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在我们这个年纪,对社会评头论足,对一切新奇的东西大感好奇并不是什么很稀奇、很扎眼的事情,甚至是有些司空见惯的。可木子先生仿佛要跟这时代大潮流作对,要否定它极大的影响力一般,是从不会对任何流行的东西,任何生来就要惹起争议的事件起兴趣的。正相反,木子先生很看不起那些在当今流行的微博平台上叱咤风云、妙笔生花,刺贪刺虐入木三分的大红人。按照他的说法,人活在世界上还是少知道些事情好;整日流连于此类消息中,满眼尽是万马齐喑,大厦将倾,连天上的太阳都要怀疑是不是由哪个野心家趁夜深人静之时偷偷换上个终日发光发热的大灯泡,以欺愚民百姓“艳阳高照”一般。他说过的一句话我尤其印象深刻:社会的阴暗好比路旁的污秽,是让人唯恐避而不及的东西;然而总有人喜欢围在污秽周围,对其大加抨击,说它是“多么肮脏”“居然出现在马路旁使人人不适”之类;其实正常人若是看了感到不适,早已掩鼻走开,不想多待一秒,又怎么会围在一摊污秽旁边评头论足呢!会如此做的,怕是只有诸如苍蝇之流吧!至于流行,在木子先生眼里更是犹如洪水猛兽。全班,只怕全校,都只剩他一人还在用早已过时的铅笔盒,而不是轻便的笔袋。更不要说他那个斑驳不堪,像他自己看上去那样饱经沧桑的笔盒——上面的彩绘恐怕在我认识他以前就早已只能勉强辨认——据木子先生的说法,那是他从小学时就在用的东西,原因是一直没找到更好的笔盒,便一直用到现在。说这话时,他的表情仿佛不是在说一个简单的笔盒,一个无机的物体,而是一个多年的老友,一个有机的生命似的。
然而,木子先生的老气却也给他博得了几分尊重。木子先生不喜运动,对篮球运动尤是嗤之以鼻:“篮球使平日饱读诗书的学者也突然成了争强好胜的野兽,拼了命地争抢那个小小的橡胶球,为的是证明自己比别的个体更有技巧,更有力量,仿佛动物的争抢配偶一般。”因此,木子先生很喜欢的一项运动是读书,尤其是民国和近代诸位大师的作品。因而他的文章里也处处带着一股很浓厚的时代气息。换句话说,就是“极有文采”。有一次木子先生当面刺激了班上脾气最爆(自然是最喜欢篮球)的男生,结果后者愤怒地撕碎了自己的一张试卷,却终究没有打他。末了还放了句狠话:“看在你看了那么多书,那么有文采的分上,我不打你。”然而木子先生并不十分开心,因为他并不喜欢被当做一个终日把自己关在象牙塔里穷学究的老学者。不过,既然说到学究,就不得不提一下木子先生对于中国传统的见解了。以下出自对木子先生一篇关于中国文化的作文的回忆:
“……依我看,中国文化应是一坛敞口的,极醇的老酒。由于是敞口放着的,坛口自然是积满了落叶,灰尘,还有无意中掉入坛中淹死的虫子。然而这老酒是如此香醇,以至于它的香气早已飘过了好几里地,甚至勾起了平日从不沾酒的人肚里的馋虫。慕名前来的大约要分三种人:第一种只是单纯地慕名而来,心中并无对品酒的渴望。看到满坛的污物,自然是早已被恶心得半死,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第二种是有一定酒瘾的人,终究耐不住诱惑,小心地撇开污物,小酌一口,顿时自觉神清气爽,尝到了世间独一无二的美酒,也丢下酒坛跑了,去跟那些从未尝过酒的人大肆宣扬这酒有多么好,至于当时喝下肚子的到底是什么味道,也并不记得很分明,根据自己平日喝下的糟粕随意发挥一下,便就是了;最后一种人酒瘾最重,被香味神魂颠倒地勾了来,看见酒坛便饮,哪管喝下肚的是灰尘小虫还是精华,就这样醉倒在坛边,只顾喝酒,哪还管得上向周遭炫耀?即使想说话,也只能吐出几个带着酒气的糊涂音节,然而这音节却总好过神志清醒,却满是糟粕味道的长篇大论了……”只可惜这篇文章并未像往常一样被老师当做典范美文给同学们欣赏,只有我这一个跟他借了来看的观众而已。木子先生也觉得有些可惜,然而终究没有办法。若是现在知道自己文章的一部分得以重见天日,想必是很高兴的吧。只是不知道木子先生自己是他笔下三类人中的哪一类?
