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着伊凡·克莱尔的胳膊,走向姜晞和沈美华。
“这是我小舅舅姜晞和小舅妈沈美华。这就是我未婚妻安颜兮。”伊凡·克莱尔微笑着介绍彼此,脸上似乎只有准新郎的幸福。
姜晞和沈美华反应就不一致了,姜晞很热情的朝安颜兮伸出手:“伊凡眼光真好,挑了这么个精致的媳妇。回头老头子又得瑟上天了。”他嘴里的老头子是伊凡·克莱尔的外公姜成。
安颜兮也得体的回握了下,举止大方周到,看的姜晞更加满意。这是舅舅看外甥媳妇越看越满意?
沈美华虽然努力的装作淡定的样子,但是显然效果不好,不需要特意都看的出她神情恍惚,仿若受了偌大惊吓,可不是么,以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人就这么活生生的站在面前,做了亏心事面对当事人不害怕那得心理素质超级强大,沈美华显然不到那个级别。她今天坚持来,就是为了确定是真假,可是确定了反而后悔了。他肯定是回来报复她的。
姜晞脸色不太好的拉了下沈美华,这女人不知道今天怎么了,自打见了外甥伊凡·克莱尔就一直魂不守舍的样子,现在连最起码的礼貌都不要了。
被丈夫拉的回了神,强自镇定的朝安颜兮伸出手:“果真很标致的人。”说完想扯出一个亲热的笑,却做不到,只弯出一道僵硬的弧度,显得极其没有礼貌。姜晞脸色不好看了,但是自己的老婆在外总得给几分面子:“颜兮莫要见怪,你三舅妈今天身体不舒服。所以。。“
安颜兮不在意的笑笑,顺便抽回了被沈美华仅仅攥着的手:“舅妈身体不舒服,还来祝贺我跟伊凡,真是倍感荣幸,但是还是身体重要,要不三舅还是早点陪舅妈回去休息吧。”
姜晞再次觉的安颜兮不错,给他了一个台阶下,也没计较沈美华这明显不合时宜的样子。换做小气的,当场让姜晞下不来台都不算什么。
“那,好吧,改天舅舅请你们吃饭,给你们赔礼道歉。”
姜晞借坡下驴也不硬撑,就硬拽着沈美华往外走去。
“都是一家人,舅舅这么客气倒是颜兮的错了,舅妈身体要紧。”说罢跟伊凡·克莱尔一起送姜晞他们出去。
目送姜晞和沈美华上车走人。
“你这三舅母可不像成大事的人,哪来的胆子那么坑你?”
伊凡·克莱尔不在意的道:“谁知道她给谁做了枪。大家族里总是隔辈亲,外公太给我拉仇恨,但是人多是非多,无非就是为了继承权产业什么的。”
他真心不怎么在意的,伊凡·克莱尔的性子很淡薄,所以种种磨难以后,气质也越发温润。
“啧,看看你这菩萨表情,去庙里肯定是得道高僧。”安颜兮是很喜欢伊凡·克莱尔的,谁在这么个男人身边都会的觉的温暖,安静。纷杂的情绪也被安抚了,但是也讨厌他对敌人也这么风轻云淡的。所以不爽的出口讽刺。
伊凡·克莱尔笑笑,给安颜兮拢了下耳边坠落的碎发,一点都不介意她出言不逊。“那可不成,做了和尚可就没机会跟你做夫妻了,虽然是挂名的。修罗女神,你打算下一步怎么做呢?”
仿若玩笑般的说出心底的秘密,在不让她反感的情况下,转了话题。
安颜兮自是玲珑性子,哪会不知道他的心意,但是他们之间真的无需再去特意解释什么,她怎么想的他都知道,所以顺着他的话答:“想必你三舅母回去就回找那背后之人。我想我们只需要等就好了。等她自投罗网。”
说罢嘴角扯起一个格外邪魅的弧度,眼睛盯着某个点,像遇到猎物的狼,格外阴狠和兴奋。
伊凡·克莱尔却极其不喜欢这样的安颜兮,他深知这样的表情是嗜血而残虐的,若敌人在她跟前,她都能活生生的把人撕裂,但是却一点都不开心,甚至这样的时候都没有其他正常人的情绪,满心只剩仇恨而已。他只能陪她下地狱,却无法替她下地狱。也许曾经失望愤恨称为亲人的人为了利益那么谋害他,在侥幸的活下来并且闯出医院后,觉的很多事不那么在意了,连仇恨都可以放下不计较。只是放不下她。他的女神。
“累了吧,应酬一天了,记得你说极其讨厌这种场合的。早点回去休息?我善后。”
安颜兮回过神来:“也好,那你辛苦下,我先撤了。”他们之间真的不需要假客套。
伊凡·克莱尔注视着她离开的背影,如果没有仇恨,她跟夜司爵那男人大概会很幸福吧。她真的很爱他。尽管她如今怎么都不承认。爱到隐忍自己的性格,偷偷去学习上流社会的社交习惯和礼仪。她真的不适合这些,但是今天这场宴会却看的出来,做的极其好,没有人知道她根本不是豪门千金,大学毕业不久就被关进精神病院,从没修过一堂礼仪课,却做的如此自然不生疏,只能说明五年前,很用心的学过。而那时候,自然是为了夜司爵。
安颜兮驱车离开,却没着急回去,她没有安身之所,暂时住在酒店,以她现在的本事分分钟能弄一套房子给自己,虽然做法有些不合法。但是这年头在法律看不见的地方,有多少肮脏事?比起这些,杀人放火的都是良民了。毕竟杀人一般也就一个。最多几个。而披着人皮的这些人才是恶魔,吞噬了多少活生生的人。从精神病医院出来后也没回家,不想让家人沾惹上麻烦。不想这么早回酒店,再高级的酒店,也总是少了人情味,几乎与世隔绝了五年,她真的很喜欢人群,这样才觉的自己活着。无意识的开着车,等回过神来,已经到了A城最著名的大学门口。也就是她和夜司爵的母校。
她没有下车,大概有点近乡情怯吧。毕竟校园里太多美好的记忆,也没有像小说里那样去附近的小吃街逛逛,在这里上了四年学去小吃街上的次数真的不多,她没那么多草根习性,特别热衷地摊小吃,夜司爵更是少爷脾气,嫌弃的要命,就是她想去也扭不过他,年轻时候的夜司爵很对不起这么总裁味的名字,也不会像小说里那么无所不能,对女主好到爆,相反脾气很臭,性子很傲娇,也不会照顾人。现在已经想不起怎么就跟这个男人纠缠在一起的了。想起夜司爵,不知道他跟她以后是不是真的相逢成仇呢。虽然说的那么斩钉截铁,但是真的到了那一天,她一天不会开心的。
因为没下车,所以她不知道,那个一直住在她心里的男人,此时就在这所学校里。一个在内,一个在外,除了一道院墙还隔了五年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