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被老丈人再多砸几棍子,他都愿意。
醋劲比天大的冷劲松,终于冷静下来,罢了,怎么算都是自己划算,再说这姑娘的脾性,绝对配得上冷骁。
试问天底下还能有谁,敢在大庭广众之下,与他动手!
丢掉武装带,冷劲松指指凌云霓,“小姑娘,你过来!”
那边厢,林秋璇已经开始心疼上大媳妇,拉着姑娘的胳膊不放,一个眼刀子就向冷劲松飞过去,“差不多就得了!人家姑娘这一身正气,就合我的眼。”
冷骁只回头看了凌云霓一眼,大步向前跨上舞台,也不用话筒,清了清嗓子,环视了一眼台下,吐词清晰,“我冷骁今年已经三十三岁。我的身份大家清楚,就是个把脑袋别在腰间的特种兵。”
他的声音很洪亮,语音中带着令人信服的力量,“我身边的战友,迄今为止,已经牺牲了不下二十位。据说象我们这样的人,能活到六十岁,就算是运气不错。”
“按照这个说法,我的人生已经过去了一半。”冷骁向凌云霓微微颔首,“那我还有什么理由,可以不珍惜身边的爱人?所以我不会再错过余下的三十年,我要和我的爱人凌云霓组建家庭,不管我们两家之间,曾经有过怎样的瓜葛。”
凌云霓仰视着冷骁,这个男人,从来就不允许任何人看轻她。
“我执行过无数次高危任务,每一次,我的爱人都不会事先得知信息。”冷骁回忆起过去,“她只能一次次地忍受我的突然失踪,我的杳无音讯。她一次次担惊受怕,一次次牵肠挂肚。等待是苦闷的,少则几天,长则数月,每次我离开,她都无法入眠,什么样的安眠药都试过……她最怕的事,就是有一天,我的战友会去敲她的门。这个大家想必都懂。可是只要我一回来,她就会忘记自己经历过的一切折磨,连一个字的询问都没有,有的只是满满的最温暖的爱。”
“而我,却在总是不能在她最需要我的时候,出现在她身边。”冷骁向凌云霓招招手,想让她上来,“她也是一名军人,每次她受伤,我都不在。什么情人节、中秋节、春节……越是过节我们就越是忙,一年到头都见不了几面,可她从来不曾抱怨。也曾有所谓名媛对我暗送秋波,可是她们只看见我的家世、我的军衔,连我女人的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云霓,她为了我,习惯了寂寞,习惯了担忧,习惯了忍耐。”
“有一次,她被歹徒打破了脾脏,差点送命,可是自昏迷中一睁眼看见我,她竟然急着叫我脱衣服。”凌云霓不肯上台,冷骁就自己下台一步步走向她,“她这是要检查我有没有受伤!确定我没事了,她才放心地彻底昏迷过去……她也曾经爱笑爱闹,和同龄姑娘一样情绪外露。是因为我,她学会了克制所有的情绪,把自己变成一个忍耐力超强的姑娘。”
冷骁心疼地把凌云霓揽入怀中,眼神坚定地望着自己的父亲,“爸,凌云霓值得我付出一生,冷家的长媳,非她莫属。而她的品性,想必您刚才也试探出来了,她就是这样一个全心全意、刚正不阿的好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