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之年,赤地千里。
荒野之上,一对姊弟互相搀扶着,努力的向前方走着。
饥荒已经持续三年了,姊弟俩所在的家族也只剩他们二人,他们本是大家族的子弟,如今却落得如此境地。
三年前,玄武国入侵,身为一国侯王的家族族长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于是便带领着家族中的金锐,冲锋陷阵,几经浴血奋战后,终于将敌人赶出家门。
但这场战争,也让本是衰弱的家族破败不堪。
而玄武国就像有预知一样,他们前脚刚撤退,灾荒后脚便降临了这个濒危之国。
开始的时候,由于国主的接济和家族的积蓄,勉强可以渡过。
一年之后,灾荒继续,国主的接济却断了。
由于各种原因,国王不得不放弃这个已落平阳的家族。
又一年,灾荒还在,家族里的族长和长老决定外迁到其他地方,虽然灾荒遍及西凉三分之一的的确,但仍有许多地方可以避难。
前提是他们能到达。
但天不随人愿。三年过去了,灾荒依然没有过去。
而西凉,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但也足以让迁徙也走不出。
如今,在这家族里,已只剩下这姊弟二人幸存了,他们也终于走到灾荒遍及地的边缘。
“快了,马上就走出去了,走出……走出去就有吃的了……”
姐姐希冀着。但她身旁突然一阵无力可依,接着传来……
“扑通。”
“弟弟,没事吧?你没事吧……”
只有七八岁的弟弟倒下了。
“姐姐……我渴……我饿……”
弟弟用细小的声音呼唤着姐姐。
“好,好,姐姐马上给你找吃的,你要坚持住啊。”
说罢,姐姐连忙去找吃的。
可是,在这灾荒之年,哪里会有的呢?
姐姐只有寄望着,哪里有未被别人发现的树根,或者树皮。
“有树林?!”
姐姐惊喜万分,她看到不远处有一片小树林。
有树林,就代表着可能有充饥的树根树皮。
当然,与其将那片树林称为小树林,倒不如称其为枯树林。
三年灾荒下来,不仅仅是人类死伤无数,就连生命力极强的植物,也难以幸免于难。
姐姐不知道哪来的力气,飞快地跑到小树林,希望能找到可以吃的东西。
“二狗子,这哪里有买卖可赚,这里已经三年灾荒了,有钱人家早已跑出去了。”
另一边,一个络腮胡子啐了一口,说话的语气中带着不耐烦。
“不是还有留在这里没走的吗?”
二狗子骨瘦如柴,眼珠子不时的转动,再加上他表面看似讨好的模样,正是一副狗模鼠样。
“哼,你在耍我吗?那些人是我们能招惹得起的吗?”
络腮胡子明显是生气了,他转过身,把拳头攥得咯嘣咯嘣的响,颇有几分威胁的意味。
“嘿嘿,王兄,有话好好说着,别这样,我还没把话说完呢。”
二狗子见络腮胡子如此模样,连忙称兄道弟,好不是一般解释。
“我是说,我们可以抓那些,没能力走出灾区的,特别是女人。”
说着,二狗子对络腮胡子讨好的笑了笑,“这样,我们玩完了,还可以卖给青楼,赚些酒钱。”
“好你小子,还真有你的。”
络腮胡子听罢大为高兴,他就好这一口。
“嘿嘿嘿。”二狗子讨好地笑了笑。
“二狗子,你说着简单,可我们上哪找啊?”
络腮胡子高兴过后,便问起来这个关键问题。
“这……”
“哎,王兄快看……”
正当二狗子发愁如何回答络腮胡子问题时,他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树林里有一个正在寻找食物的十三四岁的女孩,于是转忧为喜。
“哈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络腮胡子也极为高兴。
“王兄,小声点。”二狗子怕女孩听见跑了,便出言劝道。
“呵呵,不用担心,你不用出手,就看我怎样收拾这个小妞吧。”
络腮胡子边摆着手,边从怀中掏出一张白布,白布里似乎还包裹着什么。
只见络腮胡子展开后,露出一块吃剩下的馒头。
“哎,小妹妹,是不是在找吃的?我这里恰好还剩点,就给你吧。”
“吃的?”
