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城。
南阳城是南疆的一座城,城主项天。在项天管辖下,南阳城一派繁荣景象。街上商铺林立,是天下商贾云集最多的一座城。南阳城是觞朝的经济中心,与邻国隔海相望,扼守着最重要的地理位置。
叶暮云所在的地方离得最近的一个城就是南阳城。
置身南阳城中,叶暮云被这繁华的街景迷了眼,有种分不清方向的感觉。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世外的大城,还是全国最繁荣的城,有些找不着北。
“咕咕。”肚子叫了起来,他闻到了很好闻的味道,有来自旁边小摊上的,也有来自大房子里的。
他看见路旁有个卖糖葫芦的,走了过去。
“这个。”叶暮云指着糖葫芦道。
“少侠来一串?”卖糖葫芦的老汉道。
叶暮云点点头。
老汉拔下一根糖葫芦递给了叶暮云。
叶暮云两三口就吃掉了。
“这叫什么?”
“冰糖葫芦。呵呵,少侠,你吃东西真快。”老汉笑道。
“真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个。”
“如果想吃就再来一串。”
叶暮云闻言,自己动手拿来一根又吃掉了。他吃完觉得不够,一串接一串地吃,显然是当饭吃了。
老汉看他如此吃法,不由有些担心这人吃了不给钱,忙阻止了他,道:“少侠,你要吃多少,先给我钱吧。”
叶暮云道:“钱?”
老汉急眼了,敢情这小子真的的没钱啊,他加大了嗓门道:“对啊,吃东西当然要给钱,你吃了我的糖葫芦就得给我钱啊!你不会没带钱吧?”
叶暮云道:“师父好像说过,在外面什么都要钱。还给了我一袋钱。嗯……在这。”他从包袱里找出了师父留给他的钱袋,掏出一小把银子。
老汉瞪直了眼,那小把银子里最小的一块也得一两银子。
“少侠,我这是小本生意,找不开啊。”
“那就不用找了。”
“谢谢少侠谢谢少侠!”老汉拿了一两银子,将所有的冰糖葫芦都给了叶暮云。
“都给我?”
“对对,这个木柱子你也一块拿去吧。”老汉笑得合不拢嘴了。
“谢谢啊。”叶暮云扛起插满糖葫芦的柱子,边吃边走。
“今天可以提前回家了!”老汉乐呵呵地收摊了。
(ps:我不了解古代的金钱购买力,上网查了查发现众说纷坛,我也不知道哪个是正确的。后来只能自己设定了,反正这本小说完全虚构,也不必较真,大家能明白就好。本小说中的金钱转换:一黄金=十两白银=十贯铜钱=一万文。三文钱一个糖葫芦,三文钱约等于现在的一块钱,所以一两银子大约等于333块钱。老汉一柱子冰糖葫芦卖了三百多块钱,所以高兴坏了。该设定只适用于本小说中,不要较真。O(∩_∩)O)
南阳城一角,一男一女走在街头。男的是个清秀的小生,嘴上长着一撮胡子,身材瘦小。女的则是位中年妇女,虽然已是中年,但容貌秀丽,依然是个美女。
中年女子道:“小姐,你学什么不好,干嘛非要学偷东西呢。偷东西可是令人发指的行径。”
清秀小生道:“叫我公子!梦姑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又不是真的偷东西,我偷了之后又都偷偷还回去了嘛。前几日刚和孟老三学的这招‘游龙手’,我当然得找个机会练练嘛!”
原来这清秀小生并非男子,而是一位姑娘女扮男装假扮的。
“孟老三也真是的,干嘛教你这种下三滥的功夫,我回去得好好教训他。”
“梦姑不要嘛,我答应了孟老三保他没事才让他答应教我的,你可不能让我当一个言而无信的人啊。”
“唉,真拿你没办法。”
“哈哈,我就知道梦姑最好了。”
“如烟小姐,我们该回去了吧?”梦姑道。“如烟”正是清秀小生的名字了。
如烟道:“叫我公子!公子!我才偷了九个人,再偷一个就连续成功十次了,我再偷一个就回去。”
她们此时正好到了卖冰糖葫芦的地方,叶暮云买冰糖葫芦的一幕也被她看到了。
如烟道:“梦姑,那个小子好像很有钱的样子,而且看起来傻傻的,就是他啦!你在这等我一会。”
此时叶暮云正一手扛着插冰糖葫芦的木柱子,一手拿着冰糖葫芦在吃。如烟从他身旁经过,使出“游龙手”在他身上一抓,钱袋子就到手了。叶暮云常年修行,神识已经十分强大,立刻就察觉到了,转身道:“还给我!”
