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书友群和副版主
那种抓耳捞腮的感觉十分可怕。
以至于在看完更新章节之后,傲剑十分喜欢在书评区晃悠,遇到一些有识之士讨论剧情,看见骂的一样对嘛出去。
不出几天,他就成了《剑气冲霄》书评区最活跃,也是大家公认的忠实读者了。
网文最大的魅力其实并不是那些情节,匪夷所思的思绪,而是可以和很多读者交流剧情,顺着自己的想法提出对剧情的看法。
渐渐的开始交流,傲剑觉得这真是个不错的生活,所以,几乎每天空闲时间,都会到《剑气冲霄》的书评区逛逛,和那些也一样在讨论剧情的读者交流。
当然,他最想看见的却还是和作者交流,毕竟,谁知道这作者心里是怎么想的,下一阶段的剧情将会如何?
申请副版主是他几天前就已经做好准备的,奈何那时候的楚墨没时间上网,也设定了自动更新,以至于今天才看见。
“你要是有时间的话,以后就多帮我打理打理吧!我这一个人码字本来也有些忙不过来,在打理书评区,当真有些吃不消。”对于对方的好意,楚墨自然不会熟视无睹。
重生一次的他很清楚的知道,在网站发文,有着铁杆是多么的重要,一般来说,做龙套,打理书评区,开群,这是最吸引铁杆读者的事情。
让他们有些好讨论的,也有点小小的成就感,那样更有利于自己写作和别人看文。
这样本对他算是好事的事情,楚墨自然不会不做,尤其是在现在,他可是清楚的知道,一个愿意帮你打理书评区的副版,是多么的难得。
“真的吗?谢谢,那可太感谢了。”因为和作者不熟,听见这句话傲剑顿时惊喜了起来。
显然,在他的眼里,作者能将《剑气冲霄》这样注定可以火的文书评区交给自己打理,这是看得起自己,也拉进了他和作者之间的关系。
且不说现在这《剑气冲霄》的作者火源还不算是他偶像,但是喜欢一个作者,且能够和他交流,这绝对也是十分惊喜的事情。
火源:“你去看看书评区就知道了。”
傲剑赶忙打开电脑点开《剑气冲霄》的书评区。
果然,他的名字已经挂在书评区的版面上了,红字那般的显眼,弄的这大下午还赖在宿舍上铺的他直接开心的蹦了起来。
一不小心,碰头了。
也不恼怒,直接在书评区发个评论嘚瑟下,傲剑就继续和楚墨聊天。
聊的大多是书的问题,当然,楚墨这家伙懂的把我读者的心里,有些能透露的情节就和对方透露,能吊胃口的尽量吊胃口。
至于拿存稿这件事情,他是压根没想过,一个作者的存稿有多重要只有你写手自己清楚,真要是暴露出去了,这对谁而言,都不是好事。
那可不是你一个人看完爽完就完事的啊,楚墨相信,自己真要是爆了存稿,这整个周边,都将会引起一阵风波。
“有没兴趣帮我个忙?”在聊的蛮好的时候,楚墨忽然来了这杨一句。
本身对他而言,很多事情其实都可以是自己做的,但是,有些东西放给那些读者,却是个最好的选择。
果然,对方赶忙回复:“什么?”
显然,傲剑还沉浸在当副版的喜悦之中。
“帮我建立个书友群,你做群主,同样,书友群的管理也是你说了算。”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现在的自己基础薄弱,想要有铁杆这绝对很难很难,既然这样,那就率先培养出一个真正的铁杆吧?
换做旁人,他可能还不放心,但是对于这个几乎每天都会在评论区留言的傲剑,他还是蛮相信的,再不济,也是自己一个很忠实的读者了。
傲剑一楞,显然没想到楚墨会和他说这些。
书友群,本身就可以说是现阶段最流行的东西,一本书真正想要成长起来,拥有成绩,书友群便就是必不可少的一套。
里面专供那些读者聊天打屁,同样,也是一个极容易培养铁杆的地方。
在很多作者的手中,书友群都是自己建立的,定做会找几个忠实读者做管理员,至于让别人建立,这绝对算是少有的事。
这一刻,傲剑不知道为何,有种难言的感动。
从小到大,他都不缺乏关注,家庭条件很是不错的他更是家里的掌中宝。
但是,这且来到大学时代之后,却起到了一定的变化。
在这里,只要你不是无脑的可以高调,那谁也都只是个学生,得不到关注和信任十分正常。
渐渐的,他除了和宿舍里面的几个哥们还算要好之外,几乎没有多少朋友。
更别提那些十分信任自己的朋友了。
而现在的楚墨却给了他充足的信任,一个网文写手,似乎快成自己偶像了,却能够对他如此信任,如何一个书友,估计都会感动非常吧?
