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指出,王明把中东路事件夸大为“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政府发动的全面反苏战争”、“预示着世界大战的开始”,这种错误认识也是当时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对中东路事件的基本看法。这种错误看法的产生,源于1928年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这次会议明确把“保卫苏联”作为各国共产党和国际无产阶级的基本任务。因此,各国无产阶级,应“有义务促进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并用一切方法保卫苏联不受资本列强的侵犯”。
斯大林更尖锐地提出:“有一个问题可以作为各种各样的集团、派别和政党之间的分水岭,可以检验出它的革命性或反革命性。目前这个问题就是保卫苏联问题,即无条件地、绝对地保卫苏联免受帝国主义侵犯的问题。”他还说;“谁决心……绝对地、无条件地、公开地和忠诚地捍卫苏联、保卫苏联,谁就是革命者。”“谁决心绝对地、毫不动摇地、无条件地捍卫苏联,谁就是国际主义者。”
大概中国共产党内,也没有别人能像王明那样完全“吃透”共产国际决议和斯大林的指示。因此,“武装拥护苏联”,就成了王明在这些文章中大肆宣传的主要内容。
(二)大肆宣扬“武装拥护苏联”的口号。
中东路事件后,中共中央发表了相关宣言与通告,揭露国民党反苏阴谋。但是,提出“武装拥护苏联”的口号,既不符合中国具体情况,又很不策略。
当时,党内对“武装拥护苏联”的口号也有不同意见,王明则是大肆宣传这个口号的急先锋。
他说:“中央所提出的‘拥护苏联’,尤其是‘武装拥护苏联’的口号,以及第42号通告的指示,是非常正确的!”“在中国反动政府公开的进攻苏联的情况下,‘武装拥护苏联’这一口号,不是一般的宣传口号。而是要随着事变发展的过程而转变成现实行动的口号的,只有‘变反苏战争为拥护苏联的战争’,中国无产阶级才能尽其国际的阶级的和历史的作用与任务”“国际帝国主义借中东路问题去进攻苏联,同时就是瓜分中国。为的要瓜分中国,不能不进攻苏联;同时,为的要进攻苏联,便不能不瓜分中国;所以中国的广大工农兵劳动群众反对进攻苏联,同时,就是保护中国革命,要保护中国革命,必须拥护苏联!”
在中东路事件发生后,王明就认为全世界反革命已经形成进攻苏联的大联合。他发表了《以革命联合回答反革命联合》一文,指出:“中国买办地主资本家当了进攻苏联反革命大联合中的先锋队,中国工农兵贫民群众也应该形成拥护苏联的革命大联合中的前卫军。”更“需要一个全世界革命力量的大联合”,这才是“武装拥护苏联”的实际行动。
“武装拥护苏联”,实际上是把国际主义与爱国主义对立起来的口号。它脱离了当时中国广大群众的实际要求,也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仍然在“三座大山”的压迫下呻吟的中国百姓,怎会为了东北边境上的一场短期战争而放下争取自身解放的斗争,去“武装拥护苏联”呢?
(三)批判陈独秀关于中东路问题的某些合理主张。
中东路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根据共产国际精神,发表了宣言与通告,提出了“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进攻苏联”、“武装拥护苏联”的中心口号。
陈独秀这位已经离开中共中央领导岗位的前总书记,不同意中共中央在中东路事件上的态度,他于1929年7月28日,以撒翁笔名写信给中共中央,提出:
1.“现在关于时局之当面的危机,无过于中东路问题,这一问题不是简单的中俄两国间的纠纷,而是国际纠纷问题之导火线”。“这种纠纷发展到爆发战争”,“都要在中国做战场”,“在战争中最受直接蹂躏的自然是中国人民”;
2.“帝国主义的走狗国民党政府,对于收回中东路的宣传,是戴着拥护民族利益的假面具来欺骗民众,并且收了效果”;
3.“我觉得我们宣传,太说教式了,太超群众了,也太单调了……只是拿世界革命做出发点,拿‘反对进攻’‘拥护苏联’做动员群众的中心口号”,这“只有最觉悟的无产阶级分子才能够接受,而不能够动员广大的群众,反而使群众误会我们只是卢布作用,而不顾及民族利益,并且使国民党很便当的简单明了的把他们‘拥护中国’的口号和我们‘拥护苏俄’的口号对立起来。”
4.第42号中央通告说,“帝国主义对苏联战争……可促成全国革命高潮更快的到来”,陈独秀表示异议。他说:“决不应该向同志这样宣传,使同志们会很自然的做出奇怪的结论:‘原来帝国主义进攻苏联还有这些好处,我们让他们赶快向苏联进攻吧!’”
