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大军出去打探了大半日的时间,铁青着脸回到宿舍,进了房门,也不拖鞋,一言不发的躺在床上,两只眼睛死死盯着上铺的床板
于浩知道,大军肯定是探测到了什么不好的消息,难道还能比李虎把小芳当礼物送给另一个人还差?
“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不好的消息?”于浩坐在大军的床边问道。
大军开始没出声,躺着不动,还是睁着眼睛望着上铺的床板,难不成床板上有什么吸引他的地方,于浩又问了一句:“是不是小芳又出了什么事情?”
大军猛然坐起,砰的一拳砸在墙壁上,好在以前盖的房子结实,不跟现在的豆腐渣工程一样,要不然他这一拳就是一个咕隆。
打完一拳,大军强压怒火,低低的嘶吼道:“小芳已经两天没有到学校了,听不少同学说,她去了金华歌房做三陪去了。”大军说这句话时,身体在微微的颤抖,声音虽然是极力的压低,可于浩还是能感到他现在心中沸腾的怒火。
怒其不争,哀其不幸,大军此刻这两种心情都有,开始还是对小芳充满着同情,现在,更多是对她所作所为的愤怒,一个学生,竟然做出这种被社会唾弃的事情,大军心中对小芳仅存的一丝感情彻底没了,那个原来清纯善良的形象在大军心中荡然无存。
社会,就真的是个熔炉吗?每个进去的人,都被化成另一个自己曾经讨厌的人,做着自己曾经不耻的勾当,现在的大学校园,以前的象牙塔,一个离着社会最近的团体,也已经被炼化成社会的预备役了,那里的人,虽然还没有进入社会,却已经把社会想象的如此不堪,过着让在社会上的人都瞠目结舌的日子。
大军叹了一口气,这一口气,是对自己之前心结的解脱,他说道:“于浩,我们没必要去救她了,既然她选择了这样的生活,就随她去吧。”
“不行,要救。”于浩没有答应大军,反而要救。
大军听到于浩这样说,有些不解,于浩一向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这次是怎么了?
于浩知道大军此刻必然充满疑问,他自己当然有自己的要去的理由,自己以前可谓是老老实实从不惹事,看到有人摔倒也不会去扶一把,就算杀人不犯法他也不会去干的乖乖仔,可是事实怎样,还不是被大学扫地出门。自己现在有了常人没有的能量,他可不打算在做一个平庸的人,正好借这个机会,试试自己到底有多牛。
当然,于浩心中想的这些还不能跟大军说,他只能对大军解释道:“大军,要知道那个金华歌房里面可不止一个像小芳这样的女孩子,我们学校就有不少同学像小芳这样,或者自愿,或者被逼,都去了那里上班。从一个大学生沦落到***,她们的家长还以为她们在学校认真的学习,是家里的骄傲呢。就是这样场所,让她们迷失自己,既然工商和公安不管,那我们就替天行道,今晚砸了它!”
大军听到于浩这么一说,自己的侠义心肠立刻大爆发,心中正义感爆棚,恨不得现在就去砸了那家害人的歌房,可他忽然想到一点,人又立刻像霜打茄子奄了下去。
于浩觉得大军听完他带有鼓动下的话语应该是斗志昂扬,立刻挽袖子找钢管准备出门了,怎么会老老实实坐着,好像刚才说的跟他完全没有关系。
于浩说道:“怎么,你不想去?”
“去,当然想去,可去的成吗?你就存心逗我吧!”
“怎么去不成?”于浩问。
大军抬头看看于浩,说:“你是真的不知道?那是歌房,正常的营业场所,不说别的,就里面罩着看场子的也有六七个,你跑去把人家店给砸了?你比留氓还留氓,就算你把店给人砸了,可你跑的了吗?警察还不通缉你?”
大军说这话,到是提醒了于浩,这厮经常干架,最起码的事情还是知道,第一你要有胜的希望,第二,你要能跑的成,时候秋后算账算不到你的头上。
于浩想想说道:“你说的没错,所以这件事情你不能去做,我自己去。”
于浩摆摆手制止了正要说话的大军,他接着说:“别人都以为我回家去了,这次过来没几个人知道,而且我已经毕业了,大不了进去关一段时间,你还在上学,怎样都不能出事。”
大军盯着于浩,看不出他是在看玩笑,于是说道:“你不会在逗我吧?你自己去?”
于浩点了点头。
“铁了心要去。”
于浩又点了点头。
其实于浩早就想把那家金华歌房给砸了,在他上大一那年,亲眼目睹了一对乡下夫妻跑来找自己的女儿,在门口被保安羞辱殴打的一幕,那时于浩就差点忍不住上去给那保安两脚,后面的时间里,于浩经常听说关于金华歌房的事情,有同学在里面被骗吸毒的,有女同学被拖下水的,欠工人工资的事情经常听说,可老板有后台,每次出事都不了了之。今天借着小芳的由头去完成自己多年的一个心愿,于浩早已经打定主意。
对于自己即将去做的事情,于浩不认为是冒险,自己的能力他是知道的,就算里面有六七个打手,只要不是一窝蜂的冲上来,他还是有信心的,一拳一个,简单快速,就算是几个人一起冲上来,于浩对自己的能力也是充满信心,这样的场所不会有什么真正的厉害角色,无非是些街头混子,吓唬下普通百姓还可以,碰上硬茬,他们还不转身就跑。
他不会恋战,就是想把事情闹大,闹影响大了歌房后台也保不住它就行了,实在不行,在里面放把火,反正歌房也是独立建筑,就算着了火,也连累不到其它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