如烟一惊,这屡试不爽的一招还是第一次被人发觉。她道:“还你什么?”
“我的钱袋子。”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偷你钱袋子了?”如烟非常窘迫,她偷东西只是为了好玩,每次偷完都会马上再偷偷换回去,谁知这次竟然被人发现了,而且此时周围的人都开始注意这边,她堂堂大小姐怎么可以当众承认自己偷了东西,那太丢人了。
叶暮云伸手就要去她腰间摸索,他不知对方是女人,也没有什么避讳。如烟虽然扮了男儿身,但心理上毕竟还是女人,见对方伸手向自己腰间摸来,便认定这人是个无耻的登徒子。如烟挥手将叶暮云的手掌打偏,叱道:“你无耻!”
路人见有热闹看,都围了上来,梦姑不想太招人显眼,趋上前来劝如烟走。
叶暮云想到自己没了钱就不能买吃的了,道:“快点还我钱袋,不然我要动手抢了。”
只听有旁人道:“这人看起来人模人样的,原来是个小偷啊。”
身旁人附和:“这年头,可不能以貌取人呐。”
旁边围观人的指指点点让如烟羞愧不已,她此时更不能承认自己偷了别人的钱,当即道:“我没偷你钱,有本事你就动手!”
叶暮云没想到竟然遇到如此无赖之人,明明偷了钱却不承认,他气氛道:“那就别怪我了。”他将插冰糖葫芦的柱子往地上一插,竟然如插豆腐般轻易就插了进去。
梦姑心中一凛,知道遇到了高手,就凭这轻描淡写的一插之力,就能看出对方的实力绝非一般的武士可比。她刚想阻止,却见如烟已和对方斗在了一起。
如烟身子轻盈,步伐行云流水,用的是一门“缥缈步”的步法,走位飘逸,忽左忽右,让人很难捕捉到她的身影。
在外人看来,此时竟然如同有五六个如烟围绕叶暮云。然而叶暮云伸手一抓,竟然就抓到了如烟的手。
“你跑来跑去干什么?”叶暮云道,他眼力极好,一眼就看出了如烟的位置,在他看来如烟不过是在他身旁转来转去而已。
如烟见他一把就抓住了自己,心中又惊又气,自己得意的步法竟然不管用,而他单纯无辜的提问更像是转出来的,故意嘲讽她一般。她的手被他的手抓着,感觉到那宽大的手掌上传来的温度,她脸上一红,叱道:“淫贼,放手!”她说话之时,右手一掌朝叶暮云的面门拍去。
叶暮云松开她的手,身子朝后一跃,躲过了这一掌。如烟一掌拍完,又接一掌,根本不给叶暮云喘息的机会,急于快点将这个可恶的家伙制服。
叶暮云一直跟随师父练剑,天痕剑法早已纯熟,但师父说他还没有领悟到其中的奥义,一直没有传他其他武学,所以至今叶暮云只会用剑,拳掌功夫却是一点不会。而如烟使的是家传的“混沌掌法”,一招一式都是精妙绝伦,叶暮云只能靠自己机敏的反应与超凡的速度躲避。这“混沌掌法”是项家独门武功,一向都是大开大阖,霸气无匹,但是被如烟学会后稍加变动,竟然变得飘逸柔美起来,不过威力却没有减少,反而增添了几分灵动。不过此时和叶暮云打斗起来,如烟转眼间就打出了几十掌,但是却一掌都没有打到叶暮云。
梦姑在旁一看便知道这个小子大有来头,如烟不是他的对手。她见对方只是一味闪躲,却不进攻,还道是对方故意想让,其实是因为叶暮云不懂拳掌功夫,被如烟精妙的掌法袭击,一时只能闪躲,却不知如何进攻。
梦姑忙道:“如烟小姐,不要再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