接到陈独秀的信后,中共中央在《红旗》第37期上发表了8月4日对撒翁的复信。并附上撒翁7月28日给中共中央的信。中央复信明确表示不能同意陈独秀的意见,认为中央同他的分歧,不只是策略问题讨论,而且包含了很严重的原则问题。
陈独秀看到中央复信后,又于8月11日再次写信给中共中央,指出:“你们所提出的口号,在原则上自然不错,可是在策略上即宣传方法上,便大大的成问题。”对于他所提出用“反对国民党政府卖国误国政策”来代替“拥护苏联”的口号问题,陈独秀解释说,这绝不是“资产阶级左派”的口号,而是更有策略性的无产阶级口号。
王明看了陈独秀7月28日给中共中央的信以及8月4日中共中央给陈独秀的复信之后,马上写了《论撒翁同志对中东路问题的意见》一文,于1929年9月1日发表在《布尔塞维克》第2卷第10期上。这是最早一篇批判陈独秀在中东路问题上的观点的文章,但却存在严重的“左”倾形而上学论述。
王明在文章中,按照中共中央复信的“左”倾调子,矢口否定陈独秀在中东路问题上的某些合理主张,认为这不是策略分歧,“实际上是极大原则上不同”。
王明列举了陈独秀的八大错误:
1.不了解战争的阶级本质;
2.不懂得以列宁主义方法去研究战争;
3.不从阶级观点去了解反苏战争的意义;
4.把反苏战争与帝国主义间战争并列看待而且还认为同时有爆发的可能;
5,把帝国主义互相战争与反苏战争都看成“直接蹂躏中国人民”;
6.以和平主义的宣传来代替武装拥护苏联口号;
7.把“中国具体的民族利益”与“世界革命利益”对立起来;
8.不相信进攻苏联战争会引起世界革命高潮。
最后,王明把陈独秀的这些“错误”上纲为:“撒翁同志意见的错误实质—从共产主义观点堕落到社会民主主义者的观点。”
不仅如此,王明还深挖陈独秀在此问题上的思想根源。提出:“撒翁同志错误的思想根源——中国共产党内机会主义五大特点”加以证实。
陈独秀关于中东路事件给中共中央的信,不同意中央当时提出的“武装拥护苏联”的口号,建议改为“反对国民党政府卖国误国政策”的口号,后来证明是合理的。但当时的立三中央拒绝了他的合理主张,并对其进行了批判。王明追随中央批判陈独秀的某些合理主张,主要责任应在中共中央。但王明如此积极,并加以发挥,成为批陈先锋,还在于自己头脑中的“左”倾思想作怪。
(四)否定中东路和平解决的可能。
王明认为,只要帝国主义存在,战争就不可避免。由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矛盾是世界最主要与最基本的矛盾,所以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的战争不可避免。中东路事件的爆发,正是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政府进攻苏联战争的开始,消灭社会主义苏联的世界大战即将爆发,中东路事件并无和平解决的可能。所以,王明一味强调“准备着应战”、“以革命联合反对反革命联合”、“武装拥护苏联”等。
事实上,中东路事件仅是中苏两国冲突,帝国主义国家虽想插手,但最终并没有卷入。国民党政府处于军阀混战中,根本没有能力发动大规模反苏战争,当其被苏联红军打败后,只能走上和平解决之路。因此,1929年12月,中苏两国开始了伯力谈判。
1929年12月11日,正当伯力谈判进行中,王明在《红旗》第61期上,发表了《“中俄和平交涉”与进攻苏联战争》。他说:“近几天来中俄和平交涉的空气,甚嚣尘上。中俄代表会晤及共同签订和约的消息,都从中外报纸上纷至沓来。表面上看去,好像震动全世界的所谓‘中东路问题’,便如此可以暂告一个和平解决的阶段似的。”但是,“事实的内容绝不会如此简单,所谓‘中俄问题’绝不会这样容易解决”。“奉天政府的和平交涉,不过是战败后的缓兵之计”。他武断认定:“最近所谓‘中俄和平交涉’,绝不是进攻苏联的战争危险已经避免或和缓,而恰是进攻苏联与瓜分中国战争的更趋紧张。”他批评说:“谁幻想‘进攻苏联’的战争会在‘中俄交涉’下避免或和缓”。“谁便是中了敌人‘和平外交’的毒计。”
