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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告别与出发

金格镇的一个小旅馆中,美艳的血蔷薇佣兵团团长,神色中带着一些希冀,又有些狐疑地看着对面。

她的对面,是一个皮肤白皙,颇有些小白脸气质的年轻人,而正是这个年轻人,在广场上扬言自己知道金翼雪隼的下落,并且愿意做他们的向导。

“哦?你知道金翼雪隼的下落,那麻烦你把刚才的问题回答一下?”团长大人当时有些戏谑地问道。

“很简单嘛,金翼雪隼,羽毛洁白,翅尖覆有亮金色羽毛,飞行速度快,性情凶猛,但战斗力在七阶魔兽当中只能算是普通的了。金翼雪隼虽然是群居,但一般不过超过十只,它的巢穴一般都搭建在很高的悬崖边上,如果有幼禽的话,金翼雪隼基本不会离开自己的巢穴,即便是出去捕食,也会留下一只看守。至于攻击方式嘛,和一般的鹰隼也没什么区别,就是多了一招煽动金翼,发动风刃术吧。”

令团长大人没想到的,那个年轻人居然侃侃而谈,一副知之甚详的样子,她不由眼前一亮,从兜里掏出一大口袋金币,抛了过去:

“这些金币是你的了,跟我走!”

然而等回到旅馆之后,团长大人才想到,金翼雪隼虽然罕见,但在一些冒险日志上都曾出现过,如果这家伙这是看了这些记录,才知道这些事情,那岂不还是白高兴一场?

想到这儿,她又再次审视了坐在自己对面的家伙,这个小白脸居然还嬉皮笑脸的,团长大人忍不住咳嗽了两声,说道:

“我正式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艾琳娜,是一名七阶的高级武士,我的斗气属性是火,同时,我也是一个四级的中级魔法师,我是血蔷薇佣兵团的团长,也是里维特商会的副会长。好了,我介绍完了,小子,介绍一下你自己吧!”

那个小白脸听了,点点头,笑嘻嘻道:“在下东方云天,姓东方,名云天,我呢,既不是武士,也不是魔法师,而是一个自由的诗人。”

诗人?

艾琳娜心中有些玩味地掂量了一下这个词语,然后笑着道:“怪不得你知道金翼雪隼,原来是个见多识广的吟游诗人啊,那么,东方阁下,你到底有没有见过真的金翼雪隼,还是说只是道听途说得来的消息?”

“当然是见过的!”东方云天心中暗道:四姨娘还养了一只呢,不过那是她的爱宠,不敢拿出来送人。

他信誓旦旦道:“安德列斯山脉,哪块地有哪些魔兽,我清楚得很!我带你们去,也就七八天的行程吧,一定能抓到!”

“哦?”艾琳娜点点头,“那样就好,请问,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明天吧,明天一早,我来找你们!”东方云天说道,“不过,我有个要求,你们必须答应我,我才带你们去。”

还有要求,真是个贪婪的家伙,艾琳娜皱了皱眉头问道:“什么要求?”

东方云天答道:“我可以帮你们抓金翼雪隼,但是,你们得带我去帝都!”

“哦,你要去帝都,有什么事情么?”艾琳娜疑惑道。

“我不是说了嘛,我是一个诗人,自然去当文华学士咯!”东方云天理所当然道。

艾琳娜无语,这家伙口气怎么这么自信,文华学士,那可都是高等贵族们才配拥有的称号,然而她并没有嘲笑,只是点点头道:“好,我答应你!”

等送走了东方云天,一直在旁边默默伫立的汉格尔开口道:“团长,我看这小子有点滑溜,拿了钱明天恐怕不一定来。”

艾琳娜叹了一口道:“我也觉得这家伙不靠谱,但金翼雪隼对我们来说,实在太重要了,这样吧,汉格尔,你去跟着他,悄悄地别让他发现了,如果他要跑,就立刻给我抓回来。”

汉格尔点点头:“知道了,团长!”

