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视异性如虎如狼、战战兢兢的性格,和在她们面前薄若蝉翼的面皮,并非天性。初中以前,我性情顽劣,不光在男孩子中间凶得不得了,在同龄女孩面前更是称王称霸。同班女生,几乎没有一个没挨过我打的。我属狗,但比鸡还好斗。女孩中,敢于有意无意挑战我“厉害”的,绝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轻则照肩膀一巴掌,重则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雨点般的耳光。若是敢于反抗,那就更是有命难逃了,不把她打个哇哇大哭、心服口服绝不罢手。打人也是会上瘾的,若是手里痒痒了,心里不顺畅了,或碰上心里极厌恶的,就会想方设法、不厌其烦地前去找茬,寻衅滋事。
有一个挨打次数奇多的女孩子,一遇见我,就如老鼠见猫一样,只要来得及躲,就会没命地逃之夭夭。即便如此,也总有在劫难逃的时候。因为,她这种躲躲闪闪的行为如同是对我的藐视,反而更刺激了我的打人欲,觉得她好像欠我一顿打账似的。俗话说,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于是,下次撞见时,老远就会扑上前去,狠揍一顿。
上初中之后,身边的女生几乎没有一个与我同村的。无形中,就与我产生了距离。距离不光会产生美,也会产生隔离,这使得我在女生面前爱出手时就出手的特长没了用武之地。久而久之,就不自觉地戒掉了这一曾像融入性格的最拿手的打人瘾。不过,与女生吵架的情况会时有发生,只是变得非常顾忌。与之对应的是,在她们面前,也不再像从前那样张牙舞爪,横行霸道,就像有个什么神秘的、无形的东西在时刻控制着我的思想,束缚着我的言行。紧随其后,是在异性面前与日俱增的羞怯,一见到年龄相仿的陌生女孩儿,不能自已的心跳、脸红、拘谨、扭捏就会不招自来。
这种情况,在升入高中之后,也未能缓解。尽管在那不长不短的三年中,我还是堂堂的始终如一的班长。班长这个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我还不得不跟女生们接二连三地接触,但这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分内工作,每次都把我搞得如临大敌、如履薄冰。与她们的交往,我几乎每次无不在心里捏着一把又一把的汗。我总觉得,男女生之间,似乎隔有一层天然、无形而厚重的东西,这东西非常神秘,虽看不见摸不着,但又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让曾经在异性面前连眼都不眨的我,始终无法突破。于是,一个大姑娘的帽子很快就戴在了我的头上。其实,我对自己的这一性格也非常不满,并一直试图改变,但却始终无计可施。
我所在的那个班,因几个奇葩男生而让课堂秩序变得异常糟糕。为扭转此一局面,高一时,我曾向班主任李老师建议,让男女生同坐一桌,以此来减少相互之间说话的几率。这种独具一格的现象一直保持了将近两年,直至高三第二学期才被打破。在此期间,我一直与一位叫贺桂花的女生同坐一桌,但两年来不仅没跟她说过一句话,甚至连一眼都没看过,直到高三毕业各奔东西时,才从毕业照上认识了她,并基本上认全了班里的所有女生。
在异性面前面皮薄嫩、畏畏缩缩,有一次相当经典的表现。某个周日,回家心切的我,大清早就骑车出了学校。不妙的是,快要出城时,自行车突然爆了胎。这可把我急坏了。返回去到街上补吧,天还尚早,还不到修车师傅出摊的时间,得等好长时间。直接推回家吧,可县城离家有二十多里,至少得推上两个小时。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选择了推车回家。不料,天无绝人之路,凑巧的事情出现了。没推多远,就迎面撞上了同班女生吴琴,我猛然想起,她家好像就在附近。说实话,当时的我又惊又喜,真想喊住她,到她家修一下车子。但我太害羞了,敢都不敢去抓这难得一遇的机会,眼见吴琴走来,竟违心地低下头,与她擦肩而过。走出好远之后,我忍不住回头一望,见渐行渐远的她仍一边前行,一边不时回头望我一下。显然,她已觉察我车子有问题了,甚至已有了帮忙的心理准备。但要面子的我却赶快转过脑袋,迈开大步,头也不回地继续向前走去。这天,我一直把自行车从县城推回了村里,推得满头大汗,双腿发软。
应该说,考入粮校后,这种宽松、自由而丰富的校园生活,为我摆脱昔日这种与身份和年龄极不相称的性格弊端提供了俯拾皆是、难以推脱的机会。在这样的大环境、大气候下,我也自觉有了很大改进,尤其是面对那些比较熟悉的女生时,已基本上具备了“短暂”的至少看不出破绽的正常反应。比如不久前,郭老师来省城,我与两个高中女生面见时,就完全没了任何拘束,谈笑风生,应对自如。再比如,与人结伴出去串同学时,对老家来的或熟悉或陌生的女生,也基本上做到了面不改色心不跳。但在不太熟悉或完全陌生的女生面前,尤其是单独面对她们时,则心里仍会锣鼓喧天地闹个不停,恨不得立刻逃掉。于是,高中时那个大姑娘的称号便再次被心有灵犀的粮校同学隆重授予。我为自己不合时宜的性格弱点既气又恨,却又无可奈何。
所以,当班主任陈丽红让我找个女生,共同演绎《天仙配》时,可给我摊上事了,摊大事了。节目定下之后,接下来就是日复一日的紧张排练。排练在每天晚自习后准时进行,耗时一个小时。那两个集体类节目不好弄,自然就占用了排练时间的大部分。我这个小节目,只在大节目的间隙,稍带着练一下。说是练,其实也有给大家解闷消遣的功用,因为我一唱,大家就乐而忘疲了。但一连几天,我还是在独唱,演绎的不是天仙配,而是拉郞配。我告班主任说,实在找不到会唱这歌的女生,不妨换首别的,如《恋曲1990》或《亚洲雄风》,或其他曲目。
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去找,我如此面薄,岂会主动,且还是唱让人脸红的《树上的鸟儿成双对》。在异性面前,我不仅面皮没有突破,思想都没有完全放开。虽说,曾多次给自己下任务、下命令,并自说自话,时候不同了,无论如何也得在异性面前像个真正的男子汉。甚至在来之前,还自定了一个宏伟目标:这两年中,一定要在学习之余找个女朋友。但愿望好定,实施起来谈何容易?且不论能否遇上一个合适的,即便有幸遇上,我目前这副相,岂不让人家笑掉大牙。唉,何时才能将自己这令人讨厌的“面皮”粉碎了啊?
几天来,我一直后悔那天不该在老师面前唱《天仙配》,作茧自缚。我自己都想不明白,会唱那么多歌,为什么偏偏唱这个?为什么要给自己上这个要命的套?班主任见我一连诉了三次苦,不仅没换节目,反而在一天晚上,现场问女生:谁会唱《树上的鸟儿成双对》?跟咱们的生活委员共演这个节目。话音刚落,马上就有一位女生一边举手,一边挺身而出:我!我!这下可完了,再也无路可退了。唉,练呗!从此,我就与这位名叫崔金叶的女生成了《天仙配》的搭档。我这面皮薄若蝉翼的男子汉、庸人、俗人,岂能经得住如此折腾,没几天,就狼狈不堪、苦不堪言了。每天那顿排练,没有一次不把我搞得脸红心跳、汗流浃背,把我羞得无地自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