12月18日,王明在《红旗》第62期上,再次发表《“中俄和平交涉”的现状与前途》一文,认为最近演出的所谓“中俄和平交涉”是一幕外交剧。坚持认为:“‘中俄问题’绝不会即如此简单解决,进攻苏联的战争危险更加紧迫!”文章列举一些报刊报道的消息,断言:“这一切事实都铁一般的证明:国际帝国主义与国民党各派(至汪精卫至张学良)都不愿使‘中东路问题’和平解决,要借此问题举行进攻苏联的世界大战。”“中东路问题本身,只有一个唯一的条件才能得到真正的解决,就是中国工农兵以武装暴动驱逐在华的一切帝国主义势力,推翻中国国民党各派的统治,建设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的新中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携起手来,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的建设。只有如此,中东路才不致有被反动力量抢夺过来作为进攻苏联的军事根据地的危险。”
就在王明此文发表后几天,即1929年12月30日,苏联政府与国民党东北地方政府达成和平协议,签订了《伯力协定》。《伯力协定》仍按照1924年签订的“中苏协定”,恢复冲突以前的状态,包括恢复苏方人员的一切职务,恢复东三省苏联领事馆。这样,中东路恢复了原状,中苏之间的这场局部冲突得到了和平解决。
不知王明见到《伯力协定》以后作何感想。
当然,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的编辑,在党报党刊上发表这些文章也代表了当时中央的认识,说明了我们党当时还不能独立自主地解决中国内部事务,对于瞬息万变的国际国内形势还难以把握。
五、批判“取消派”
1929年7月中东路事件发生后,陈独秀曾经于7月28日、8月5日和8月11日连续给中共中央写了三封信。7月28日和8月11日的两封信主要是谈中东路问题,8月5日的信不是谈中东路问题,而是谈他对中国革命一系列重大问题的见解,1929年10月10日和10月26日,陈独秀又就中国革命的重大问题给中共中央写信。
在这一系列信件中,陈独秀提出了他对中国革命一些主要问题的见解。他认为:
1.过去大革命时代的机会主义错误,乃是“对于国民党的阶级性的错误的观察和加入国民党”,乃是“国际对于中国革命根本政策之错误”;
2.现在中国革命失败了,“主要的是资产阶级得了胜利,在政治上对各阶级取得了优越地位,取得帝国主义的让步与帮助”;
3.“封建残余在这转变时期中,受到最后打击”,“失去和资产阶级对立的地位”,“变成残余势力的残余”,“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矛盾也没有了”;
4.“现在统治阶级不是走向崩溃,革命斗争不是开始复兴而是更加衰落”;
5.“在国际直接领导下的中国党的六次大会,不仅对于将来的革命性质仍旧犯了机会主义错误,并且对于目前的革命形势也估量不正确”;
6.“过去的革命已经过去,将来的革命还未到来”。因此,“工农苏维埃在目前只是宣传口号”,而没有实际意义。应当以“召集国民会议”为目前“总的政治口号”,代替“打倒国民党政府”和“建立苏维埃”的口号。
显然,陈独秀这些关于中国革命的见解,同中共中央坚持的革命路线有原则分歧,是取消主义理论,必然遭到党中央的拒绝与斥责。
同时,陈独秀开始与托派结合。当时,从莫斯科回国的托派分子,曾把托洛茨基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的一些文章,有刘仁静通过尹宽、郑超麟、彭述之等转给陈独秀。陈独秀在关于中国大革命失败的原因与责任、中国革命的性质、任务和方针策略等重大问题上,接受了很多托洛茨基的观点和思想。9月,陈独秀等人又暗中进行托派小组织活动,开始与党中央分道扬镳。
在陈独秀的小组织活动愈演愈烈的形势下,192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了《关于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斯基主义反对派的决议》。
决议特别提到“最近陈独秀同志致中央的信”,并指出:“他这信的观点,完全推翻共产国际指导中国革命的一贯的列宁主义的路线;完全推翻六次大会与中央对于目前革命的根本策略,而走到了极可耻的取消主义!”
中共中央在组织上同时作出了三条决定:
1.各级党部如果发现了这样的小组织必须马上解散,对于参加的同志须以组织上的制裁;
2.经过讨论以后,仍然固执他的取消主义的思想,不执行党的策略,不服从决议的,应毫不犹豫的开除出党;
3.独秀同志必须立即服从中央的决议接受中央的警告,在党的路线之下工作,停止一切反党的宣传活动。