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云寨中,一个小小的广场之上,有百十个汉子身穿着轻甲胃衣,手持长枪整整齐齐排成了五排,有条不紊的训练者长枪。
枪法有两种,一种灵动飘逸,长枪如灵蛇,左出闪烁,主要以弹,收,挑为主。
还有一种暴力嗜杀,使枪如使蛟龙,出窟升腾,霸气匹练,主要以横扫,冲,刺为主,天下枪法大抵都是在这两种基础上,各有倚重,才形成了风格各异各类枪法。但是却又一种枪法独立于两者之外,可以自成一家。
这种枪法没有灵动飘逸的三两拨千斤,没有杆身弯如圆月的弹力美感,没有一击横扫千军之威,也没有长枪刺入如同铁钉捶打,但是这种枪法却有一个令人更加胆裂的名字——“兵枪。”
古有“兵枪军”,破敌万余,不伤一甲。此种威力,可见一般。
这种枪法是专门为战争中特殊的一种军队而专门设计的。
战争之中,有几种武器是最常见的,最常见的就是刀,无数人冲撞绞杀在一起,普通士卒最喜欢用刀,刀使用起来也最方便,无非砍,劈,削,再高明一点就是刺,挑,格挡几种,刀的特点在于善于发力,破坏力也大,无论有招数没招数,会不会武艺,一刀下去,就算对面功夫厉害,也能让他躲上一躲,可是刀身较短,战争之上,一旦疏忽,被敌人近身,到时候人挤人,刀劲再大,也施展不开。一旦刀抡转不开,威力有就失去了一大半。
第二常见的就是剑了,剑简单分为轻剑和重剑,轻剑特点在于灵巧,锋利,最适合杀敌要命,缺点也很明显,力道弱小,不擅长硬碰硬,易碎易断。重剑的特点却在于冲阵突围,一队重剑持盾的士卒在战争中是具有非常大的战斗力的,剑刺,挑,削。重剑可劈可砍,缺点也在于适用的人群实在不多,毕竟要一手拎这中剑,一手扛着盾甲,对于身体素质的要求实在太高,重剑最轻的也要十八斤,盾甲三十斤。加上身上的甲衣,扛着七十斤的东西,还要轮转单手使剑,冲敌,杀阵,要求颇高,一般能够进入重剑盾士卒一列就能够算是军队中的精英了。
第三就是长枪了,战争中,杀阵叫阵的勇猛无比的武将大多喜欢手持一杆长枪,手执银枪,悬马勒僵,刺敌于马下,其实这也并不全是为了耍帅摆酷,要知道战争之上一寸长便是一寸强,长枪除了有刀的霸气绝伦还有兼具着剑的灵巧跳跃,又可刺敌两丈之外,枪体还可做棍,实在作用全面,但毕竟使枪是一个技术活,没有几十年的功底要想使得一手好的枪法实在难上加难,所以持枪作战的一般都是以一当百的狠角色,但是长枪适用的范围实在太小,能真正使得了长枪,驾驭的了长枪的人数不多,所以在战争中长枪虽然厉害但是见到并不多,当然此处应该排除短枪步行军。所以除了有特殊的需求的军队兵阀,很少会有专门成立的长枪的部队,毕竟要求实在太高。但是高投资高回报,一个成熟的长枪部队的威力在一场战争中决对有着左右战局的力量。而这种长枪队所用的枪法就是《兵枪》,可以说,这个枪法是完全为了枪兵而专门所著,之所以这枪法独立于所有枪法之外的原因在于,这中枪法根本就不是为了提高一个士卒单兵作战的能力,《兵枪》之法最强调的就是一个配合,其中入门的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至少一百人,《兵枪》就是将几百号人持长枪一起作战的威力达到最大化,与其说《兵枪》是一种枪法,但是实际上也可以说这是一套阵法,专门为枪而生。按照最低的要求,一百名长枪兵持长枪,这里的长枪短则两丈,长则五丈。有力扛鼎者可持双枪,然而此一等一猛将实在可遇不可求,长枪兵的作用一般骑马奔袭,追击战,持长枪刺敌,落入阵地战之后都会下马脱甲,务必求全身上下只有枪,不再负任何重量,几百枪兵齐舞长枪,本就是最坚固的铠甲,哪里还用的上本身的护甲。卸了重量,反而更加的使得力量有十等十的发挥。这样的部队,可攻可守,前有千百武夫,后有《兵枪》坐镇。两者结合的威力实在太大,而现在赵青稚就像组建一队这样的军队。