然而,他们的担心完全是多虑的,一百金币这东西,东方少寨主完全没用放在心上,他兴高采烈地回到了自己住的旅馆,然后得意洋洋的向阿福宣布道:

“阿福,他们答应带我去帝都啦!”

阿福有些木讷的点点头,然后慢悠悠道:“那恭喜你了,少寨主!”

“别叫我少寨主,叫我学士阁下!”少寨主纠正道,“明天我带他们去抓金翼雪隼,然后就跟他们去帝都。”

阿福“哦”了一声,然后道:“那我明天就回山寨了,少寨主,你有啥话要我带给谁吗?”

“叫我学士阁下!”少寨主不厌其烦地纠正道,他甩甩自己飘逸地秀发,然后说道:“像我这样洒脱的个性,有什么好说的,说走就走,风一样的男子。不过嘛,有几句话,我还是必须得说的——”

“你告诉那个晚晴山的土鳖寨主,就说我这次出山,是追求真爱,不是他那般想得那般龌龊,还说什么娶十七八个公主,哼,谁会像他那么花心!”

“另外,你告诉他,他逼着我练了十年的什么五行造化诀,我以后是一天都不会练的,哼,小时候欺我不懂事,骗我是什么天下无敌的神功,呸!这世上只有斗气和魔法,他这个东西,根本是瞎扯淡,别想再忽悠本学士!”

“你回去偷偷告诉大姨娘,那个土鳖的药酒,都藏在小书棚下面,他偷偷挖了个酒窖,对!就说是我说的!她药园的那些药材,无缘无故消失的,都是土鳖晚上偷偷去挖的,酿出来的酒难喝死了,简直是糟践!”

“让二姨娘和三姨娘少吵些架,每次打起来都惊天动地的,没有用,除非她们有谁突破了,不然这辈子都奈何不了对方,有这功夫,还不如多修理修理那个土鳖。”

“四姨娘的小白鸟最近老是躁动不安,你告诉她可能是发情了······”

虽然说自己是个洒脱的男子,然而少寨主还是唠唠叨叨,说了个半天,待得九个姨娘全都说遍,他才总结道:“总之啦,还是谢谢她们几个,虽然逼我学了很多没用的东西,什么斗气要诀啊,魔法概论啊,魔药学炼金学什么的,但是我知道,她们是为了好,我内心是感激的。但是——”

说到这,少寨主顿了顿,然后一脸愤恨道:“唯独那个大土鳖,我一点都不感谢,因为他教的东西,完!全!是!在!扯!淡!!”

阿福叹了口气:“少寨主,你这样说,寨主大人会伤心的!”

“哼,阿福,你想多,他这种没皮没脸的家伙,才不会有这种情绪!”少寨主不屑道,然后又纠正了一句:“对了,叫我学士阁下!”

“好的,少寨主!”阿福点点头,“那小花呢,你有没有什么话要对她说的?”

“小花啊······”原本兴致勃发的少寨主突然有些惆怅,然后才缓缓道,“你告诉她,我原本以为,她是喜欢我的,没想到,是我自作多情了······祝福她将来找到一个比我好的男人吧,将来······唉,算了,不提她了!”

说到这,少寨主甩了甩头,然后提起艾琳娜给他的钱袋子,向阿福晃了晃道:“你看,我发了笔小财,又可以去买些好东西了!”

阿福的脸顿时苦了起来:“少寨主,你的那些‘好东西’都堆满一个屋子了,再说了,你现在买了,搁哪儿啊?”

“当然是你带回去啦!”少寨主理所当然道,“那可是我的藏宝库,当然是要装满了宝贝的!哦,对了,你把姨娘们的那些东西也拉回去,我又不会魔法和斗气,这些东西给了我不是白搭,还不如给我点金币!”

“夫人们就知道你会乱花,所以才不给你钱的。”阿福一脸无奈。

“怎么是乱花!”少寨主嘻嘻一笑,“这叫——淘!宝!”