女孩猛地抬起头,死死地看着络腮胡子手中的馒头,咽了一口口水。
“馒头,有了它弟弟就不会死了,我要得到它。”
“呵呵。”
络腮胡子看着女孩的模样,不由得畅快淋漓。
“想要吗?”
女孩点了点头,可怜兮兮的。
“那就陪陪本大爷,兴许我高兴了,就把它给你了。”
女孩的身子颤了一下,她好歹也是大家族的子弟,虽说没经历过这样的事,但也是知道此类的事情的。
在开始的时候,女孩被“吃的”吸引住的心神,也回过来了。
但是,那女孩并未选择逃跑,此时理智的她,比先前更渴望络腮胡子的馒头。
“有了它,弟弟就可能活命。”
“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只要你将我伺候好了,你就可以拿着馒头走了。”
此时,络腮胡子显得踌躇满志。
“王兄,不行啊!我们不是还要将这个小妞卖给青楼吗?”
二狗子不知道络腮胡子的意思,所以听到后者如此说就不愿意了。
其实二狗子也并非如此之笨,相反,他很是聪明的紧,他之所以如此说,主要还是为了报复络腮胡子。
“笨蛋,我是跟她说说而已,你急什么。”络腮胡子见二狗子道出他们的目的,便对后者气急败坏地吼道。
女孩脸色苍白,在二狗子说出要将她卖给青楼,她便有不好的预感了,现在又听络腮胡子的话,更是如此。
“我该怎么办?不行,我要拿到馒头,不然弟弟就……”
嗖!
女孩飞快地向络腮胡子的馒头夺取。
出乎意料,竟真让她夺走了!
原来络腮胡子正听着二狗子的解释,心里又不在意。
所以,让那女孩得手了。
不然,即使她有武艺傍身,但孱弱的身子也无法使她成功。
“嘿嘿,小丫头,倒是机灵麻利,但是你跑得了吗?还是乖乖就范吧。”
络腮胡子三步并作一步,一下子就抓住了逃跑的女孩,并把她随意丢在一旁。
“想要馒头,我偏不给你。”
络腮胡子边说着,边将她手中的馒头夺走。
奈何,女孩抓的太紧了!
“啪!”
络腮胡子一巴掌下去,扇得女孩脸颊红肿,嘴角流血。但她依然死死地抓着馒头。
“贱货……”
络腮胡子啐了一口,“直接将她卖到青楼。”
“好……好吧。”
九霄之上,道空真人显得很心烦,多久了,他依然没有找到一个,能让自己满意的传人。
道空真人可谓是天纵之才,五德之体,天资聪慧,自创功法,万千煞气侵身,屹立不衰,直至屠百龙千蛟,羽化升仙。
但他在飞升仙界之际,心中还有一丝遗憾——他在凡间竟没有一个传人。
所以道空真人向仙界接引者请求,让他多在凡间逗留些时间,并立誓不在凡间动用仙人级的法力。
也许是因为接引者看出道空真人必将前途无量,便答应允许后者再在凡间逗留一月。
而如今,一月之期过半,道空真人也踏过千山万水,但依然毫无结果。
当然,若不是道空真人只在西凉寻找传人,他可能早已找到了。
说来,道空真人也是一个挺有个性的人,他本是西凉人,只是后来为了求道,才去过那中土和东海。
所以道空真人要在西凉找到自己的传人,以造福西凉,也正是因此,他至今没有找到传人。
“咦,好强大的金锐之气,周围一定有身具纯正金德之人。”
就在道空真人烦恼之时,一股求生的金锐之气冲散了他的思维,让他不禁想去看看,是谁身负如此金锐之气。
道空真人压下云头,便看到了下面的荒野中,有一个晕倒的少年,那冲天的金锐之气,就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
“唉,一场天灾害苦了多少人。”
说着,道空真人将自己的元气输入少年体内,为其医伤补损。
虽说道空真人杀伐在身,但他依然心怀仁慈,不然恐怕早已走火入魔了。
“好根骨啊,灵根虽然只有金系一种,但却很精纯。”
原来道空真人所输出的元气,除了医伤之外,还有勘测的作用。
“倒是个好修仙的好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