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写了好多,结果手贱安利删除,呜呜。
下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点点砸进我的心房。诺大的篮球馆内只有数十个人在打球,球队新来了个人,是新转学来的,叫易烊千玺,虽然认识没多久,但打起球来,配合的十分默契。
我实在忍受不了这样清冷的气氛,呆了没几分钟就借口出去买东西,离开了。
大门外,雨势减弱,带着股冷咧的风,让人打颤。虽然只是初秋,我只穿了件单薄的圆口衬衫,显得很肥大,小姨说我太瘦。冰冷的风刺骨,灌进我的衣领中。
跑进隔壁超市,买了点饼干,便慌忙逃出来,里面开着冷气!可是,付完钱,雨越下越大,根本无法走动。我焦急的等待着,一辆崭新的白色宝马x5拉风的停在大超市门外,分外多人眼球。
一个人撑着把伞,从车上从容不迫的走下来,丝毫没有受大雨滂沱的影响。我定睛一看,是王源!他嘴角上扬,噙着抹清浅的笑意,在妖孽般绝美的脸上令人无法忽视。
林夏抱着袋东西,精致的如同洋娃娃般美丽的脸上沾着些晶莹的水珠,美丽而不失清纯。王源一把把她拉入伞下,紧紧抱住,嘴里不停的说些什么。
换谁,谁都会觉得般配,连我也这么觉得。
二人双双坐进车子里,甜蜜的无法言语,在关车门的时候,我好像看到了王源冷若冰霜的眼神。
我看着这一切,心中不是滋味。可想而知,我的脸色是有多难看。
车子扬尘而去,带着雨水,洒向路边。
我看着不减的雨水,我暗暗咬牙,不顾一切冲向大雨中,打在脸上的水,忽冷忽热,我分不清哪些是雨水,哪些是泪水。我只知道,我爱的那个少年真真切切离开我了。
走的那样果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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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嚏!”我打了个大喷嚏,揉揉发红的鼻子,裹紧身上的被子,地上全是我擦过的纸巾。
“哥。”我望着玻璃杯里散发邪恶气息的板蓝根冲剂瑟瑟发抖。’这是你自找的。“王俊凯面无表情。
我轻轻握着手里的杯子,感受着它传来的温度,对着白腾腾的热气说“哥,你知道吗,今天下午,我看见王源了。”
“所以你还是忘不掉他。”王俊凯戳戳我的脑袋,满眼心疼“都说了不要早恋,记住一个人容易,忘掉一个人难。”
泪水再一次决堤,这是我与王源分手后,第几次哭泣,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喜欢的少年离开了,再也没有一个人会为我大声站起来提醒老师,会在我胃痛的时候喂我牛奶,会在我第一次来例假的时候给我买卫生巾,并且满脸通红的告诉我怎么正确使用,会带我逃课,会教我写作业。
虽然王俊凯可能也做过,但是我不喜欢他,他只是我哥。我早没了往日的那份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