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里关于他的记忆很零碎很零碎,印象最深的是别人说过的,“嘿,我们小萱还挺像陆之信的女朋友呢,都是好看的短发……”陆之信,不就是那个新来的转学生?貌似是带点搞笑味道的冰山帅哥。那种与他的微妙联系,让她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是窃喜?是期待?天晓得……
于是,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两人华丽丽地相遇了……只是……
徐瑾萱,像往常的周末一样,背着个大书包要回家了。话说人倒霉的时候,什么也碰的上,人家这么安分地靠马路右边走,却冷不防地某单车撞了一下,转身,正欲破口时骂是,却迎来陆之信那死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死小子不要以为自己长得帅点就不用道歉哈?当她正要骂出口时,一个温柔的女声飘来,“不好意思啊”那是一个很可爱的女生,留着和自己一样的短发,应该是他女朋友了吧,敢情还让她出马,那就算了……瑾萱回了一个笑容,招招手,这事就算了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酸酸的,而这段记忆再也挥之不去了……
老马曾经说过,“如果罗斯福是因为长得帅而被记住的话,那他早已被我们记在心中”。她想,陆之信之所以被记住是因为他那强烈的存在感吧。一个养眼的帅哥确实很难被忽略……何况他还是篮球队的主力。打篮球的男生都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而陆之信的霸气和魅惑……很charming!!!她不知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陆之信的点点滴滴,也许她真的喜欢上了陆之信,毫无预警地,毫无理由地……心里怀着这份卑微的暗恋,痛苦而又幸福甜蜜地度日……
“小萱,今天学校有篮球赛哦,无论怎样要去捧场啊。”边堂洛哀求道。边堂洛是瑾萱很铁的死党,只有他知道瑾萱暗恋陆之信的事,并在私底下一直挺她,帮她,甚至为了她和陆之信成为了好朋友……朋友能当到这个地步吗?答案是否定的。边堂洛喜欢她,她却不知道,她就是这么一个傻瓜,喜欢一个人不会说出口,只会默默在背后付出……他哪里不知道,每天下午她都会偷看他们打篮球,只是她看的不是他。每天偷偷在陆之信的包包里塞矿泉水,纸巾。却从不承认是自己……每天都在音乐教室里面练歌,为的只是在陆之信生日那天在广播站唱歌给他听,其实小萱唱歌可好听了。
只是面对爱情情她失去了自信,她一直觉得她那是卑微的暗恋,但她不知道,那是他造就的卑微,其实陆之信没有女朋友,那是他骗她的,而她就真的那么好骗……爱情真的是自私的!!他觉得很抱歉,所以一直没有把自己的心意说出口,因此只要能在她身边看着就挺好的,总有一天她会发现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