这么说着,少寨主拉着马夫阿福,兴高采烈地走了出去。

······

······

当汉格尔回到旅馆的时候,他的脸上布满了黑线,一副见了鬼的模样。

“怎么了,汉格尔?”看到他这副神情,艾琳娜不由有些焦急,“难道那小子真的携款潜逃了?”

汉格尔摇了摇头:“没有,团长大人,我看了那小子一下午,他就没出金格镇,现在他回旅馆了,我雇了两个闲人,让他们盯着他。”

“那就好。”艾琳娜舒了口气,然后又疑惑道,“既然他没跑,你干嘛一副活见鬼的样子啊!”

“这个、这个······”汉格尔迟疑了一会,然后吞吞吐吐道,“我看到这小子,把我们给的金币,全、全花光了······”

“什么?”艾琳娜大吃一惊,“他全花光了,你没看错?他干什么了?”

那可是一百多个金币啊,足够武装起一个小型的佣兵团,够一个人活大半辈子的了!

“我是亲眼所见!”汉格尔十分有把握地说道,“至于干了什么,真不好说,那个小子逛了一下午的金格镇,然后买了一些、一些垃圾东西······”

“垃圾东西?”艾琳娜没能理解。

“就是一些古玩啊,字画什么的!”汉格尔叹了一口气,“团长,这家伙可能脑子不大灵光,他买的这些东西,就算是我这等外行人,也能看出粗制滥造的痕迹,金格镇这个小地方怎么可能有真正的好东西!我恐怕这家伙对我们说的,也是胡言乱语·····”

“······”艾琳娜有些无语,过了半天,才说道,“没办法,总归是要试一试的!先跟着他进山吧,要是那小子真欺骗了我们,姑奶奶会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界!”

说到这,美丽的团长大人咬牙切齿,恨不得将人生吞了的模样。

第二天大早,天刚蒙蒙亮,东方云天便按照约定,去找“血蔷薇”佣兵团,到了旅馆门口,才发现全副武装的四个人已经在等他了。

“哟,诸位,早上好啊!”东方云天笑眯眯地挥手道,“怎么诸位脸色不大好啊,昨晚没睡好吗,充足的精神,可是冒险家必不可少的哦~!”

“呵呵,”艾琳娜团长勉强挤出了一点笑容,打量了一下他,然后问道,“怎么你今天的打扮,和昨日有些不同啊,看起来挺······新奇的。”

“哦,你说这些啊!”东方云天转了转身,指了指背后的短剑,“不是要去抓金翼雪隼嘛,我就带了些可能用得上的东西。这柄剑,可以破魔,用它能斩破金翼雪隼的风刃!”

(艾琳娜满头黑线:天哪!那些黑心商家可真敢吹,破魔短剑,这东西大概只有狮心帝国皇帝陛下的内库里才会有!)

“这个戒指嘛!”东方云天晃晃右手道,“这是个灵戒,是附了魔的炼金产品,可以用来控制低等魔兽,还能与高阶魔兽签订契约,当作灵宠!”

(呵呵,灵戒!我的老师,六级魔法师库德先生,到现在梦寐以求的,就是拥有一枚灵戒,你居然敢把这东西叫做灵戒······)

“哦对了,等用它捉到了金翼雪隼,我就把它送给你!”东方云天笑眯眯道,“毕竟,那是你们的猎物啊!”

“那我还真是多谢了······”艾琳娜已经有七八分的怀疑,这家伙是个神经错乱的疯子,然而还是抱着一线希望,不过她的语气已经无法再和善下去了,“废话少说了,你带路,我们出发!”

“好咧,出发!”

满怀着对未来的无限期望和遐想,志气高昂的少寨主,带着心中充满了沉重的艾琳娜团长,以及她的三个“血蔷薇”佣兵团团员,向着安德列斯山脉,迈出了他冒险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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