参、曹人、莒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周。十有二月己未,公薨于乾侯。
【传】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言不能外内,又不能用其人也。
夏,吴伐越,始用师于越也。史墨曰:“不及四十年,越其有吴乎!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
秋八月,王使富辛与石张如晋,请城成周。天子曰:“天降祸于周,俾我兄弟并有乱心,以为伯父忧。我一二亲昵甥舅,不遑启处,于今十年,勤戍五年。余一人无日忘之,闵闵焉如农夫之望岁,惧以待时。伯父若肆大惠,复二文之业,驰周室之忧,徼文、武之福,以固盟主,宣昭令名,则余一人有大愿矣。昔成王合诸侯,城成周,以为东都,崇文德焉。今我欲徼福假灵于成王,修成周之城,俾戍人无勤,诸侯用宁,蝥贼远屏,晋之力也。其委诸伯父,使伯父实重图之。俾我一人无征怨于百姓,而伯父有荣施,先王庸之。”范献子谓魏献子曰:“与其戍周,不如城之。天子实云,虽有后事,晋勿与知可也。从王命以纾诸侯,晋国无忧。是之不务,而又焉从事?”魏献子曰:“善!”使伯音对曰:“天子有命,敢不奉承,以奔告于诸侯。迟速衰序,于是焉在。”
冬十一月,晋魏舒、韩不信如京师,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寻盟,且令城成周。魏子南面。卫彪徯曰:“魏子必有大咎。干位以令大事,非其任也。《诗》曰:‘敬天之怒,不敢戏豫。敬天之渝,不敢驰驱。’况敢干位以作大事乎?”
己丑,士弥牟营成周,计丈数,揣高卑,度厚薄,仞沟恤,物土方,议远迩,量事期,计徒庸,虑材用,书餱粮,以令役于诸侯,属役赋丈,书以授帅,而效诸刘子。韩简子临之,以为成命。
十二月,公疾,遍赐大夫,大夫不受。赐子家子双琥,一环,一璧,轻服,受之。大夫皆受其赐。己未,公薨。子家子反赐于府人,曰:“吾不敢逆君命也。”大夫皆反其赐。书曰:“公薨于乾侯。”言失其所也。
赵简子问于史墨曰:“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诸侯与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也。”对曰:“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体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天生季氏,以贰鲁侯,为日久矣。民之服焉,不亦宜乎?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王所知也。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之道也。昔成季友,桓之季也,文姜之爱子也,始震而卜。卜人谒之,曰:‘生有嘉闻,其名曰友,为公室辅。’及生,如卜人之言,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名之。既而有大功于鲁,受费以为上卿。至于文子、武子,世增其业,不废旧绩。鲁文公薨,而东门遂杀適立庶,鲁君于是乎失国,政在季氏,于此君也,四公矣。民不知君,何以得国?是以为君,慎器与名,不可以假人。”
定公元年~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