虽然木子先生与我时见时离,他对我的影响确实很大。每当我受周围一群慷慨激昂的愤青们的影响,也想张开嘴来发表些拙见的时候,说出口的却是木子先生的“污秽论”;看到什么新鲜东西,想把手里的旧玩意儿换掉,总是想起木子先生那个饱经沧桑的笔盒;就连在书店里看到那些标题俏皮,却仍归在史学类的书时,也总是忍不住想起木子先生描绘的三个寻酒的剪影,转而去找那些封皮上除了封皮上该有的(作者,书名,出版商)之外便是空白的书……有时我甚至忍不住这样想:木子先生给我的影响如此大,以致他的言行和思想都化为了我的一部分——也许“木子先生”从一开始就从来没有存在过呢?那我究竟是在写一个暂称为“木子先生”的老友,还是在写我自己?这连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了。
程洁帆
上海大学附属中学
他说,
我有一个朋友。
……后来他死了。
…………我就没有朋友了。
………………最后我也死了。
我想,不是我们上辈子就是朋友,而且在上辈子发誓永生永世做朋友,就是我上辈子太可怜了,上帝看不下去了,就派来了他,总之我们相遇了。
我想,之前的十年里,我努力做到“交结知名,声誉发闻”,就是为了等他来吧。
果然,我候到他了。
我们“升堂拜母”,相结为好友。
他邀请我去他家住,我很高兴。
舒县的春天是有桃花的,一大片一大片的粉红,总让人忘记中原的战火,满心只有这一片大好河山。
而当我们想起外面的纷乱时,我总会指着中原的位置对他说:“总有一天,我要带兵打到那里去,打下那一片大好河山!”
他笑笑说:“好,到时候你是君,我是你的大将军。”
我也笑了,说:“好。”
那时候,我们总在舒县的桃花树下谈论时事,说着北方哪个军阀又被哪个军阀消灭了,说着以后我们一定要把他们都打败了,说着昨天夫子教的《孙子兵法》,说着火攻的具体事宜。
那时候,我们总觉得,如果真的用火攻的话,一定是很美丽的景色。
我想,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我一定很高兴,所以才会经常笑,所以史书才会评价我“美资颜,喜笑语”。
后来,父亲殁了,虽然伤心,但我想这也是我的机会。
于是我假意投靠袁术,只愿取回父亲的兵。
我渡过了长江,走之前,将我的弟弟、母亲留给了他照顾。他同意了,并且祝我好运。我笑了。
袁术许我九江太守,要我为他办事,我完成了,他反悔了。
袁术又许我庐江太守,要我打下庐江,我打下了,他又悔了。
于是,我恼了,要求要回父亲原来的部下,欲自行平定江东。
走了一路,收了一路的人,打下了一路城池,士兵越来越多,早已不是刚脱离袁术集团时的样子了。
《江表传》曰:是以士民见者,莫不尽心,乐为致死。
建安三年,我们再次相遇了。
他看到我,很高兴地说:“我追了你八百里,终于追上你了!”
我笑了,说:“早知道你要来,我一定让你再追我八百里!”我最好的朋友啊!
我对众人说:“公瑾英隽异才,与孤有总角之好,骨肉之分。如前在丹杨,发众及船粮以济大事,论德酬功,此未足以报者也。”
授其建威中郎将,即与兵二千人,骑五十匹。
后来,我们娶了江东最美丽的姐妹花,结为连襟,关系更亲密了。
那时候我们整天在沙盘上演练,憧憬着有一天可以足够强大,能够打到中原去。
再后来,中原的军阀被一个大军阀消灭完毕,他决定南下来消灭我们了。
我命他为大都督,我知道,他可以的。
他算准日子,借着东风之势,在赤壁上烧了一把大火,漫天的大火,果然和我们当年在舒县幻想的一样美。虽然和桃花的颜色不一样,但我还是想起了当年舒县的桃花。
我站在船头,看着大火,看着敌军焦急的样子,看着往水里跳的敌军,纵使有一点点的不忍,内心还是很痛快的,想着自己痛快的这一仗,想着这一仗至少能挫败敌军的士气,让他们短期之内不敢南下了。
旁边是他,英姿雄发,我知道他内心一定也是极自豪极痛快的,他一定想起了我们当年的誓言,北定中原。
好像听到后面有小兵说:“不愧是被誉为江东双壁的孙郎和周郎啊。”
是啊,我的朋友啊……我们是江东双壁啊,我们就是他们心中的神灵啊!