这个想法实在有点胆大包天,要知道古往今来,自从《兵枪》一书出世,任何一个名将都知道长枪队的厉害,谁都想拥有自己的一个枪军,但是成功的微乎其微,要说是因为匹夫难求,其实也不尽然,自小学枪的武夫虽然不多,但是只要费点心思,千万余人还是有的,实在不行,有点根基的人大可着力培养,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兵枪》一书上所说的“配合”二字。长枪兵一出,每一个枪兵都只看前面不看后面,后背交给的都是自己的战友,杀敌杀阵时,绝不能心有旁骛,这一点在战争中实在太难做到,谁能把自己的后背完全的放空?而且眼不能旁观,这就要对自己的战友有绝对的信任,否则谁也不敢这样打仗,要不然就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还有一点就是,长枪这玩意实在太长,这东西抡圆了干,威力太大,可是这枪兵作战,每一个枪兵都有自己的位置,每一个枪兵都会根据自己手中的长枪的长短调整自己和战友的位置,只是真正打起仗来,这可就能难估计了,万人冲杀,还能保持精确的距离?没准一个枪兵脑袋一热,步子迈的大了一点,稍有偏差,可能就会死在自己队友抡圆了的长枪之下,据说有一个糊涂将领煞费苦心的组建了一队长枪军,企图在战争中起到力挽狂澜的作用,谁知,接下来的一仗,打着打着敌人竟然打不过了,就要后退,那个糊涂将领一看自己长枪军还没出来,敌人就要退,一下子心急,就想着连忙看看自己长枪军的威力到底如何,结果他的军队一冲,几千长枪兵抡圆了就干,整个场面乱的一塌糊涂,不出一会,整个场面就已经失控了,长枪军的威力太大,误伤太多,很多都是自己人,这一来一去,反而搓了自己的锐气,敌人一见有机会,乘着机会利用长枪军,几个重甲冲刺,长枪军的队形立马就乱,长枪乱舞,无数长枪兵就是毫不知情的死在了自己战友的枪下,这一战败退,那名糊涂将领实在没什么脸面活了下来,就在一个枪兵落荒逃跑的时候,被捎带的赐了一枪,场面太乱,几个呼吸就没有声响。
所以这枪兵要求太高,对于士兵的心里素质的要求更加的重于手上技术的要求。做枪兵,就要有敌方重骑兵蒙马眼冲阵,脚下也不能乱动一步,就算脑后生风,感觉自己的战友的长枪掠过,也不能转头有丝毫的分神,到了这种程度,那么枪军的基本格局才算成型。所以赵青稚想着这百十个没有基础的土匪能够练成《兵枪》实在有点痴人说梦。
青稚摇着折扇丝毫不觉得自己所想不切实际,走上去认认真真的纠正着几个不规范的动作,眯着眼睛瞧上了一杆大戟。
战争兵器之四——大戟,战争中如果见到用这种兵器的人,话不多说,先后退三步,大戟为天下武器之霸王,这中武器的杀伤力简直是面积伤,能够用这种兵器的绝对是一方孤胆英雄,这玩意,几乎全身都是武器,任何地方给你碰上一下都不会让你好受,关键这东西太大,太重,太具杀伤力,万一舞不好,可就就把自己给玩死,能够在战场中用这玩意打仗的人都是万人敌。
青稚眼中放着光:什么时候能够有自己的大戟军,如果真有那个时候,威风何止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