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之中,薄珺感到了冷,是一种刺骨的冷。
难道人死了之后还能感觉到冷吗?
薄珺挣扎着掀开眼皮,入目的是雪,白白的雪,白的刺眼,冷的刺骨。
“丫头,你醒了?醒了好,醒了好啊!饿了没?爷爷这里还剩半个馒头,你先吃着垫垫肚子。”说着便从怀里掏出半个硬馒头。
馒头有些脏,灰灰的,还有几个手指印,但在那个爷爷眼里,那是一顿救命的食物。
感觉到旁边有人,薄珺终于回过神来了,自己的肚子早已经饿地咕咕叫了,哪里还管馒头脏不脏,直接抢过来就啃。但看到自己的手时,啃馒头的动作定在了那里。
我的手,我的手怎么变小了?这明明就是四五岁小孩的手,那我这算是……穿越了?
薄珺慢慢的接受了这个事实,据那个乞丐爷爷说,自己在这个乞丐窝已经两个月了。最初来的时候,看穿着不像是乞讨的孩子,倒像是富家子弟走失或者被拐卖到这里的。
在这个乞丐窝两个月的时间里,从未说过一句话,被他们误以为是哑巴。
薄珺曾试过说话,然而只是喉咙比较干涩,却是可以说出话来的。
接下来的几天,薄珺经常和乞丐爷爷出去行乞,运气好的时候会有几个铜板,运气不好的时候还会被别人摔碗。
薄珺很生气,你不给就不给,凭什么摔她的碗。爷爷却每次都抱着薄珺走的远远的,害怕他们伤着薄珺。
人间冷暖,即是如此!
就这样,春去秋来,九个年头就过去了。薄珺也成了小大人,13岁的薄珺出落的越来越秀质,虽然一身补长裙,但眉宇间散发出来的秀气硬是抵挡不住。
这一天,薄珺照常在酒店里做店小二,虽是女子,但掌柜的看她手脚利索,长得又秀气,嘴巴还很甜,也就勉强留下她了。
薄珺搭着条毛巾,忙的不亦乐乎,偶尔还会唱唱歌拉客,赚点小外快。
“听说那个十年前自请守卫边关的三王爷今儿个要回来了。”
八卦不分男女,这是人的天性。
“我也听说了呢,好像还是奉旨回京的。”
“你怎么知道三王爷是奉旨回京的?”
“我大姨妈的小舅子的姑姑的大外甥的二侄女的大孙女在宫里做事,她说皇上病重,太医说日子不多了,皇上这才急匆匆的召三王爷回京,估计是交待后事了吧!”
“唉,这天要变咯!”
几人叹了叹气,又继续吃起饭来。
擦着桌子的薄珺听的精精有味,但她发誓,她真的不是故意去听的,谁叫她耳朵好使呢。
在边关十年,那他现在岂不是大叔?
“老板,你说这三王爷咋样?”这纯属好奇心作祟。
掌柜的噼里啪啦拨弄着算盘,头也未抬就道:“三王爷啊?大好人啊!当初没去边关的时候,几乎天天到咱店里包厢,一出手就是几千几万两,三王爷的一顿饭钱都抵得上我们店一个月的进账,大好人啊!大善人啊!”
好吧!掌柜的,你无敌了!
“那老板,下午能请半天假吗?我想去看看三王爷回京。”薄珺半撒娇半卖萌,就不信掌柜的hold住。
“三王爷回京,估计也没多少人会来,就准你请半天假。”
反正他自己也准备去看,大不了下午不开业。
“耶!掌柜的,我爱死你了!你简直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啊!”薄珺承认自己是激动过头了,连再生父母都搬出来了。
而掌柜的被她这么一抱,他那老脸别提有多红了。自个儿家里的女儿都比她还大,咱自己心里就那么点龌龊。但自己心里还是挺甜蜜的,谁不喜欢被别人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