这和来自一般朋友的信任还不同,乃是来自网络上的,都说网上无友谊,这是真的吗?
自己看人家的书,想要帮人家管理书评区,人家没有怀疑自己直接同意也就罢了,还能够这般信任自己的让他开书友群,这种写手,就算是在起点也都不多吧?
要知道,自始至终,二人真正交流也都还不到两个小时啊,且都还是在QQ上的交流,现实生活中压根不认识。
“放心吧火大!这件事交给我了,等彻底稳定下来,我在拉你进来。”傲剑直接信誓旦旦说道,显然,对他而言这也不过就是举手之劳。
整天在学校闲得无聊的他,有大把的时间去管理这些事情,而且,一个副版主,一个书友群主,也将会大大的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人都是虚荣的,不管是在网络上还是在现实世界之中,只不过,诉求有些不同而已,而现在的05年,可不是多少年后,现实生活中,你家里有点小钱,还真就不会让人俯首帖耳。
十年前的社会,还不如多年以后浮夸,多少富二代低调行事,又有多少真正家里有些闲钱的,并不觉得自己有多牛叉?
金钱和欲望的社会渐渐形成,哪怕你不去奋斗,只要有钱,那就都会被人高看一眼,这样的社会畸形吗?
不过就是正常的发展罢了,虽然,这对很多人不公平,但是,同样也满足了无数人的虚荣心。
楚墨这一次满足了傲剑的虚荣心,傲剑自然开心不已的同时打心眼里也感激这个作者。
心中默默觉得,这本书自己定要大力宣传,那种样子,弄的宿舍下面的同学都是疑惑不已。
这家伙有抽的什么风?不玩游戏天天抱着电脑看小说也就罢了,竟然还能看的如此兴奋,脑子坏了?
没有看过网络小说的人永远都不会理解书友的情绪,往往一个小情节,一件小事就可以让他们满足。
也正是因为这些基数庞大的书友,才能让网络小说生存下去,自成体系,数十年都不不会被淘汰,反倒越变越强起来。
有和对方聊了几句,楚墨并没有急不可耐的进自己的书友群,。
正如傲剑所说,现在的作者,在现阶段,还是保持点神秘的好,若不然一出现,新鲜感没了,之后在想调动一群书友的热情,可就不容易了。
不得不说,傲剑是个本身很有想法,似乎也有些能力的管理者,在这方面,楚墨多少有些自愧不如,自己,还是只适合网络小说啊。
这要是重生忽然成了什么世家弟子,以来就让他掌控个什么大公司,他还真就不定能玩得转。
到不是说他智商有问题,实在是,有些天赋,乃是你很想学也都难学到的。
点开书页看了看那还算满意的数据,楚墨又和几个作者群里的人聊了聊,终于还是关掉了电脑。
今天这刚搬家的,不到半夜想码字估计都不容易,何况,林家还让他去吃完饭,对于这个未来的丈母娘家,他可不敢有丝毫怠慢。
哪怕现在的他和林愿八字还没一撇,当年的他进林家的门也没有收到任何委屈,但重生以来,这总归还是第一次去林家,心中,多少还是有些忐忑的。
想了想,楚墨拿出手机,犹豫着要不要给老爹老妈大个点话。
这眼看就要过年了,不管自己是怎么样还是要通知一下他们的,他是个孝顺孩子,也同样对自家爹妈心中明白,有些事,该告诉的还是要告诉。
沉思了良久,终究,楚墨还是拨出了自己一直以来唯一记住的号码。
“嘟!”
“嘟!”
“那位?”电话那边貌似在工地,这个时间老爹肯定蛮忙。
楚墨也不例外,直接开口道:“爸,是我!”
“哦?怎么显示的是个手机?你小子买手机了?”老爹语气里没有半点不悦,反倒有些欣慰起来。
早就和儿子说让他买个手机以后联系方便,但这小子一直省钱要供弟弟妹妹读书。
搞到最后,就连他这个做爹的都很难劝。也就随他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