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这里又是“一对”狗血且玛丽苏的青梅猪妈(竹马)了,当当当当!那就是,黎芷靓与易烊千玺啦,撒花!撒花!
嗯,也就是通俗而老套的从小一起长大可以穿一条裙子阿。呸!一条裤子,一条裤子。
--现在进入正题--
“王源,我喜欢你。”
嗯这是我们女猪脚黎芷靓!!!她喜欢王源三年了。从高中哪会儿开始的,她自己也没想到她会就这么喜欢上王源,但,她的闺蜜也劝过她“喜欢就去告白阿!总比你这暗恋强吧,就算拒绝了好歹你还去追了,也不留遗憾阿!”她虽然平时大大咧咧的,傻里傻气很逗比而且像个智障,但是,这也是她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而且这个男生还是全校女生心中的男神!所谓男神,就是追他的女生很多,喜欢他的女生很多,身边都是女生的万人迷男神,优点集聚一身,获奖无数,长的又帅,学习又好的那种男生!!!不过,喜欢了他三年的黎芷靓,本以为自己学习虽然很好但是等高中毕业大学肯定不会考到一所去,因为,王源肯定会选择北京中央音乐学院,所以自己的高中生涯的暗恋就要到此结束啦!
“那如果考到一所学校你就必须告白,见到就要表白!!!”噢这是黎芷靓的闺蜜之一殷伊,她可是阅男无数的十足淑女,只是,在芷靓面前豪不收敛啦。
“好啦好啦”当时正在做题的芷靓也没多想就答应了,因为她断定自己不会和王源考在同一所学校!结果,万恶庸俗的情节再次被芷靓给撞上了,她明明是三个都填的北大,也考上了,但是王源也在北大是她想也想不到的。不过,还好不在一个班,王源七班,她在二班,都是计算机系的才叫恶俗!
这不,见面就要告白是不能不的了,因为殷伊和她考到了一所大学以及分在一个宿舍。靠!简直不能再狗血一点了!黎芷靓在心里暗暗鄙视自己的运气!但自己逃避是不可能的,因为自己还是喜欢他,遇见了心就会跳出来的那种心动,丝毫不减,只是不敢告白。而易烊千玺这个杀千刀的猪妈(竹马),居然和王源分至一个宿舍,易烊千玺还是宿舍长!王源也是很和蔼好说话的人儿,这不,芷靓不惜下血本给易烊千玺买了一个1.8的轻松熊诶!!!但是,易烊千玺依然拒绝。真是!易烊千玺也太奇怪了吧?不就不嘛突然对芷靓摆脸子是神马意思噢!欠你几百万?mdzz
好在老天有眼,在芷靓哼着小曲儿去找易烊千玺撸串的路上碰到了王源,黎芷靓心里语言:妈的早说今天就要化个淡妆了我这好像不好,艾玛这是什么衣服啊!我今天出来怎么这么丑,啊喂作者你咋不写我写好看点啊喂(智障作者:拜托你本意是想去找易烊千玺撸个串你还想咋滴/傲娇脸芷靓:算了算了说不过你)不过抬头又看见王源儿芷靓还是很紧张滴
见王源儿没有回答,芷靓继续说“王源,我暗恋你三年了,本来我没有想到你也会考北大,就不打算表白了的,可是,既然我们又在同一所学校了,那就是缘分!我喜欢你,喜欢你…喜”芷靓突然被眼前的男孩打断“其实,我也喜欢你”芷靓有些不敢相信“啊?”难道霸道总裁爱上我/污力脸
“听我说”
妈的字好少有男友力的感觉有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