……
后来,我在地府待了十年,第十年的时候,我遇见了他。
他说,我们没有机会实现我们的第一个誓言了,北上、平定中原。我说,没关系的。
他说,你不知道没有你的十年里,我一个人独自守着江东的累。我说,我知道的。
他说,你弟弟也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我说,那很好啊。
他说了很多,很多我知道的,和不知道的。
他说,下辈子,我们还要相遇。我说,不论是君臣,是师生,是兄弟,我们都是永远的朋友。
最后,我们发现,赤壁大火再美,也美不过舒城桃花。中原河山再美,也比不过江南有彼此的那一亩地。
我们等来了弟弟,等来了很多人,即使知道了我们打下的江东已经易主,也不曾伤心,只是感慨万千。
那时,我们才知道,有朋友的地方,才是一片,大好河山。
那时我们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
江山不再,与我何干?只要我们的家乡在,只要我们的朋友在,就很好了。
百年之后的评价,与我又何干?不过一句“策英气杰济,猛锐冠世,览奇取异,志陵中夏。瑜有王佐之资,建独断之明,出众人之表,实奇才也”。
我只知道,我和我的朋友,在百姓眼里,是孙郎和周郎,是江东双壁,是江东传奇的一部分。
我只知道,我这辈子叫孙策,他叫周瑜。
*注:历史上,赤壁之战时孙策已经死了。(孙策死于公元200年,周瑜死于公元210年)
焦怡迪
第三女子中学
这里,是你从未了解的一个世界,一个黑白颠倒的世界。
这个世界只有两个国家——真话国和谎言国。真话国的国王崇尚真实,谎言国的国王以胡编乱造为做人标准。真话国与谎话国经常发生战争,因为他们的国王经常发生口角。
真话国里不全是说真话的人,那住着几个骗子,他们的满口谎言却受身边的所有人爱戴,因为他们的话太动听了。当然,谎言国里也住了几个“傻子”,他们只说真心话,他们的话太真实了,以至于人们都喊他们“傻子”!
哦,忘了介绍我是谁了,我叫赖尔,就是住在真话国里,那些骗子们的“头儿”,我承认自己是个骗子,是个满口谎言的大骗子。先别鄙视我,我是有朋友的,他叫图斯,就是那个住在谎言国的“傻子”,他太爱说真话了,也难怪别人喊他“傻子”,他对于真实就是有股狂劲儿!
我们是在真话国与谎言国共同监狱认识的。我进监狱很好解释,就是有天谎没编圆,露馅了呗。要说图斯为什么,其实到现在我也没想通。
图斯刚进监狱时,还是个二十多岁的胖小伙,脸圆圆的、眼睛特别亮,一副稚气未脱的样子,总爱抿嘴笑,身上打理得很干净。狱长让他做我的室友,我很郁闷,因为在他身边,注目我的目光全没了,而且,最令人痛恨的是:他的“过度整洁”显得我“极其邋遢”!——满脸络腮胡,洗得发黄的衬衫,纽扣还丢了一个等等……还有,我什么好处都没给他,他会帮我整理带给我真实感的乱床铺,活在他身边,快把我逼疯了!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他的“好心”。
终于,有一天,图斯没吃饱就上工,昏倒了。我把他抬了回去,把我早餐时偷塞进衬衫的馍馍给他吃,他感激地看了我一眼,狼吞虎咽地吞了下去,我注意到他看我时,眼角还有泪花。他肯定以为那馍馍是我问狱长要来的,真是个“傻子”,不过要是知道是我偷来的,我敢打包票,他是不会吃的。我很少被人感谢,上一次听到“谢谢”时,已经遥远得我想不起来了。不过这两字真的很好听……反正从那以后,我就把图斯当成了朋友,常给他我偷来的馍馍吃,当然,他至今还以为是救济品。
有个晚上,图斯翻来覆去,搞得木床“吱吱呀呀”乱响,那刺耳的声音毁了我的好梦,要知道,在那个梦里,我正捡黄金呢!一定是我太生气了,在黑暗中,我准确地跳到他面前揪起了他的衣领,我正挥下的拳在半空中停住了,揪着图斯衣领的手感受到了他身体的抽动。“你病了?”我赶忙开灯。却发现图斯眼角挂着泪滴,眼眶通红,脸上还有用脏手抹眼泪,留下的几道泥。“你哭了!”我一定是太诧异了,以至于说“哭”字时音都劈了!我从没见过图斯哭,他总是对我抿嘴笑。
“说,谁欺负你了?”我撸起袖子,打算冲出去为他抱不平。他拦住我后,又抿嘴笑了,那个笑真丑,因为他几乎是笑和哭同时进行的。他低头,不好意思地抹把泪,拉出把破椅子,示意我坐下。他叹口气,告诉我了一个让我震惊,也让我一辈子想不通的故事。
下面我就要告诉你们这个故事。这个故事的内容全是真实的,我发誓,真的真的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